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皮帶著火搶修組織機構:
1.皮帶著火滅火、搶修辦公室、下設:
(1)組長:秦海
(2)副組長:李學海
主要職責:負責了解、收集和匯總皮帶著火情況,及時組織人員及材料趕赴現場進行滅火、搶修,負責皮帶滅火現場指揮和各應急組保持聯絡,掌握、檢查和協調應急工作情況。
(3)搶修組:組長:李學海
職責:負責現場滅火、搶修及協調搶修工作。
(4)搶修組:副組長:翟建成
職責:負責現場材料組織及后勤供應。
二、匯報程序:
當發生皮帶著火事故后,由現場負責人向本單位或部門值班人員及礦調度室匯報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及皮帶著火程度等。由調度室向當事人單位負責人、值班礦領導、機電礦長、調度主任、當事人單位領導匯報。
三、應采取的應急措施:
1.發現皮帶著火后,應立即停止皮帶電機運行,并切斷主電源及控制電源,分析判斷火災發生的原因立即采取相應的措施組織現場人員進行滅火。如果為皮帶摩擦著火或煤、煤塵著火要及時使用滅火器或開啟消防水進行滅火、如為電火引起的電纜或設備著火一定要使用滅火器進行滅火,嚴禁使用消防水。
2.現場滅火完成后要對起火地點進行全面的撒水消塵并及時 修理恢復皮帶運輸系統。
3.對于比較嚴重的著火要請示上級部門并做好處理火災或人員撤離的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