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總則
1.1目的
規范煙花爆竹事故災難應急管理和應急響應程序,建立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反應快捷的應急工作機制,及時有效地開展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行政區域內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儲存環節發生下列事故災難的應對工作:
(1)符合Ⅲ級以上響應條件的事故(響應分級標準見7.2);
(2)超出縣(市、區)人民政府應急處置能力的事故;
(3)跨縣(市、區)、跨領域(行業和部門)的事故;
(4)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市安監局)認為需要啟動本預案的事故。
1.4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眾的人身安全和身體健康,預防和減少煙花爆竹事故災難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險放在首位,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充分發揮專業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人民群眾作用。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市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市安委會)的統一領導下,市安監局負責指導、協調煙花爆竹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縣(市、區)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企業按照各自職責和權限,負責事故災難的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
(3)條塊結合,屬地為主。煙花爆竹事故災難應急處置的領導和指揮以當地人民政府為主,有關行業和部門配合、指導、協助作好相關工作。發生事故的單位是事故應急預案的第一響應人,縣(市、區)人民政府按照分級響應的原則及時啟動應急預案。
(4)依靠科學,依法規范。采用先進的應急救援裝備和技術,提高應急救援能力。充分發揮專家的作用,實現科學民主決策。依法規范應急救援工作,確保預案的科學性、權威性和可操作性。
(5)預防為主,平戰結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事故應急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加強重大危險源管理,作好常態下的風險評估,以及煙花爆竹事故預防、預測、預警和預報工作。開展培訓教育,組織應急演練,做到常備不懈。進行社會宣傳,提高廣大人民群眾的安全意識。充分利用已有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發揮兼職應急救援力量的作用,做好物資和技術儲備工作。
2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
2.1協調指揮機構與職責
在市安委會辦公室統一領導下,市安監局負責組織協調煙花爆竹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市安全生產應急救援辦公室具體承辦有關工作。市安監局成立煙花爆竹事故應急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的組成及成員單位主要職責:
組長:市安監局局長
副組長:市安監局分管煙花爆竹安全監管、應急救援、規劃科技工作的領導
成員單位:辦公室、綜合協調科、規劃科技科、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科、應急救援辦公室。
(1)辦公室:負責應急值守,接受市委、市政府領導同志的重要批示、指示,迅速呈報局領導閱批,并負責督辦落實;接受、處置各縣(市、區)、各部門上報的事故信息,及時報告局領導;負責事故應急處置過程中的后勤保障工作。
(2)綜合協調科:負責事故信息發布工作,與市委宣傳部和市政府新聞辦及報社、電視臺等主要新聞媒體聯系,協調地方有關部門做好事故現場新聞發布工作,正確引導媒體和公眾輿論,并協調有關事宜。
(3)規劃科技科:負責應急值守,及時向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和省安監局上報事故信息,同時轉送局辦公室和應急救援辦公室;按照局領導批示,跟蹤續報事故進展情況;及時向有關部門、事故地政府通報情況,并協調有關事宜。
(4)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科(二科):提供事故相關信息,參與事故應急救援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5)應急救援辦公室:按照局領導指示下達有關指令,協調或按照授權協調、指揮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提出應急救援建議方案,跟蹤事故救援情況;組織專家咨詢,為應急救援提供技術支持;根據需要組織、協調調集救援隊伍等相關資源參加應急救援和事故處理工作。
2.2有關部門支持與配合
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需要市政府有關部門支持配合時,市安監局按照《廊坊市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協調有關部門配合和提供支持。
造成突發環境污染事件時,市安監局協調有關部門啟動相關應急預案。
2.3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與職責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按照分級響應原則,由響應的縣級人民政府組成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縣級人民政府負責人為總指揮,有關部門(單位)參加。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指揮所有參與應急救援的隊伍和人員實施應急救援,并及時向市安監局報告事態發展及救援情況。需要外部力量增援時,報請市安監局協調,并說明需要的救援力量、救援裝備等情況。
事故災難跨縣(市、區)、跨多個領域或影響特別重大時,由市安監局或者市政府有關部門協調成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
3預防預警
3.1危險源監控與報告
生產經營單位按照國家和省有關法律、法規和市有關規定,對重大危險源進行管理,建立重大危險源檔案,并按有關規定將有關材料報送當地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后統一報市安監局備案;對可能引發的事故信息進行監控和分析,采取有效預防措施。
各縣(市、區)、各鄉鎮、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建立本轄區內重大危險源和事故隱患檔案;定期分析、研究可能導致生產安全的事故的信息。研究制定應對方案,及時通知有關部門和企業采取預防措施,并按照有關規定將重大危險源及時上報。
3.2預警行動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急救援指揮機構接到可能導致煙花爆竹事故信息后,應按照分級響應的原則及時研究確定應對方案,并通知有關部門、單位采取有效措施預防事故發生;本級、本部門應急救援指揮機構認為事故險情嚴重,有可能超出本級處置能力,應當及時向上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報告;上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應及時研究應對方案,采取預警行動。
3.3信息報告與處理
(1)生產經營單位發生事故后,現場人員應立即將事故險情報告單位負責人,并在不危及自身安全的情況下立即開展自救、互救。
(2)單位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后,應迅速組織搶險,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立即報告當地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緊急情況下可越級上報。
(3)縣(市、區)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逐級上報事故信息,接到Ⅲ級以上響應標準的事故報告后,應當在2小時內報告至市政府,同時報市安監局;緊急情況下,可越級上報。
(4)規劃科技科接到Ⅲ級以上響應標準的事故報告后,按照《河北省安監局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處理暫行辦法》,將有關情況報告局領導和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并及時將有關事故情況報市政府辦公室和省安監局。
(5)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盡快開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