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總則
1.1 目的
重大火災事故發生后,為了快速、有效地組織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火災事故造成的損失,迅速恢復生產工作,特制定本預案。
重大火災事故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火災事故:死亡三人以上;重傷十人以上;直接財產損失三十萬元以上。
1.2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xx公司發電事業部(以下簡稱“發電事業部”)及所屬企業重大火災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1.3 危險性分析
發電企業大量儲存、使用柴油、各種附屬油等易燃油品;使用氫氣、氧氣、乙炔等危險易燃易爆物品;鍋爐燃油系統、燃油泵房、鍋爐制粉系統、燃料輸煤系統、汽輪機油系統、氫站、氫系統、電氣設備、電纜溝、變壓器充油設備等易燃易爆設備,可能潛在重大火災隱患隨時威脅著安全生產。
1.4 工作原則
預防為主,防消結合,救人重于救火。
2 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及職責
2.1應急救援組織機構
2.1.1發電事業部成立重大火災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組 長:發電事業部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副總經理。
副組長:發電事業部安全生產與工程管理部主任。
成 員:發電事業部各部門領導及相關專業人員。
配合部門: 綜合部、勞動人事部、財務部、計劃與營銷部、黨群工作部。
2.1.2重大火災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發電事業部安全生產與工程管理部。
主 任:發電事業部安全生產與工程管理部主任
副主任:發電事業部安全生產與工程管理部副主任
成 員:發電事業部安全生產與工程管理部相關專業人員
2.1.3 發電事業部所屬企業設立現場重大火災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指揮部建立由搶險救援組、通訊聯絡組、疏散引導組、安全防護救護組、物資保障組、信息新聞組等構成的應急組織保障體系。
2.2 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及相關部門職責
2.2.1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負責重大火災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統一指揮:根據事故發生情況啟動應急系統,統一調用各種物資、設備、人員,統一指揮搶險工作。
2.2.2 組長:全面組織指揮重大火災事故的應急搶修工作,發布應急預案啟動和關閉命令。
2.2.3 副組長:協助組長負責指揮應急救援的具體工作,獲組長授權代替發布應急預案啟動和關閉命令。
2.2.4 應急救援辦公室(安全生產與工程管理部):負責組織制訂重大火災事故應急預案,并指揮演練。根據預案實施過程中發生的變化和問題,及時對實施方案進行調整、修改和補充。及時傳達發電事業部火災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指令;統籌搶險救災協調工作;收集搶險救災信息,掌握動態,及時向上級部門匯報事故情況、搶險過程、調查處理結果;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2.2.5 綜合部:負責事故狀態下的后勤保障工作。
2.2.6 人事勞動部、財務部、計劃與營銷部:根據重大火災事故應急工作的需要做好財產保險理賠、參與事故調查處理等工作。人事勞動部負責將重大火災事故應急預案的培訓,納入年度培訓計劃,并組織演練和緊急救護的培訓。
2.2.7 黨群工作部:根據事故應急工作的需要做好發生事故單位職工的思想教育工作。
2.2.8 現場重大火災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在發電事業部重大火災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的指導下統一指揮現場應急救援工作:按照相關應急救援預案規定的程序,迅速開展搶險救災工作。現場應急組織保障體系各行動小組職責:
?。?)搶險救援組:負責了解火場情況、同消防隊人員一同投入滅火和救援行動。
?。?)通訊聯絡組:保證指揮系統與火災現場各個預案小組的聯絡,迅速準確的傳達指揮部命令,及時報告火災現場情況。
(3)疏散引導組:負責掌握現場人員情況,被火勢威脅的物資的性質、數量及存放的方式,組織實施疏散。做好搶救疏散和滅火之間的密切協作,組織滅火與清理火場保障的有關配合,互相支持,并注意搶救疏散人員的安全。
?。?)安全防護救護組:負責火場安全防護救護工作,負責救護傷員等工作。
