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進一步明確在施工過程中甲、乙雙方各自的安全責任,保護施工人員的安全和身體健康,防止因工傷亡事故的發生。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簽訂本協議。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應認真履行。
第一條 甲方的具體責任
一、 甲方對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負全責。組織指揮現
場安全生產,向乙方公布本企業、本施工現場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對乙方安全生產實施監督管理。
二、 編制工程項目安全施工組織設計,組織制定安
全技術措施并監督實施。
三、 在安排乙方工作時針對其施工內容、工藝要
求,提出施工方法和安全操作規程,提供必要的安全保護設施。以書面形式向乙方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施工中監督乙方按交底內容實施。
四、 對乙方進場復驗身份證件,發放胸卡,進行“三
級”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檔案。負責班前安全教育和工種變換的安全教育,對特種作業人員資格進行驗證。制止非特種作業人員從事特種作業。
五、 向乙方提供良好的,確保安全生產的勞動作業
環境,所提供的電氣設備、機械、工器具、架設機具、安全防護用品等,必須符合安全技術標準,并監督乙方安全使用。
六、 對乙方施工工序,操作崗位的安全行為進行日
常監督檢查,糾正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發現嚴重違章違紀和事故隱患,立即責令停工,監督整改并按雙方商定的管理辦法進行處理。嚴重者中止合同,清退出場,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負。
七、 對施工現場的各種安全設施和勞動保護用品
定期檢查和維護,及時消除隱患,保證其安全有效。
八、 提供符合衛生、通風、照明等要求的職工生活環境,在容易發生火災的地區,設置靈敏有效的消防器材。
九、 發生傷亡事故按規定立即報告有關部門。
第三條 乙方的具體責任
乙方在甲方統一指揮監督下按其職責分工,具體履行以下責任:
一、 接受甲方的指揮和監督,遵守甲方安全管理制度,監督甲方履行安全職責,有權制止甲方違章指揮,并按雙方商定的管理辦法進行處理。
二、 乙方必須遵章守紀,不違章操作。施工中如因乙方違反安全紀律,違反安全操作規定而發生傷亡事故,其損失由乙方自負。
協議有效期限自2004年 月 日至雇傭合同結束
甲方:(章)
甲方負責人:(簽字)
乙方:(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