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切實做好生產安全事故的預防和應急救援工作,必須積極提高應急救援能力和水平,牢固樹立以人為本、生命至上的救援理念,以加強科學施救、提高救援能力為目標,以安全生產應急管理信息化建設和隊伍裝備建設為重點,進一步完善工作機制、夯實基層基礎、提升裝備水平,切實做到決策科學、指揮有力、組織有序、救援有效。以此大力減少事故災難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有效降低事故危害和等級,使應急救援在安全生產工作中發揮出應有的和積極的作用。
關鍵詞:應急救援 能力保障 提高水平 科學規范
加強應急救援,提高防范處置重大事故災害的能力,既是當前一項緊迫的工作,也是一項需要付出長期努力的艱巨任務。應急救援是防范事故的重要手段,是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線,為筑牢這道防線,必須加強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全面提高應急能力和水平,以此保障廣大人民群眾和職工的安全與健康。
一、建立健全組織體系,加強領導機構建設
建立健全相應的組織體系和領導機構,以及完善管理和指揮系統。可以有效解決應急救援中存在的主要問題:一是缺乏統一領導和協調指揮,各專業資源難以實現共享;二是沒有統一規劃,應急救援隊伍布局不合理,缺乏能夠跨區域救援的骨干隊伍;三是應急管理不到位,應急資源掌握不清,特別是各地普遍沒有專業的應急管理機構和人員,應急預案不完善,缺乏針對性;四是應急救援隊伍缺乏必要的培訓演練,戰斗力不強;五是應急指揮手段和救援隊伍裝備落后,應急救援隊伍力量薄弱;六是應急管理和機制建設工作相對滯后等。按照國家和地方應急救援有關規定和要求,應及時健全單位、二級部門、基層(車間)各級應急組織機構、配備各級專(兼)職應急管理人員并明確劃分各自職責。單位應急管理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各級行政正職是應急管理第一責任人,負總責,親自抓;業務主管領導對分管業務范圍內的應急管理工作負分管責任,具體抓;各級專(兼)應急管理人員對本崗位的應急責任全面負責,認真抓,崗位員工做好本崗位的應急工作,確保各級責任有效落實。積極構建應急制度體系。根據《安全生產法》和《突發事件應對法》等法律法規標準,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預案和相應的事故應急救援管理辦法,使應急體系建設和應急管理工作納入專業化和常態化的軌道。
二、組建應急救援隊伍,增強應急保障能力
加強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專業隊伍建設,強化應急救援隊伍管理,建立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機制,對于提高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能力具有重大意義。再好的應急體系,無論是從日常應急管理、應急裝備使用、人員醫療救治、公眾緊急疏散,都離不開專業化的高素質人力資源作保障。人力資源沒有保障,是無法成功進行應急救援的,專業救護隊伍是應急人力資源保障的重要組成部分。建立一支召之即來,來之即戰,戰之即勝的高素質專業應急救援隊伍是應急管理工作的核心。按照“預防與應急并存,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和“險時搞救援,平時搞防范”的原則,積極組織救援隊伍開展預防性檢查和隱患排查,對防范事故將會起到重要作用。把機構隊伍建設作為首要任務,解決“有機構,有隊伍,有人管”的問題。解決普遍存在編制少、力量弱、裝備和手段落后、人才缺乏、人員水平不高等問題。建立和健全以各類專門隊伍為支撐,以企事業單位專兼職隊伍為輔助,以社會志愿者應急隊伍為補充的應急救援體系,全面提高應急隊伍的處置能力。
三、實現應急資源共享,構建區域協作機制
應急資源共享主要是應急救援所需要的組織機構、救援隊伍、救援人員、物資裝備、專家、信息等人力、物力、信息等資源。加強應急資源共享、完善順暢的應急救援機制,能夠為控制事態發展,消除危險、危害因素,搶救生命贏得寶貴的時間。全面開展應急資源普查,掌握各區域、各行業領域安全生產應急機構、隊伍,應急設備物資,應急專家等方面建設情況,還可以開展跨市、縣協作,建立相應的應急聯動機制。資源共享和區域協作機制的建立,可以大大提升應急救援保障能力。通過建設應急互助協作,還可以了解企業與周邊地區危險源分布情況,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隊伍建設情況,為政府應急物資儲備建設和應急隊伍布局提供參考。積極實現報警和救援信息共享,為聯動處理應急事件創造通暢的信息渠道。與當地政府和兄弟企業的救援隊伍簽訂互助協議,建立穩定的救援服務機制,既實現應急救援的區域聯動,又增進救援隊伍與服務對象間的了解,營造共建救援體系、實現應急資源共享、構建區域協作機制。
四、應急救援統一指揮,建立協調聯動平臺
事故是具有不確定性和突發性的,由于應急活動的復雜性,眾多來自不同單位的應急力量與事故救援時,在信息溝通、行動協調、指揮、授權與職責、通信等方面會存在組織和管理的問題,影響救援效果,因此應急管理需要政府、各單位、各部門橫向的協調和聯動。沒有完全建立相互協調與統一指揮的工作機制,往往存在應急力量分散,應急力量和資源還缺乏有效整合和統一協調機制,當發生重大生產安全事故,尤其是發生涉及多種災害;跨地區、跨行業的重大事故時,僅僅依靠某一地區、部門的應急力量和資源往往十分有限,而臨時組織的應急救援力量,則存在職責不明、機構不順、針對性不強等問題,難以協同作戰,發揮整體救援能力。建立統一的指揮機構,能夠最大限度的發揮互助機構的作用,形成應急救援的合力。以提高事故防范能力、應急管理水平和應急處理能力。