?。?)物資保障組:主要負責火場上的裝備器材,滅火器、運輸工具等所需物資的供應。
?。?)信息新聞組:負責事故的情況資料收集、整理、報告和新聞發布等工作。
3 預防
3.1 建立和完善本單位的防火管理制度,明確防火管理責任。對鍋爐燃油系統、汽輪機油系統、氫系統、輸煤系統、電纜溝、電氣設備等重點防火部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制定明確的防火要求,定期組織檢查,對存在的隱患及時安排處理。
3.2 嚴格執行國家和上級防火的法律法規和管理制度,定期開展有關防火措施和防火制度落實情況的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安排整改。
3.3 定期對消防設備進行檢修和試驗,確保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完好。
3.4 各單位要組建長期的重大火災事故應急救援隊伍,做到人員齊全,搶險工器具、消防設備等各種應急物資準備充分。
3.5 各單位要定期對“重大火災事故應急預案”進行必要的補充完善,根據現場情況的不同,制定如下重大火災事故應急處置方案:燃油系統火災、油系統火災、主變壓器火災、氫站及其氫系統火災、輸煤系統火災、電氣設備火災、電纜溝火災等。
4 應急響應及程序
4.1 重大火災事故發生后,事故區域發現者根據火災程度立即組織實施就地滅火,首先組織人力和工具,盡快把被困人員救下來,同時部署一定的滅火力量救火,但在力量不足的情況下,應以主要力量救人。并立即撥打火災報警電話進行報警。事故單位應立即向發電事業部重大火災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事故情況。
報告內容:發生火災事故的單位、事故發生的時間、詳細地點、事故類別、簡要經過、損失情況以及現場救援所需的專業人員和搶險設備等。
蒙東能源集團值班室電話:0475-2352633
發電事業部生產調度室值班電話:0475-6346878或6346879
發電事業部安全生產與工程管理部值班電話:0475-6346878或6346879
4.2 發電事業部重大火災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接到重大火災事故報告,情況核實清楚后,立即向組長報告。
4.3 發電事業部重大火災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組長簽發重大火災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啟動令,指令事故單位現場重大火災應急指揮部進入工作狀態,實行24小時應急救援值班。同時匯報中電蒙東能源集團公司應急救援辦公室。
4.4 發電事業部重大火災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發布啟動“重大火災事故應急預案”的命令后,事故單位現場應急指揮部應立即啟動本單位“重大火災應急預案”,按照規定程序迅速做出反應,充分利用一切有效措施進行火災搶救和應急救援,并視情況請求發電事業部和地方公安消防部門提供必要的應急救援,盡最大努力減小火災事故造成的損失。
4.5 發生重大火災事故時,事故區域內的其他單位在發電事業部重大火災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下根據情況給予協助支援。
4.6 發生重大火災事故后,事故單位必須迅速搶救火災中的傷員并派專人嚴格保護火災事故現場。未經調查和記錄的事故現場,不得任意變動。事故單位應立即對事故現場和損壞的設備進行照相,錄像,繪制草圖,收集基礎資料。
因緊急搶修、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導交通等,需要變動現場,必須經企業有關領導和安監部門同意,并做出標志、繪制現場簡圖、寫出書面記錄,保存必要的痕跡、物證。
4.7 發生重大火災事故后,應立即組織對現場做有效的隔離,防止火勢蔓延。
4.8 當易燃易爆物品有爆炸可能時,必須首先疏散人員,再采取其它控制措施。
4.9 當電氣設備發生火災時,應按照現場緊急處理程序進行處理,立即將有關設備的電源切斷,采取緊急隔離停電措施。在電氣設備滅火時,只準許在熟悉該設備帶電部分的人員指揮或帶領下進行,并使用干式滅火器、二氧化碳滅火器滅火。
4.10 參加滅火的人員,在滅火時應防止被火燒傷或被燃燒物體產生的氣體引起的中毒、窒息,防止被燃燒物體引起相關設備的爆炸。參加建筑物的滅火人員,應迅速了解建筑物能否倒塌的可能,以保護滅火人員的安全。
4.11 消防隊到達現場后,現場滅火指揮人員應立即與消防隊負責人取得聯系,并交待失火設備現狀、運行設備狀況及注意事項,然后協助消防隊負責人指揮滅火。
4.12 當火災撲滅后或火勢基本得到控制,應保護火災現場。
4.13 重大火災事故應急預案的關閉
當火災事故搶救、搶險結束后,由現場重大火災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宣布應急關閉,同時報告發電事業部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并繼續開展后續工作。事故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及其他事故相關部門在配合做好事故調查分析處理的同時,積極研究制定搶修或恢復方案,經主管領導批準同意后,按方案組織實施。
