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協單位:發包單位 上海浦東國際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 甲 方
承包單位 浙江精工世紀建設有限公司 乙
甲方將上海臨港奉賢經濟發展有限公司臨港奉賢產業園區產業配套項目二標段鋼結構工程項目發(分)包給乙方施工,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根據《上海市招標、承包工程安全管理暫行規定》和國家有關法規,明確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確保施工安全,雙方在簽訂鋼結構工程合同的同時,簽訂本協議:
1.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國家、上海市和上級勞動保護、安全生產主管部門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消防工作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有關勞動保護法規、條例、規定。
2.甲乙雙方都應有安全管理組織體制,包括抓安全生產的領導,各級專職和兼職的安全干部,應有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特種作業人員的審證考核制度及各級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定期安全檢查制度和安全教育制度等。
3.甲乙雙方在施工前要認真勘察現場:
(1) 工程項目應由甲方編制施工組織總設計;
(2) 工程項目由乙方按甲方的要求自行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并制定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嚴格按施工組織設計和有關安全要求施工嚴禁違章操作。
4.甲乙雙方的有關領導必須認真對本單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制度及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增強法制觀念,提高職工的安全生產思想意識和自我保護的能力,督促職工自覺遵守安全生產紀律、制度和法規。
5.甲方負責組織對乙方安全規范作業、文明施工情況的檢查,定期組織考核。對乙方及有關人員發生的違章、違法行為和存在的問題,甲方有權制止教育、責成期限整改。必要時每次按責任違約給予100~500元的經濟處理。
6.凡工地內發生生產事故或重大人員傷亡的,甲方派員或參與勞動行政部門、司法機關調查處理;甲方可以按其責任違約給予責任單位經濟的處罰,責任違約的經濟處罰幅度按乙方的工程造價1.0%來確定,最低為1000元,最高至30000元人民幣(從乙方工程款中扣除),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及因乙方責任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7.施工前,甲方應對乙方的管理、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生產進場教育,介紹有關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規定和要求,乙方應組織召開管理、施工人員安全生產教育會議,并通知甲方委托有關人員出席會議,介紹施工中有關安全、防火等規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須檢查,督促施工人員嚴格遵守、認真執行。
根據工程項目的內容與特點,甲乙雙方應做好安全技術交底,并有交底的書面材料,交底材料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8.施工期間,乙方指派 同志負責本工程項目的有關安全、防火工作;甲方指派 陸建華 同志負責聯系、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防火規定。甲乙雙方應經常聯系,相互協助檢查和處理工程施工有關的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預防事故發生。
9.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嚴格執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產、防火管理的各項規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檢查和指導。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對于查出的隱患,乙方必須限期整改。
10.乙方在施工中必須自覺遵守“安全生產六大紀律”,增強自我保護意識,正確使用好個人防護用品。在生產操作過程中的個人防護用品,由乙方自理,甲、乙方都應督促施工現場人員自覺穿戴好防護用品。
11.乙方人員對所在的施工區域、作業環境、操作設施設備、工具用具等必須認真檢查,發現隱患,立即停止施工,并由有關單位落實整改后方準施工。一經施工,就表示該施工單位確認施工場所、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處于安全狀態。乙方對施工過程中由于上述因素不良而導致的事故后果負責。
12.乙方在施工期間所使用的各種設備以及工具等均由乙方自備。如乙方必須向甲方借用或租賃,應由雙方有關人員辦理借用或租賃手續,制訂有關安全使用和管理制度。甲方應保證設備和工具完好并符合安全要求,乙方必須進行檢驗,并做好書面記錄。乙方一經接收,設備和工具的保管、維修應由乙方負責,并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在使用過程中,由于設備、工具因素或使用操作不當而造成傷亡事故,由乙方負責。
13.乙方的人員,對施工現場的腳手架、各類安全防護設施、安全標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動。如確實需要拆除更動的,必須經工地施工負責人和甲乙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員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乙方人員,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人員及其單位負責。
14.特種作業必須執行國家《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經省、市、地區的特種作業安全技術考核站培訓考核后持證上崗。并按規定定期審證,進本市施工的外省市特種作業人員還須經本市有關特種作業考核站進行審證教育;中、小型機械的操作人員必須按規定做到“定機定人”和持證操作;起重吊裝作業人員必須嚴守“十不吊”規定,嚴禁違章、無證操作;嚴禁不懂電器、機械設備的人,擅自操作使用電器、機械設備。
15.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各類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物品附近嚴禁吸煙及動用明火,消防器材不準挪作他用。電焊、氣割作業應按規定辦理動火審批手續,嚴格遵守“十不燒”規定,嚴禁使用電爐。冬季施工如必須采用明火加熱的防凍措施時,應取得防火主管人員同意,落實防火,防中毒措施,并指派專人值班。
16.乙方需用甲方提供的電氣設備,在使用前應先進行檢測,并做好檢測記錄,如不符合安全規定的應及時向甲方提出,甲方應積極整改,整改合格后方準使用,違反本規定或不經甲方許可,擅自亂拉電氣線路造成的后果均由肇事者單位負責。
17.貫徹誰施工誰負責安全的原則。乙方在施工期間出現的一切安全事故,所造成的損失、責任等均由乙方承擔。
18.乙方必須按施工方案施工,施工期間造成甲方建筑物損壞的,應按實賠償并承擔相應的后果。
19.本協議作為甲乙雙方工程合同的附件,在工程合同簽約后生效,與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工程合同期滿,本協議終止。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