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是一個化工、農藥大國,也是化學毒物、農藥、鼠藥等化學中毒災害高發生率的地區,危險化學品事故主要是發生各種火災、爆炸、中毒事故等[1]。據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化學品登記中心公布的《中國現有化學物質名錄(2003版)》中收載化學品39176種[2]。目前各國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不斷,特大事故如:(1)博帕爾漏毒事故:1984年12月2日子夜,美國聯合碳化物公司印度博帕爾農藥廠的一個儲存45噸異氰酸甲酯的貯罐壓力突然急劇上升,次日凌晨1時,貯罐閥門失靈,異氰酸甲酯開始外泄,濃烈、酸辣的乳白色氣體逐漸形成大片毒霧,毒霧籠罩面積達到65平方千米的市區。據報道,這次事故中,死亡3150人,危及人數達50萬,其中5萬人失明,其他幸存者的健康也受到嚴重危害,引起劇烈的社會動蕩,生態環境受到嚴重破壞,善后處理達5年之久。成為世界上最嚴重的毒氣泄漏事故。(2)塞維索空氣污染事故:1976年7月10日,意大利北部塞維索地區的伊克梅薩化工廠爆炸,導致劇毒化學品二惡英(簡稱TCDD)泄漏,造成環境污染。這次事故使許多人中毒,附近居民被迫遷走,半徑I.5千米內植物被鏟除深埋,數公頃土地均鏟掉幾厘米厚的表土層。二惡英有致癌和致畸作用,致使幾年內當地畸形兒的出生率大為增加。(3)巴塞爾萊茵河污染事故:1986年11月l日,位廠萊茵河上游的瑞士巴塞爾市桑多茲化工廠956號化學品倉庫大火,消防隊員在救火時,不慎將近30噸硫化物、汞化合物等有毒化學品隨滅火劑溶液和水流入西歐最發達地區的萊茵河,導致萊茵河水體嚴重污染,形成一起波及范圍較大的國際性化學事故。(4)沙溪鎮漏毒事故:1991年9月3日2時30分左右,江西省貴溪縣農藥廠租用的一輛載有2.4噸一甲胺的槽罐車,從上海返回貴溪途經上饒市沙溪鎮時,槽罐車上的進出料閥門被樹叉撞裂,導致一甲胺瞬間完全噴泄,染毒云團在1~2級的東北風作用下向西南方向飄移擴散,使約223萬平方米地域受染。(5)清水河危險品倉庫爆炸事故:1993年8月5日13時25分至17時30分發生多次爆炸。爆炸中,有3棟倉庫被炸毀,12陳倉庫局部燃燒,造成15人死亡,101人受傷。我國近期又發生的硫化氫井噴事故及氯氣泄露事故也導致人員的重大傷亡,因此系統研究危險化學品事故的特點及緊急救治對策具有重要意義[3.4]。
1危險化學品爆炸致復合傷的損傷特點
1.1危險化學品爆炸很容易導致沖燒毒復合傷:危險化學品爆炸很容易導致沖燒毒復合傷,而沖燒毒復合傷是所有復合傷中最嚴重的一種,傷情最重、最難急救。沖燒毒復合傷的發生率與離爆心遠近有關:離爆心越近,發生沖燒毒復合傷的機會越多,其次是沖毒復合傷。
1.2致傷因素多,傷情復雜:危險化學品爆炸致復合傷的致傷效應是兩種或兩種以上致傷因素作用的相互加強或擴增效應的結合,因此,病理生理紊亂常較多發傷和多部位傷更加嚴重而復雜。突發性危險化學品作用迅速,危及范圍大,常常帶來社會不穩定因素。它的發生往往是突發的和難以預料的[5]。
1.3致傷機制十分復雜:危險化學品爆炸其損傷機制推測可能與沖擊波、熱力和有毒氣體的直接作用及其所致的繼發性損害有關。化學毒物所致的沖燒毒復合效應不應理解為各單一致傷因素效應的總和,而是由于熱力、沖擊波和毒氣各致傷因素的相互協同、互相加重的綜合效應,因此傷情更為嚴重。
1.4外傷掩蓋內臟損傷,易漏診誤診:單純的沖擊波超壓致傷時,體表多完好無損,但常有不同程度的內臟損傷,即呈現外輕內重的特點。當沖擊傷合并燒傷或其他創傷時,體表損傷常很顯著,此時內臟損傷卻容易被掩蓋,而決定傷情轉歸的卻常是嚴重的內臟損傷。
1.5肺是危險化學品爆炸損傷最主要的靶器官:肺是中毒致傷也是沖擊波致傷最敏感的靶器官之一,肺也是呼吸道燒傷時主要的靶器官。因此,肺損傷應是危險化學品爆炸致沖燒毒復合傷救治的難點和重點。
1.6殺傷強度大,作用時間長:本組危險化學品爆炸致沖燒毒復合傷的早期并發癥兇險,晚期并發癥增多;殺傷面積大,損傷部位多,造成多部位傷的比例增加;隨著休克、出血、昏迷等并發癥和沖擊傷、多部位傷、燒傷的增多,重傷的比例也相應增加。
1.7治療困難和矛盾突出:危險化學品爆炸致沖燒毒復合傷治療中最大的難題是難以處理好由于不同致傷因素帶來的治療困難和矛盾。如何處理好治療燒傷的迅速輸液與治療肺沖擊傷慎重輸液和抗中毒的矛盾是治療沖燒毒復合傷的關鍵。
1.8群體性:瞬間可能出現大批化學中毒、爆炸傷、燒傷傷員,需要同時救護,按常規醫療辦法,無法完成任務。這時應采用軍事醫學原則,根據傷情,對傷病員進行鑒別分類,實行分級救護,后送醫療,緊急疏散中毒區內的重傷員[5]。
1.9快速性和高度致命性:硫化氫、氮氣、二氧化碳在較高濃度下均可于數秒鐘內使人發生“電擊樣”死亡。其機制一般認為與急性反應性喉痙攣、反應性延髓中樞麻痹或呼吸中樞麻痹等有關[6.7.8]。
1.10危害極大:危險化學品事故在危害程度上遠遠大于其它一般事故。危險化學品事故的實際殺傷威力,依危險化學品的種類和當時氣候條件有很大的關系。
1.11作用時間長:危險化學品事故后化學毒物的作用時間比較長,消失較為困難。
1.12帶來的心理恐怖大:突發危險化學品事故的強烈刺激使部分人精神難以適應,據統計約有3/4的人出現輕重不同的所謂恐怖綜合征[1]。有時失去常態,表現有恐懼感,很容易輕信謠言等,突發危險化學品事故給傷員造成的精神創傷是明顯的。對傷員的救治除現場救護及早期治療外,及時后送傷員在某種程度上往往可能減輕這種精神上的創傷。
1.13重視危險化學品事故致傷傷員的遠期效應:必須重視危險化學品爆炸傷傷員的遠期效應,我們的研究證實,受危險化學品事故致傷傷員的遠期效應值得重視,實驗研究發現75%的大鼠有肺纖維化,個別大鼠出現肺低分化腺癌,遠期效應明顯[9]。基本與我們人員調研結果一致。1991年的海灣戰爭以后,現在已經受到關注的海灣戰爭綜合征也警示我們要重視這一問題,提示我們搶救治療必須越快、越早、越好,同時應在整體治療時,對危險化學品事故致傷傷員的遠期效應進行兼顧和并治,在可能的條件下進行預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