5 善后處理
5.1事故單位做好對財產損失和事故傷亡人員的調查、理賠工作;做好事故涉及人員的政治思想和安置工作。
5.2發電事業部、事故單位共同制定設備、設施搶修方案,按方案組織實施,盡快恢復事故單位的生產。
5.3 收集檢查事故應急救援過程中的相關記錄、對本次應急救援工作進行評估,并宣布應急救援預案終止、恢復正常生產秩序。
6 事故調查及責任追究
6.1發生重大火災事故后,由國家、地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以及上級負責組織調查的事故,做好事故調查配合工作;其余則由發電事業部組成事故調查組,按照規定程序進行事故調查。事故調查處理應按照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客觀、公正、準確、及時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質和責任,總結事故教訓,提出防范措施,并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對事故提出處理意見。
6.2 由發電事業部牽頭組成事故調查組,進行重大火災事故調查處理時,事故發生單位必須積極配合。根據調查工作的需要,可以選聘有關專家參加。
6.3 火災事故調查組成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6.3.1 具有事故調查所需要的某一方面的專長。
6.3.2 與所發生事故沒有直接利害關系。
6.4 火災事故調查組的職責:
6.4.1 查明事故發生的原因、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情況。
6.4.2 查明事故的性質和責任。
6.4.3 提出事故處理及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生的意見或建議。
6.4.4 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建議。
6.4.5 檢查控制事故的應急措施是否得當和落實。
6.4.6寫出事故調查報告。
6.5 調查程序
6.5.1 保護事故現場。事故發生后在實施應急救援的同時派專人或要求當地政府和公安部門派人保護事故現場,因緊急搶修、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導交通等,需變動現場,必須經有關領導同意,并做出標志、繪制現場簡圖、寫出書面記錄,保存必要的痕跡、物證。
6.5.2 收集、整理原始資料。對事故現場進行照相、錄像、繪制草圖;立即派人組織當值值班人員、現場作業人員和其他有關人員分別如實提供現場情況并寫出事故原始材料,上交事故調查組;收集現場的所有物件,保持原樣,注明地點、時間;收集或查閱有關運行、檢修、試驗、驗收的記錄文件和事故發生時的錄音、故障錄波圖、計算機打印記錄等;整理出說明事故情況的圖表和分析事故所必需的各種資料和數據。
7 培訓與演練
7.1各單位每年組織進行一次重大火災事故應急預案培訓,并進行一次全員應急技能和應急反應綜合素質培訓。
7.2 各單位每年組織進行一次重大火災事故應急預案演練。應急演練結束后,對演練效果進行總體評價,并提出演練報告。對演練中發現的不符合項進行糾正。
8 檢查與考核
發電事業部負責監督、檢查和考核本預案的執行。
9 反饋
重大火災事故應急預案應根據執行情況和反饋意見,及時進行修訂、完善,每年修訂一次。
10 支持性文件和相關記錄、圖表
10.1 支持性文件
10.1.1 《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編制導則》
10.1.2 《中國電力投資集團公司突發事件綜合應急救援預案》
10.1.3 《中國電力投資集團公司重大火災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10.1.4 《xx公司安全生產重特大事件綜合應急救援預案》
10.1.5 《xx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規定》
10.1.6 《xx公司重大火災應急救援預案》
10.2 相關記錄、圖表
10.2.1xx公司發電事業部重大火災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通訊錄(見附件1)。
10.2.2xx公司發電事業部重大火災事故領導小組辦公室通訊錄(見附件2)。
10.2.3 制度執行情況反饋意見表(見附件3)。
附件3制度執行情況反饋意見表
制度名稱
中電投蒙東能源集團公司發電事業部重大火災事故應急預案
制度編號
CPIMDFDSYB-YW-04-06
執
行
中
發
現
的
問
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