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李婭)記者昨日獲悉,成都市教育局和成都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聯合下發了《成都市學校安全工作規范化管理制度》(試行),對學校安全工作的各個方面進行規范。據悉,這樣的規范化管理制度,在全國都走在了前列。定期開展應急救援演練
根據該《管理制度》,學校須制定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預案,成立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小組、救援救護小組等組織機構;定期開展包括消防演習在內的應急救援演練;制定針對各種可能發生的事故和險情的救援方案與應急措施。嚴禁在學校范圍內使用容易引發安全事故的大功率電器。嚴禁不明身份人員入校
《管理制度》規定,非學校教職員工進入學校,必須嚴格查驗相關證件,嚴禁不明身份人員入校。行課期間,學生確因特殊情況需要出校門時,必須持有班主任老師簽字同意的請假條方可放行。教師在教學期間原則上不會客。
嚴禁組織學生參加商業活動
學校舉行各種校內大型活動(如運動會)應將活動方案及安全預案均報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學校以班級、年級或全校為單位組織各種師生校外大型集體活動(如春游、參觀、野炊等)應連同安全預案報當地教育行政部門申報,批準后方可實施;并應提前勘察行車線路、交通工具等情況。此外,嚴禁組織學生參加各種商業性活動。
嚴禁放敞式體育自由活動
學校的體育課及體育活動前,有關人員要進行安全教育,并認真檢查一切體育設施的運行情況;加強活動過程中的保護和預防措施,為學生合理安排運動區域,嚴禁放敞式的體育自由活動。對拉拉隊也要由專人規范管理。
校長為安全第一責任人
《管理制度》還首次將安全工作責任明確分解:校長為第一責任人,學校安全保衛工作員、副校長、中層干部、教研組長或年級組長、班主任、校醫、教師及其他人員都應負責職責范圍內的安全工作。學校應當設立各樓層過道、樓梯、樓道的安全管理責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