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當爆炸事故發生后,現場發現人應立即報告給值班領導,對事故現場進行警戒。值班領導立即報告應急指揮部,應急救援小組立即趕赴現場并撥打“119”報警。
2、儲氣罐、壓力容器所有閥門應迅速關閉或采取堵漏,對可燃氣體或油類應用沙石或二氧化碳、干粉等滅火器進行滅火,同時設置隔離帶以防火災事故蔓延。對受傷人員立即實行現場救護,傷勢嚴重的立即送往附近醫院。根據事故現場情況,判斷是否可能發生再次爆炸,撤離所有人員至安全地帶。
3 、當爆炸引起建筑物發生坍塌,造成人員被埋、被壓的情況,應在確認不會再次發生同類事故的前提下,立即組織人員進行搶救受傷人員。
4 、當發現有人員受傷時,撥打“120”向當地急救中心取得聯系,詳細說明事故地點、嚴重程度、聯系電話,并派人到路口接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