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總則
???????? 1.1目的
???????? 規范冶金事故災難應急管理和應急響應程序,建立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反應快捷的應急工作機制,及時有效地開展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 1.2 編制依據
???????? 《安全生產法》、《消防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
???????? 1.3 適用范圍
???????? 本預案適用于冶金生產過程中發生的下列爆炸、火災、高爐垮塌、中毒等事故災難的應對工作:
???????? (1)符合Ⅰ級響應條件的事故(見7.1響應分級標準);
???????? (2)超出省(區、市)人民政府應急處置能力的事故;
???????? (3)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以下簡稱安全監管總局)認為需要處置的事故。
???????? 1.4 工作原則
????????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眾的人身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首位,預防和減少冶金事故,切實加強企業員工的安全防護,充分發揮專業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職工群眾的基礎作用。
????????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國務院及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國務院安委會)的統一領導下,安全監管總局負責指導、協調冶金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企業按照各自職責和權限,負責事故災難的應急處置工作。
???????? (3)條塊結合,屬地為主。冶金事故災難現場應急處置的領導和指揮以地方人民政府為主,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按照分級響應的原則及時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國務院有關部門配合、指導、協助做好相關工作。發生事故的企業是事故應急救援的第一響應者。
???????? (4)依靠科學,依法規范。采用先進的應急救援裝備和技術,提高應急救援能力。充分發揮專家的作用,實現科學民主決策。確保預案的科學性、針對性和可操作性。依法規范應急救援工作。
???????? (5)預防為主,平戰結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事故應急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加強重大危險源管理,做好冶金事故預防、預測、預警和預報工作。開展培訓教育,組織應急演練,做到常備不懈。進行社會宣傳,提高從業人員和社會公眾的安全意識,做好物資和技術儲備工作。
???????? 2 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
???????? 2.1 協調指揮機構與職責
???????? 在國務院及國務院安委會統一領導下,安全監管總局負責統一指導、協調冶金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以下簡稱應急指揮中心)具體承辦有關工作。安全監管總局成立冶金事故應急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的組成及成員單位主要職責:
???????? 組長:安全監管總局局長
???????? 副組長:安全監管總局分管調度、應急管理和冶金行業安全監管工作的副局長
???????? 成員單位:辦公廳、政策法規司、安全生產協調司、調度統計司、監督管理一司、應急指揮中心、機關服務中心、通信信息中心。
???????? (1)辦公廳:負責應急值守,及時向安全監管總局領導報告事故信息,傳達安全監管總局領導關于事故救援工作的批示和意見;向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報送《值班信息》,同時抄送國務院有關部門;接收黨中央、國務院領導同志的重要批示、指示,迅速呈報安全監管總局領導閱批,并負責督辦落實;需派工作組前往現場協助救援和開展事故調查時,及時向國務院有關部門、事發地省級政府等通報情況,并協調有關事宜。
???????? (2)政策法規司:負責事故信息發布工作,與中宣部、國務院新聞辦及新華社、人民日報社、中央人民廣播電臺、中央電視臺等主要新聞媒體聯系,協助地方有關部門做好事故現場新聞發布工作,正確引導媒體和公眾輿論。
???????? (3)安全生產協調司:根據安全監管總局領導指示和有關規定,組織協調安全監察專員趕赴事故現場參與事故應急救援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