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我區非煤礦山事故的預防和應急處置,保證非煤礦山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和《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應急預案(以下簡稱《預案》)。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原則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全面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以保障國家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出發點,統一指揮、科學決策、各司其職、果斷實施、消除險情,全力維護社會穩定。
(二)工作原則
非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堅持:“統一領導、集中指揮、分工負責、協調配合、施救及時、處理妥善、單位自救、社會支援”相結合的基本原則。
1、應急救援,以人為本。要將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作為首要任務,不斷完善和強化搶險手段,科學、迅速組織應急救援,把人員傷亡和危害降到最低程度。
2、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堅持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分工負責、協調一致,各成員單位在區非煤礦山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各司其職,各負其責,通力協作,主動配合,協同地方政府做好相關工作。
3、集中力量,突出重點。要根據事故類別和現場實況,在專家指導下采取切實可行的搶險救援安全措施,組織專(兼)職救護人員進入事故現場勘查事故災害程度,做好搶救傷亡人員、運送救災物資和設備、疏散人員等工作,防止事故蔓延擴大。
4、分工負責、協調配合。涉及非煤礦山企業的街道辦事處、鄉各安監站要堅持屬地化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充分依靠公安、消防、交通、醫療等救援力量,積極開展轄區內發生的非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救援工作,并及時報告區非煤礦山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指揮部,必要時組織全區救援隊伍增援。
二、應急救援范圍
我區行政區域內從事礦產資源開采(除煤礦外),以露天采石場、取土場、磚廠、采砂場為主的生產經營單位,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因爆炸、塌方、山體滑坡等引發的重特大事故,適用本專項預案。
三、非煤礦山重特大事故預案啟動條件和程序
(一)啟動條件
發生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非煤礦山事故,啟動本預案。
1、一次發生死亡3至9人的重大事故;
2、一次發生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
發生未達到上述條件非煤礦山事故的,由事故發生地街道辦事處、鄉政府按照本級預案采取應急救援措施。
(二)啟動程序
1、非煤礦山企業發生重特大事故后,事故單位及事故發生片區組長,應立即向五華區非煤礦山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領導小組報案,五華區非煤礦山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領導小組立即將事故情況向區政府和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報告。報告內容包括事故發生單位、事故發生時間和地點、事故類別、事故原因、危害程度、救援要求和聯系人、聯系方式等。
2、區非煤礦山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領導小組立即召開成員單位會議,根據可能造成或已經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程度,確定響應級別,發布啟動命令,落實救援任務。
3、區非煤礦山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接到啟動命令后,立即啟動本應急預案,按照職責分工,組成事故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迅速開展應急救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