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及時有效地做好非煤礦山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降低事故危害后果,根據《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國務院和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重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規定等法律法規要求,現結合我縣實際,并在《永寧縣安全生產重特大事故應急預案》的框架下,制定本預案。
一、事故災難辨識
露天違規掏采,山體滑坡、坍塌,運礦車輛違章載人、嚴重超載都有引發重特大事故的潛在危險。
二、應急救援范圍
本預案應急救援范圍為:發生在本縣境內,一次死傷亡3人及以上,雖無人員傷亡但其直接經濟損失在30萬及以上;其他性質嚴重、危險及影響重大的各類非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
三、應急處理原則
非煤礦山事故應急處理遵循的原則有:預防為主、區域防范、分級管理、緊急處置原則;政府統一領導指揮,部門各自分工負責,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原則;緊急搶救、安全搶救、以及單位自救和社會救援相結合的原則。
四、非煤礦山基本情況
我縣境內現有非煤礦山企業4家,分布在賀蘭山東麓,以露天開采砂石料為主。
五、應急反應及預案啟動程序
(一)報告程序
事故單位在發生事故的的第一時間,向就近醫院、120急救中心、縣應急指揮中心和主管部門報告情況。報告內容:事故發生時間、地點、單位名稱、事故類型(坍塌、車禍、物體打擊等)等。縣政府主管部門接到報告后及時趕赴事故現場察明情況、實施救援,并向縣指揮中心報告情況。
(二)救援程序
1、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接到事故報告后,迅速向應急救援總指揮報告。總指揮、副總指揮研究決定啟動《預案》,并指派應急救援現場總指揮,調集車輛和救援人員迅速趕赴事故現場。
2、事故發生初期,事故單位或現場人員應積極采取自救措施,防止事故擴大。
3、指揮人員到達現場后,立即了解現場情況及事故性質,作出明確判斷,提出處置實施辦法和防范措施,布置救援任務。
4、各救援隊伍到達現場后,應服從現場指揮人員的指揮,按各自的分工開展處置和救援工作。
6、事故單位必須嚴格保護事故現場,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時,必須做出標志、拍照,詳細記錄和繪制事故現場圖,妥善保護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
7、衛生部門立即組織急救隊伍,及時搶救傷員,保障救護所需藥品和器材的供應。
8、物資供應組應當保證搶險救災物資供應、運輸和提供特種裝備。
9、事故得到控制后,由安全生產監管部門決定應妥善保護的區域,組織相關部門人員開展事故調查和救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