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應急救援預案的定義
應急預案又稱應急計劃,是針對可能的重大事故(件)或災害,為保證迅速、有序、有效地開展應急與救援行動、降低事故損失而預先制定的有關計劃或方案。它是在辯識和評估潛在的重大危險、事故類別、發生的可能性及發生過程、事故后果及影響嚴重程度的基礎上,對應急機構與職責、人員、技術、裝備、設施(備)、物資、救援行動及指揮與協調等方面預先做出的具體安排。
2、應急救援預案的核心要素
1) 方針與原則:它是開展應急救援工作的綱領;2) 應急策劃:包括危險分析、資源分析以及法律法規要求等;3) 應急準備:指基于應急策劃的結果,明確所需的應急組織及其職責權限、應急隊伍的建設和人員培訓、應急物資的準備、預案的演習、公眾的應急知識培訓、簽訂互助協議等;4) 應急響應:包括接警與通知、指揮與控制、警報與緊急公告、通訊、事態監測與評估、警戒與治安、人群疏散與安置、醫療與衛生、公共關系、應急人員安全、消防與搶險、泄漏物控制;5) 預案管理與評審改進:對預案的制定、修改、更新、批準和發布作出明確的管理規定,并保證定期或在應急演習、應急救援后對應急預案進行評審,針對實際情況的變化以及預案中所暴露出的缺陷,不斷地更新、完善和改進應急預案文件體系。
3、應急救援預案的法律法規依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xx省安全生產條例》、《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
4、編制的準備
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依據行業特點,體現針對性、專業性,其制定程序主要包括編制的準備、危險辨識和風險評價、預案編制、預案的演習和修訂、審核實施。另外,企業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并入地方政府編制的區域性重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體系中,以有助于增進企業和地方政府的相互了解,也確保了企業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作為區域性重大事故應急救援體系的有機組成部分,在緊急情況下實施。
4.1 成立預案編制小組
企業應組織安全、環保、生產、設備、醫護等相關部門的技術人員組成編制小組。
4.2 相關資料收集
包括適用的法律、法規和標準,企業基礎資料,企業的危險源普查,企業事故檔案,國內外同類企業的事故資料,相關企業的應急預案。
4.3 企業應急資源
在緊急情況下,企業所具有的包括人力、設備和供應等方面的應急資源,如全職和兼職的應急人員、消防供水系統、個體防護設備、毒物檢測設備、醫療救生設備、交通設備、通訊設備等。
4.4 環境及社會應急資源
當地的氣象、地理、環境、周邊人口分布情況以及當地可動用的社會應急資源。
5 危險及有害因素辨識和風險評價
危險及有害辨識和風險評價是企業編制事故應急預案的關鍵和主要依據。
5.1 危害辨識的主要內容
企業在危害辨識過程中,應堅持“橫向到邊,縱向到底,不留死角”的原則,對以下方面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進行辨識與分析。
(1)廠址及環境條件
從廠址的地形、自然災害、周圍環境、氣象條件、交通運輸、搶險救災支持條件等方面進行分析。
(2)廠區平面布置總圖
應辨識與分析功能分區(生產、管理、輔助生產、生活區)布置;高溫、有害物質、噪聲、輻射、易燃、易爆、危險品設施布置;工藝流程布置;建筑物、構筑物布置;風向、安全距離、衛生防護距離等。運輸線路及碼頭:應考慮廠區道路、廠區鐵路、危險品裝卸區、廠區碼頭等。
(3)建(構)筑物應辨識和分析
建(構)筑物的結構、防火、防爆、朝向、采光、運輸(操作、安全、檢修)通道、開門,以及生產輔助設施。
(4)生產工藝過程應辨識和分析
物料(毒性、腐蝕性、燃爆性)的溫度、壓力、速度、作業和控制條件以及事故及失控狀態。
(5)生產設備及裝置主要包括電氣設備、機械設備、化學設備及裝置、特殊單體設備及裝置(如鍋爐、油庫等)、有毒有害作業部位及勞動安全與作業環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