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急預案是針對具體設備、設施、場所和環境,在安全評價的基礎上,為降低事故造成的人身,財產與環境損失,就事故發生后的應急救援機構和人員,應急救援的設備、設施、條件和環境,行動的步驟和綱領,控制事故發展的方法和程序等,預先做出的科學而有效的計劃和安排。
應急預案根據不同的分類標準可以分為不同的種類。應急預案應當有相應的組織負責編制,根據預案責任主體的性質不同,應急預案可以分為企業預案和政府預案,企業預案由企業根據自身情況制定,由企業負責,政府預案由政府組織制定,由相應級別的政府負責。根據事故影響范圍不同可以將預案分為現場預案和場外預案,現場預案又可以分為不同等級,如車間級、工廠級等;而場外預案按事故影響范圍的不同,又可以分為區縣級、地市級、省級、區域級和國家級。各類各級預案均各有側重,但應協調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