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是世界上自然災害發生最為嚴重的國家之一,災害的種類多,發生頻率高,分布區域廣,造成損失大。因此,應急管理能力的提升對于我國來說顯得尤其迫切。
應急管理,又稱公共危機管理,必須由政府來提供,同時需要社會力量積極參與。公共安全危機事件是引發社會災難和危及公民生命財產安全的重大災害和突發性災難事件的統稱。
那么,當公共危機爆發時,我們應當采取什么措施呢?從總體上來看,危機應急管理應該具有以下主要環節。
啟動應急預案:即公共危機管理主體在危機發生前,經過一定程序制定的危機應急管理的總體方案。要在全民中樹立危機意識,而且還要為危機應急管理做好思想準備、組織準備、制度準備、物資準備和技術準備。嚴格按照法定程序來進行。
應急疏散:即在危機已經來臨時,為盡量減少人員傷亡,將安全受到威脅的民眾緊急轉移到安全地帶的危機管理措施。它可以以較小的代價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
緊急救援:緊急救援體系是一個復雜的系統工程,每一次危機的緊急救援,都需要一個復雜的系統協調運作,都需要各種資源的有效整合,以及很多個部門、單位,乃至全社會的支持。
我國在近些年才引進了災害管理的概念,在緊急救援方面起步較晚,應急管理系統剛建立不久,很自然,在緊急救援方面存在不少問題。但我們必須正視這些問題,才能找到解決問題的辦法。
主要來看,我國應急管理存在以下幾個問題:一是救援組織體系不完善,組織體系松散、缺乏組織上的嚴密性和紀律上的約束性,各種救援機構隸屬于不同的部門,多頭管理,協調難度較大,各種專業資源未達到整合,難以實現資源共享。二是救援的指揮體系不完備,各地大都采取臨時建立指揮機構的應急辦法,決策權與指揮權權限不明,職責不分,一方面工作缺乏連續性,危機一過,大家各奔東西,下一次來的很可能是另外一些人,誰也不會去總結經驗教訓;另一方面,臨時建立指揮機構都是危機爆發以后才建立,危機前的預防、預警和預控沒有專門機構管理,危機預防、預警和預控機制的缺失大大增加了危機應急管理和緊急救援的難度,顯然,這種救援機制缺乏科學性和協調性。三是沒有統一的規劃,隊伍布局不合理,缺乏戰斗力強的骨干隊伍;快速反應能力和災害現場應急能力不強;應急指揮手段和救援隊伍裝備落后,應急救援隊伍力量薄弱。四是社會緊急救援管理和法制建設滯后。許多方面管理制度不配套,法律規范不健全,尤其是在基層,制度沖突,法律打架的現象并不少見,同發達國家統一、先進、科學的救援體系相比還有明顯的差距。
針對目前我國應急管理體系中存在的問題,我有以下幾點建議:
一、增強公共危機意識。政府應利用各種媒體和宣傳手段,在民眾中廣泛宣傳應對危機的各種知識,對可能面臨某種危機的群體進行有針對性的教育,開展演練和培訓,讓廣大群眾學會與各種災害共存,學會危機狀態下的自救、互救以及如何配合公救。要充分利用和開發社會上一切可供利用的公共危機防范資源,為應對突發危機事件提供服務。
二、強化公共危機預警機制。政府應當建立一整套相應的預警機制:建立高效、快速、靈活的危機預警組織體系;科學設定有關災害的風險級別和相應的應急預案;建立針對各種危機的靈敏、準確的信息監測系統和各系統之間的信息共享機制;運用先進的科學技術建立監測預測系統,收集分析各種信息,進行風險評估和預測;加強危機預警的理論研究,加快危機預測、預警設施、設備的科學研究和攻關,不斷提高危機預警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