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防止和減少電力事故對社會的影響,保證電力事故應急工作高效、有序地進行,提高電力事故應急處置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電力事故造成的損失和影響,維護國家安全、社會穩定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電網調度管理條例》、《國家電網公司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預防與應急處理暫行規定》,結合規劃區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一、 組織領導:
應急領導小組
組? 長:單德峰
副組長:曹洪良、楊巖松、葛新
成? 員:郎海波、黃健、耿偉、張守義、張寶峰、陳平、李志鴻、徐慶革、徐凱
主要職責:配合市政府、市電業局組織開展事故處理、事故搶險、電網恢復、應急救援、維護穩定、恢復生產等各項應急工作。
二、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電力安全工作,突出事故預防和控制措施,有效防止重特大電力生產事故發生;加強電力設施保護、宣傳工作和行政執法力度,提高公眾、企業保護電力設施的意識,維護電力設施安全。
2、保證重點。在電網事故處理和控制中,將保證電網的安全放在第一位,采取一切必要手段,將事故限制在最小范圍內,防止發生系統性崩潰和瓦解。在電網恢復中,優先保證主干網架、重要輸變電設備恢復,提高整個系統恢復速度。在供電恢復中,優先考慮對重要用戶恢復供電,盡快恢復社會正常秩序。
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處理電力事故、電力設施大范圍破壞、電力供應持續危機等各類事件引起的對地方安全、社會穩定構成重大影響和嚴重威脅的大面積停電事故。
本預案用于指導和規范大面積停電應急救援,建立自上而下的分級負責的大面積停電應急救援與處理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