甲方:武漢華電工程裝備有限公司
乙方:
為了確保安全、順利完成施工任務,明確雙方安全責任,根據《安全生產法》《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經雙方協商達成共識,將甲方聯合廠房與成品場方之間的基坑開挖業務承包給乙方、并達成以下協議:
1、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有效的資質證書、專項施工方案、事故應急預案、施工人員名單、購買保險憑證及操作證件、進度計劃等相關資料。
2、進行施工的人員、設備操作人員應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施工,乙方不得安排不具備施工條件的作業人員進行施工作業。
3、進行施工時,操作人員必須熟練掌握基坑開挖的基本操作規程,并嚴格執行,熟練操作程序。
4、所有的施工操作人員,施工現場必須佩帶安全帽等勞保用品。
5、操作人員每天上崗前,首先必須檢查機械的各個部件是否正常,機械各項性能是否滿足要求,經檢查無誤后,方可進行操作,確保施工安全。
6、操作人員上崗時,不得嬉鬧、打耍、不得酒后上崗、不得在施工現場吸煙。應相互配合,不得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乙方操作人員由于自身原因造成安全事故,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7、在施工前,應由甲方對乙方人員進行安全交底,并完善簽字手續;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出現異常情況(含事故),應立即向甲方報告,不得擅自處理。
8、乙方操作人員應聽從甲方管理人員的安排,不得私自做出職權之外的決定;如乙方人員不服從甲方安排,甲方優選要求乙方退場。
9、乙方應確保每天施工完畢后,應對基坑開挖現場(特別是臨邊)采取警戒或其他有效防護。
10、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 方(簽字): 乙 方(簽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