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快速、有效地處置建筑施工現場安全事故和突發性事件及氣象災害,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以及不良社會影響,保障我縣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浙江省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紹興市建筑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特制定本預案。
一、總則
1、應急預案是針對可能發生的重大事故(件)或災害,為保證迅速、有序、有效地開展應急與救援行動,降低事故損失而預先制定的有關計劃或方案。
2、突發性事件是指人為或自然因素引起,具有突發性,造成或可能造成較多人員傷亡、較大經濟損失、破壞社會安定、穩定等嚴重危害和影響的事故、事件和災害。
3、本預案適用于我縣房屋建筑工程新建、擴建、改建、拆除活動中發生施工安全事故和突發性氣象災害的應急處置工作。
4、事故:突發性事故一次死亡3人以上或一次性中毒20人以上重、特大惡性安全事故。
5、災害:主要有冰雹、暴雨、洪水、臺風、干旱、地質災害、破壞性地震、疫情災害等。
6、工作原則:一是以人為本,明確職責。以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首要目標,實行強化行業監管與企業規范經營相結合的長效管理原則。建立健全安全事故風險防范體系,提高安全事故預防和處理能力,盡可能地避免或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二是統一領導,分級響應。在建管局的統一領導下,明確各級管理機構的職責及應急工作程序,確定各建筑企業相應職責,有效處置突發事件;三是統籌協調,快速反應。統籌協調各級應急工作任務,建立健全快速反應機制,強化人力、物力、財力儲備。做到發現、報告、處理、控制等環節緊密銜接,一旦出現情況,快速反應,及時準確處理。
二、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在縣委、縣府及上級主管部門的統一領導下,成立新昌縣建筑工程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應急指揮部)
(一)局應急指揮部
1、應急指揮部成員
總 指 揮:梁錫三
副總指揮:葉林茂、梁薇萍、梁曉超
成??? 員:黃玉慶、潘敏河、陳國興、盧旻、陳裕法、張常其
2、局應急指揮部職責
在縣政府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負責建筑工程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建立和完善應急組織體系和應急預案,及時了解掌握建筑工程安全事故情況,及時向縣府和上級主管部門報告事故情況,指揮、協調新昌縣建筑工程重大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組織開展事故應急救援技術研究、應急預案宣傳教育工作。堅持以“預防為主”的方針,定期檢查、分析、指導安全管理工作。
3、指揮部成員分工
梁錫三局長負責局應急救援工作總協調工作;葉林茂配合局長做好外部組織協調工作,負責現場協調和指揮工作;梁薇萍配合局長做好內部組織協調工作,負責局應急辦公室工作;梁曉超配合局長做好組織協調工作,負責應急網絡組織協調工作。
(二)局應急辦公室
1、局應急辦公室組成人員
主? 任:黃玉慶
副主任:潘敏河、陳國興
成? 員:由局辦公室、安監科、建管科相關人員組成。
2、局應急辦公室職責
(1)抓好局應急隊伍的人員落實和裝備配備,不定時地開展應急演練;組織、指導對施工企業和人員的安全知識和應急預案的教育,抓好上崗培訓,做到隨時拉得出,用得上;
(2)根據各施工單位人員變化,及時調整建筑工程安全事故應急機構通信網絡,建立健全安全事故風險防范體系,落實建筑工程安全預防和預警工作;
(3)在應急響應期間,負責局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的聯絡和協調,及時傳達局應急指揮部的指示,嚴密組織指揮現場搶險救援工作。應急響應時,做好善后處理工作,負責收集情況,提出報告和建議;及時傳達和執行縣府及上級部門的各項指令和要求,并檢查和報告執行情況;
(4)調度車輛、配備應急燈等用具;
(5)落實好局和局應急救援值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