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具有很大的突發性。破壞性地震發生后,震區政府應當采取應急措施。例如:
1)緊急動員各方面的力量迅速搶救被埋壓人員,開展自救互救。
2)調遣搶險救災隊伍和調配抗震救災物資組織醫療隊、工程搶險隊、救援隊、物資運輸隊等,按本單位制定的《地震應急預案》有秩序地開赴災區,搶救生命和排除工程險情。
3)搶救被破壞的交通、通訊設施, 保證災區政府特別是指揮系統與外部的通訊暢通,恢復被破壞的供水、供電、供氣設施,搶修受損的水利、化工等要害工程。
4)及時撲滅已發火災、制止病毒、易燃、易爆氣體泄露。
5)安置災民,迅速鑒定可住房屋,搭建臨時防震棚,指定疏散點及疏散路線, 分發救災物資和食品,加強治安管理,維護社會秩序。
6)加強交通管制,加強防震減災知識的強化宣傳及震情、災情的報道,及時平息各種地震謠傳,安定人心,保證救災工作的順利進行。
7)進行市場物價管制,防止哄抬物價和搶購風。
專家們認為:大多數地震是有感或輕度破壞地震,所以遇震時一定要鎮靜,并就地躲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