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工作站、監理、及施工單位要站在"三個代表"的高度充分認識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性,加強領導,做好特大安全事故的預防和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損失和人員傷亡,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
(二)制定方案,組織落實。工作站、監理、及施工單位要根據本預案要求,制定相應的應急救援預案,保證本單位(部門)專業搶險救援人員、物資、設備、器材落實到位,并將分預案和專業預案有關人員和名單報省指揮部備案。分預案和專業預案是本預案的具體化,與本預案共同構成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體系。
(三)熟悉預案、組織演練。工作站、監理、及施工單位要組織有關人員熟悉本預案,分預案和專業預案,明確各自的職責和救援任務,并組織訓練和演習。
(四)特大事故發生后,工作站、監理、及施工單位要服從命令、聽從指揮,真正做到反應敏捷、行動迅速、運轉協調、救援有力,凡因救援工作不力,造成事故損失擴大的,按有關規定追究其責任。
(五)特大事故發生后,工作站應迅速啟動應急救援預案,并迅速采取必要的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服從省指揮部應急小組的指揮。
(六)在搶險救災過程中緊急調用的物資、設備、人員和占用場地,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阻攔或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