儲運車間在生產作業過程中易發生的人身傷害事故主要有硫化氫、瓦斯、苯類等物質引起的人身中毒事故,各種添加劑等化工原材料和產品對人體造成灼傷,作業時摔傷等。
1 事故原因
1.1 人身中毒事故原因
a) 油罐檢尺測溫、采樣、脫水和槽車檢車、裝車、檢尺等作業過程中,未處在上風位置吸入有毒物質;
b) 油罐、容器內作業,有毒氣體濃度超過規定值或通風、鼓風時間不夠而盲目進入;
c) 進入有毒氣體場所作業不佩戴防毒器材或所佩戴防毒器材不符合規定;
d) 介質為有毒物質的管線、容器、設備發生泄漏、冷凝等事故時,在處理過程中如吹掃置換不徹底、防范措施不得力,也易發生中毒;
e) 盲目進入用氮氣吹掃、置換、試壓的容器,常因供氧不足使人窒息死亡;
f) 低壓瓦斯管網、凝縮油罐、水封罐排液時違章操作造成含有硫化氫的瓦斯泄漏;
g) 因設備問題或操作不當,發生嚴重泄漏,有毒氣體(或蒸汽)四處擴散蔓延而被人體吸入。
1.2 人體灼傷事故原因
a) 在可能接觸有害物質的作業過程中未穿戴規定的防護用品;
b) 處理管線、容器、設備時安全措施不得力,突然泄漏噴出;
c) 檢維修時管線、容器、設備未處理置換干凈;
d) 違章操作或設備問題造成泄漏;
e) 缺乏有害物質的基本知識,個人防護意識差。
1.3 摔傷事故原因
a) 作業過程中設備設施不完好造成人員摔傷;如槽車內外梯子、棧臺上槽車梯子、油罐(容器)梯子,槽車圍欄、棧臺欄桿、油罐(容器)頂欄桿等不完好;
b) 違章作業;如從槽車上跳下、檢車時跳車、酒后作業等;
c) 自我保護意識差,如冬天上下槽車或油罐不扶欄桿、油污面上行走等;
d) 高空檢維修作業不系安全帶。
2 處理預案
2.1 報告
a) 立即向醫院報告,同時向當班班長報告,當班班長立即向車間領導和分公司調度報告;
b) 要求準確報告崗位地點、行車路線、受傷原因、人員傷亡情況。
2.2 斷源:切斷有毒有害物質來源
a) 停止接觸有毒有害物質的作業,如檢尺采樣、脫水排凝、裝卸車等,關閉有關閥門,同時蓋好檢尺口、采樣口、槽車車蓋;
b) 停止泄漏有毒有害物質的作業,如油罐收付油、加劑、管線(容器、設備)處理和檢維修,關閉有關閥門;
c) 中毒現場如在室內,立即開啟門、窗及通風設備,盡快排除毒物;
d) 斷源時必須佩戴合格的防毒器具,同時加強聯系,防止系統憋壓。
2.3 隔離
a) 將中毒或受傷人員轉移到空氣新鮮、通風良好之處;
b) 根據中毒或受傷情況選擇正確的轉移方式。
2.4 搶救
a) 人身中毒
1) 首先解開中毒者的領扣、腰帶使其呼吸暢通,呼吸新鮮空氣,脫去污染衣服,并徹底清洗污染的皮膚和毛發,注意保暖。
2) 呼吸困難或停止者應立即進行人工呼吸。
3) 心臟驟停者應立即行胸外心臟按摩術。
b) 人體灼傷
4) 迅速用大量的清水沖洗1~2min。
5) 用中和洗液沖洗數次。
6) 再用大量的清水沖洗2min。
7) 若眼睛灼傷,可用洗眼睛噴淋龍頭沖洗,切不可用手去揉。沖洗幾次后,用干凈紗布輕輕捂上,等候急救人員的到來。
8) 身體其他部位被灼傷,還可跳進浴盆中放水沖泡,以減輕灼傷的程度。
c) 摔傷
9) 如病人出現面色蒼白、肢體濕冷、嘴唇發紺、血壓下降等休克癥狀時注意保暖,讓其保持安靜,并及時送醫院搶救。
10) 清理包扎傷口,用清水把傷面及周圍泥土、污物沖洗干凈,小傷處涂上藥物后包扎。
11) 及時止血,方法有指壓止血法和加壓包扎。用手指或手掌壓迫傷口處近心端的動脈,阻止血液流通的方法為指壓止血法;加壓包扎是用敷料填塞傷口,外加紗布壓墊,再用繃帶或三角巾加壓包扎,注意松緊合適,既能止血,又不阻斷肢體血液循環。
12) 如扭傷、骨折或脫位可用夾板等臨時固定受傷處。
3 防范措施
3.1 加強對職工防止人身傷害知識、保(防)護器材的使用、急救處理的教育,提高自我保護意識。
3.2 建立健全有關人身傷害方面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杜絕違章操作。
3.3 須配備相應的報警儀、檢測儀、防護器材、急救設施,做到配備齊全、性能可靠,定期檢查,確保時刻處于備用狀態。
3.4 定期檢測有毒有害物質濃度,使之符合規定要求。
3.5 進入容器或設備內作業時,必須按操作規程吹掃置換,與在用系統隔離,必要時還須取樣化驗合格。
3.6 進容器的操作或作業時,須按規定佩戴合適的防護器材、勞保用品,并有專人監護。
3.7 進容器應專人管理,并設明顯標志。生產作業過程中嚴禁有毒有害物質亂排亂放。
3.8 儲存、輸轉過程中,必須采取密閉措施,盡量采用自動檢測、計量。
3.9 冬季做好防滑工作。
3.10 嚴禁酒后作業,高空作業系好安全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