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應急組織機構:
火災應急指揮部:由當時在現場的最高負責人和其他有關人員(保衛、事發部門負責人等)組成救災指揮部,負責人為總指揮。
主要職責:
(1)?掌握火勢發展情況,及時調整力量,布置救人、疏散物資和滅火等任務。
(2)公安消防隊到場后,及時向公安消防部門的火場總指揮報告情況,帶領職工服從統一指揮。
二、匯報程序
一旦形成火災,立即將著火地點、起火部位、燃燒物品、目前狀況匯報礦調度室。由礦調度室向值班領導及礦領導匯報,必要時向神東公司礦山救護隊和地方公安消防隊求救。
三、應急措施
義務消防隊得知發生火災后,迅速到達火場,隊長偵察火情,派人切斷電源,保證滅火人員安全,同時利用現場配置的滅火器滅火,先控制火勢,再滅掉明火,然后用水徹底澆滅暗火。
注意事項:a、保證滅火人員的安全;b、如火情較大,立即撥打8272119請求專職消防隊的增援,并在路口接應引導;c、保護好現場,以待調查火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