五、加大應急經費投入,夯實物質基礎保障
應急救援經費是保障發生災變事故時迅速投入開展應急救援工作的前提保障,沒有可靠的資金渠道和充足的應急救援經費,就無法保證有效開展應急救援工作和維護應急管理體系正常運轉。尤其是應急裝備需要大量的資金投入,單靠政府投入是不夠的,可以借鑒成功的經驗,多渠道,多種途徑解決資金投入問題的路子。同時積極建立健全安全生產應急救援物資儲備制度,依托國家(區域)、骨干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隊伍以及有關企業、單位,儲備必要的救援物資和救援物資生產能力,提高應急救援物資尤其是大型成套應急救援裝備的儲備水平。有條件的地區和單位要專門設立安全生產應急救援物資儲備庫,加強對儲備物資的動態管理,保證及時補充和更新。暫時沒有條件建立儲備庫的,要與相關裝備設施擁有單位建立協調機制,確保能夠緊急調用,保障事故災難應急處置需要。切實抓好應急處置的物資、器材和裝備的更新和配置,確保應急關鍵時刻拿得出、備得夠、用得上,為應急救援減少損失贏得寶貴時間。
六、制定應急培訓計劃,提升救援人員水平
為提高應急救援人員的技術水平與應急救援隊伍的整體能力,以便在事故的應急救援行動中,達到快速、有序、有效的效果,經常性地開展應急救援培訓訓練或演習應成為應急救援隊伍的一項重要的日常性工作。組織制定應急培訓計劃,抓好入職培訓、崗位培訓、專業培訓,強化各級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和專兼職救援人員的培訓,使其熟練掌握本單位應急處置程序、安全生產規程和自救互救常識,避免盲目指揮、盲目施救。基層單位是應急管理工作的排頭兵,基層應急管理水平對本單位應急管理工作至關重要。全面加強基層應急培訓和宣傳教育工作,通過安全培訓、班組安全活動等形式進行經常性的應急知識、應急技能培訓,使從業人員熟知本崗位的預案內容和應急處置措施,提高全體員工的應急保障意識、避險和自救互救能力,增強實戰能力,造就一批召之即來、來之能戰、戰則能勝的應急救援隊伍。
七、開展應急救援演練,提高實戰處置能力
建立健全應急演練工作制度,生產經營單位要結合自身生產工藝特點,突出加強重點崗位、重點部位、重要裝置現場處置方案編制和優化工作,強化事故初發期的妥善處置,有效控制事故發展擴大。廣泛開展不同層級、形式多樣的應急演練,提高應急意識,掌握處置要點。進行經常性的應急救援預案演練,堅持至少每年進行一次綜合預案演練,至少每半年一次專項預案演練,特別是重大危險源和關鍵裝置、重點部位的預案演練,每季度進行一次崗位現場處置方案演練。通過演練,統一事故狀態下應急預案的啟動程序,進一步完善預案內容,提高預案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同時提升崗位人員的應急處置能力和實戰能力。
八、轉變思維觀念模式,應急救援科學規范
轉變觀念、提前預防,實現應急準備從預防開始、應急響應從預警開始的應急工作模式。把應急管理工作的重心前移,做好做足前期教育警示工作,努力提高各類人員的應急防范意識和預防能力,變被動救援為主動預防。積極完善安全生產應急響應機制,生產經營單位要繼續強化事故現場處置,賦予生產現場帶班人員、班組長和調度人員直接決策權和指揮權,使其在遇到險情或事故征兆時能立即下達停產撤人命令,組織涉險區域人員及時、有序撤離到安全地點,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在組織專兼職救援隊伍搶救的同時,要立即向當地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報告。規范事故救援現場管理,按照“統一指揮、屬地為主、科學施救”的原則,進一步規范事故救援現場管理。生產經營單位發生事故或險情時,主要負責人應當立即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事發地人民政府要根據事故分級和相應的應急預案,在第一時間組建應急救援指揮部,調取事故單位圖紙、工藝等相關資料,組織開展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明確參與各方在事故應急救援和處置過程中的職責和任務,充分發揮事故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和熟悉同類事故災害并有實踐經驗的救援專家的作用,劃定適當的警戒隔離區域,調集相應的應急救援裝備和人員,落實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措施,制定科學的救援方案和安全措施,快速展開應急救援行動。
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是一個系統工程,應提倡科學救援,拒絕盲目施救。切實做好生產安全事故的預防和應急救援工作,必須積極提高應急救援能力和水平,牢固樹立以人為本、生命至上的救援理念。以加強科學施救、提高救援能力為目標,以安全生產應急管理信息化建設和隊伍裝備建設為重點。進一步完善工作機制、夯實基層基礎、提升裝備水平,切實做到決策科學、指揮有力、組織有序、救援有效。以此大力減少事故災難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有效降低事故危害和等級,使應急救援在安全生產工作中發揮出應有的和積極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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