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方針與原則
反映應急救援工作的優先方向、政策、范圍和總體目標(如保護人員安全優先,防止和控制事故蔓延優先,保護環境優先),體現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統一指揮、高效協調以及持續改進的思想。
2.應急策劃
(1)危險分析:目的是為應急準備、應急響應和減災措施提供決策和指導依據,包括危險識別、脆弱性分析和風險分析。危險分析的結果應能提供:
a.地理、人文(包括人口分布)、地質、氣象等信息;
b.城市功能布局(包括重要保護目標)及交通情況;
c.重大危險源分布情況及主要危險物質種類、數量及理化、消防等特性;
d.可能發生的重大事故種類及對周邊的后果分析;
e.特定的時段(例如人群高峰時間、度假季節、大型活動);
f.可能影響應急救援的不利因素。
(2)資源分析:針對危險分析所確定的主要危險,列出可用的應急力量和資源,包括:
a.城市的各類應急力量的組成及分布情況;
b.各種重要應急設備、物資的準備情況;
c.上級救援機構或相鄰城市可用的應急資源。
通過分析已有能力的不足,為應急資源的規劃與配備、與相鄰地區簽訂互助協議和預案編制提供指導。
(3)法律法規要求:列出國家、省、地方涉及應急各部門職責要求以及應急預案、應急準備和應急救援有關的法律法規文件,作為預案編制和應急救援的依據和授權。
3.應急準備
(1)機構與職責:建立完善的應急機構組織體系,包括城市應急管理的領導機構、應 急響應中心以及各有關機構部門等。對應急救援中承擔任務的所有應急組織明確相應的職責、負責人、候補人及聯絡方式。
(2)應急資源:根據潛在事故的性質和后果分析,合理組建專業和社會救援力量;配備應急救援中所需的消防手段、各種救援設備、監測儀器、堵漏和清消材料、交通工具、個體防護設備、醫療設備和藥品、生活保障物資等,并定期檢查、維護與更新,保證始終處于完好狀態。
(3)教育、訓練與演練:
對公眾的日常教育作出規定,尤其是位于重大危險源周邊的人群,使其了解潛在危險的性質和健康危害,掌握必要的自救知識,了解預先指定的主要及備用疏散路線和集合地點,了解各種警報的含義和應急救援工作的有關要求。應急訓練的基本內容包括基礎培訓與訓練、專業訓練、戰術訓練及其他訓練等。
預案演練包括桌面演習和實戰模擬演習。
(4)互助協議:與鄰近的城市或地區建立正式的互助協議,并做好相應的安排,以便在應急救援中及時得到外部救援力量和資源的援助。此外,也應與社會專業技術服務機構、物資供應企業等簽署相應的互助協議。
4.應急響應
(1)接警與通知:迅速、準確地向報警人員詢問事故現場的重要信息,接警后按預先確定的通報程序規定,迅速向有關應急機構、政府及上級部門發出事故通知。
(2)指揮與控制:建立分級響應、統一指揮、協調和決策的程序,迅速有效地進行應急響應決策,建立現場工作區域,確定重點保護區域和應急行動的優先原則,指揮和協調現場各救援隊伍開展救援行動,合理高效地調配和使用應急資源。
(3)警報和緊急公告:明確在發生重大事故時,如何向受影響的公眾發出警報,包括什么時候、誰有權決定啟動警報系統、各種警報信號的不同含義、警報系統的協調使用、可使用的警報裝置的類型和位置以及警報裝置覆蓋的地理區域。決定實施疏散時,應通過緊急公告確保公眾了解疏散的有關信息,如疏散時間、路線、隨身攜帶物、交通工具及目的地等。
(4)通訊:說明主要通訊系統的來源、使用、維護以及應急組織通訊需要的詳細情況等,并充分考慮緊急狀態的通訊能力和保障,建立備用的通訊系統,以便在現場指揮部、應急中心、各應急救援組織、新聞媒體、醫院、上級政府和外部救援機構等之間建立暢通的應急通訊網絡。
(5)事態監測與評估:建立對事故現場及場外進行監測和評估的程序,包括由誰來負責監測與評估活動、監測儀器設備及監測方法、實驗室化驗及檢驗支持、監測點的設置及現場工作及報告程序等。
可能的監測活動包括:事故影響邊界、氣象條件,對食物、飲用水、衛生以及水體、土壤、農作物等的污染,可能的二次反應有害物、爆炸危險性和受損建筑垮塌危險性以及污染物質滯留區等。
(6)警戒與治安:在事故現場周圍建立警戒區域,實施交通管制,防止與救援無關人員進入事故現場,保障救援隊伍、物資運輸和人群疏散等的交通暢通,并避免發生不必要的傷亡。警戒與治安還應該協助發出警報、現場緊急疏散、人員清點、傳達緊急信息、執行指揮機構的通告、協助事故調查等。對危險物質事故,必須列出警戒人員有關個體防護的準備。
(7)人群疏散與安置:對疏散的緊急情況和決策、預防性疏散準備、疏散區域、疏散距離、疏散路線、疏散運輸工具、安全蔽護場所以及回遷等作出細致的規定和準備,為此應考慮疏散人群的數量、所需要的時間和可利用的時間、風向等條件變化以及老弱病殘等特殊人群的疏散等問題。對已實施臨時疏散的人群,要做好臨時生活安置,保障必要的水、電、衛生等基本條件。
(8)醫療與衛生:針對城市可能的重大事故,明確為現場急救、傷員運送、治療及健康監測等所做的準備和安排,包括:可用的急救資源列表,醫院、職業中毒治療醫院及燒傷等專科醫院的列表,搶救藥品、醫療器械、消毒、解毒藥品等的城市內、外來源租供給。醫療人員必須了解城市內主要危險對人群造成傷害的類型,并經過相應的培訓,掌握對危險化學品受傷害人員進行正確消毒和治療的方法。
(9)公共關系:明確信息發布的審核和批準程序,保證發布信息的統一性;指定新聞發言人,適時舉行新聞發表會,準確發布事故信息,澄清事故傳言;為公眾咨詢、接待、安撫受害人員家屬作出安排。
(10)應急人員安全:對應急人員自身的安全問題進行周密的考慮,包括安全預防措施、個體防護等級、現場安全監測等,明確應急人員的進出現場和緊急撤離的條件和程序,保證應急人員的安全。
(11)消防和搶險:對消防和搶險工作的組織、消防搶險所需的設施、器材和物資、人員的培訓、行動方案以及現場指揮等做好周密的安排和準備。
(12)泄漏物控制:明確對泄漏的危險物質和溶解了有毒蒸汽的滅火用水的收容裝備(泵、容器、吸附材料等)、洗消設備(包括噴霧灑水車輛)及洗消物資,并建立洗消物資供應企業的通訊名錄,保障對泄漏物的及時圍堵、收容、清消和妥善處置。
5.現場恢復(短期恢復)
宣布應急結束的程序;撤點、撤離和交接程序;恢復正常狀態的程序;現場清理和受影響區域的連續檢測;事故調查與后果評價等。目的是控制此時仍存在的潛在危險,將現場恢復到一個基本穩定的狀態,為長期恢復提供指導和建議。
6.預案管理與評審改進
對預案的制定、修改、更新、批準和發布作出管理規定,并保證定期或在應急演習、應急救援后對應急預案進行評審,針對實際情況的變化以及預案中所暴露出的缺陷,不斷地更新、完善和改進應急預案文件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