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急物資是突發事故應急救援和處置的重要物質支撐。為進一步完善應急物資儲備,加強對應急物資的管理,提高物資統一調配和保障能力,為預防和處置各類突發安全事故提供重要保障,根據“分工協作,統一調配,有備無患”的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應急物資儲備的品種包括自然災害類、安全事故災難類、衛生類、應急搶險類及其它。
二、應急物資儲備定額由辦公室、財務部、運經部、運安部、保衛部和勞人部的實際應急需要確定。
三、辦公室負責落實應急物資儲備情況,落實經費保障,科學合理確定物資儲備的種類、方式和數量,加強實物儲備。
四、堅持 “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做到“專業管理、保障急需、專物專用”。
五、已消耗的應急物資要在規定的時間內,按調出物資的規格、數量、質量重新購置。
六、應急物資應當堅持公開、透明、節儉的原則,嚴格按照采購制度、程序和流程操作,做到誰采購、誰簽字、誰負責。
七、辦公室要加強對應急物資的采購、儲備、管理等環節的監督檢查,對管理混亂、冒領、挪用應急物資等問題,依法依規嚴肅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