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事故原因
1.1 明火
a) 檢維修時管線、容器、設備處理不干凈或隔離措施不當;
b) 檢維修時因防護措施不當引燃周圍可燃物;
c) 檢維修時邊施工邊進行生產作業;
d) 未帶防火罩的機動車輛違章進入易燃易爆區;
e) 火炬下火雨;
f) 其它違章用火。
1.2 靜電、雷擊與撞擊
a) 設備接地不良,防雷設施不完好;
b) 高位噴濺式裝車或油品從油罐頂部進入;
c) 油品進容器流速過快;
d) 汽車槽車裝車時靜電接地不當;
e) 檢尺、取樣摩擦起電;
f) 油品含水或不同油品相混并通入壓縮空氣攪拌;
g) 管線、容器破裂,物料高速噴出時摩擦產生火花;
h) 機泵高溫摩擦引燃泄漏油氣;
i) 穿戴化纖衣物、穿釘子鞋上崗;
j) 未使用防爆工具、關閉槽車車蓋時鐵器相互撞擊產生火花。
1.3 電氣打火
a) 使用不防爆的電氣、儀表和通訊設施;
b) 施工時電焊把線破損漏電,利用在用生產設備的金屬構件作為電焊地線產生火花。
1.4 高溫自燃
a) 油抹布、油拖布與高溫管線、設備接觸或長期堆集在一起;
b) 清理容器過程中硫化亞鐵處置不當;
c) 油品接觸裸露蒸汽線。
1.5 其它方面
a) 操作不當,違反工藝規定。如球罐壓力超過規定值;
b) 設備本體缺陷。如球罐焊接質量差,液化石油氣裝車膠管耐壓達不到規定值。
2 處理預案
2.1 危害
火災爆炸事故對周圍設備或設施構成嚴重威脅,產生大量有毒有害物質,造成人員傷亡,所以一旦發生,處理要及時果斷、措施得力,搶險人員穿戴防護器材和勞保用品,使用防爆工具,防止二次事故的發生,將損失和災害減少到最低程度。
2.2 報告
a) 立即向消防隊報火警,同時向當班班長報告,當班班長立即向車間領導、分公司調度報告;
b) 要求準確報告受災崗位、設備號、油品介質及行車路線;
2.3 斷源
迅速果斷地切斷火源、油(氣)源、電源等,防止火災進一步蔓延擴大。
表1 斷源處理表
油罐著火爆炸 槽車著火
a) 關閉與該罐相連的所有閥門,包括進出口閥、放空閥、氣相連通閥等。 a) 關閉與裝車有關的閥門。
b) 停止該罐及周圍油罐收付油作業,通知相關崗位防止管線、機泵憋壓。 b) 停止所有裝車通知相關崗位停泵并防止管線、機泵憋壓。
c) 撥掉相關電源總閘。
2.4 滅火
利用水、蒸汽、泡沫、海草席、砂土等一切可用的消防物資和滅火器材滅火,特別要抓住火災初期的有利時機,采用一切手段迅速將火撲滅。
表2 油罐、槽車火災初期滅火措施
油罐著火爆炸 槽車著火
a) 如檢尺口、人孔等處起火初期,可立即蓋好檢尺口、人孔,達到窒息滅火的目的。 a) 迅速提起鶴管,蓋好車蓋,達到窒息滅火的目的。
b) 如果著火罐區與固定泡沫發生站相連,油罐頂蓋未崩開時,立即通知相關崗位啟動泡沫發生裝置,將著火罐泡沫線閥門打開進行自救。 b) 可用干粉對準火焰根部噴射、蒸汽噴向火焰周圍、海草履蓋等方式撲救。
c) 如果著火罐區與高壓消防泵房相連,立即通知相關崗位啟動消防泵,打開著火罐噴淋水及周圍高壓消防炮進行自救。
d) 如液化石油氣類火災撲滅后,無法消除其泄漏,此時不要急于將火撲滅,而應加強冷卻,使之穩定燃燒。
e) 壓力容器著火后,可打開緊急放空閥門,將物料排放到安全地點泄壓。注意放空閥在容器保持正壓狀態下關閉,以防進入空氣,引起放空系統爆炸。
2.5 隔離
隔離事故區域,防止火災進一步蔓延擴大。
表3 隔離措施表
油罐著火爆炸 槽車著火
a) 停止罐區一切施工作業,清出施工作業人員。除消防車外禁止一切車輛通行。設置安全警戒區。 a) 停止事故區域一切作業,疏散閑雜人員和汽車至安全地段,并設置安全警戒區。
b) 打開相鄰油罐噴淋水及高壓消防炮冷卻降溫。 b) 火勢難以控制時應盡快將槽車拉至安全區域,再實施撲救。
c) 關閉著火罐區防火堤閥門。 c) 迅速用石棉被等物質將臨近下水井蓋嚴,并用蒸汽掩護。
d) 如有可能迅速用石棉被等物質將臨近下水道、油罐檢尺口、下水井、透光孔蓋嚴
2.6 檢查、清理
a) 搞好傷員的救護工作;
b) 組織人員清理現場,發現余火及時撲滅,防止死灰復燃;
c) 回收跑損油品及消防器材;
d) 檢查設備完好情況,制定防范措施,做好事故區域的開工準備。
3 防范措施
3.1 控制與消除火源
a) 容器、管線及設備等檢修動火,必須用水、蒸汽或惰性氣體置換吹掃、爆炸氣化驗分析合格、辦理火票后方可用火;
b) 設備及管線檢修用火時,應與其它設備、管線斷開或加盲板隔離;
c) 嚴禁設備設施邊施工、邊進行生產作業;
d) 檢修施工時電焊機等器具應擺放在規定的位置,不準利用在用生產設備的金屬構件作為電焊地線;
e) 機動車輛進入易燃易爆區域必須配戴合格的防火罩,并按指定的線路行駛;
f) 設備、管線均應接地良好可靠;裝卸油時,槽車必須接地良好;油品進罐或裝車時必須控制其流速;
g) 禁止油罐使用上部進油方式和高位噴濺式裝車方式;嚴格控制油品進容器和槽車流速;
h) 油罐收油后液面必須靜止到計量規定的時間才能檢尺、采樣或測溫,檢尺、采樣或測溫時不可過快過猛,防止靜電或撞擊產生火花;
i) 雷雨天禁止上罐檢尺、脫水、裝卸車、檢車等作業;
j) 禁止油品不脫水就進行壓縮空氣攪拌作業;
k) 嚴禁攜帶火種、穿帶釘子鞋進入生產區,禁止穿帶化纖衣物進行生產作業,不準在易燃易爆區域使用不防爆通訊設施;
l) 易燃易爆區域應使用青銅或鍍銅工具;采用鋼制工具時,嚴禁敲打,撞擊或拋擲;生產作業時應使用防爆手電筒,進入容器內照明應為用安全電壓和防爆燈;
m) 油抹布及清罐的硫化亞鐵殘渣不能堆積過多,且應遠離熱源,放置安全地點。
3.2嚴格工藝紀律
a) 設備、管線在使用過程中嚴禁超溫超壓;
b) 精心操作,認真巡回檢查,加強設備維修保養,杜絕一切跑、冒、滴、漏現象。
3.3安全設施齊全,隨時處于完好狀態。
4 油罐收油著火事故預案演練
4.1 目的
提高職工對突發事故的處理能力,檢驗職工對消防、氣防器材的使用熟練程度,全面提高職工的消防、氣防意識,有效降低事故損失。
4.2 事故預想
油罐收油時遇明火著火。
4.3 要求
a) 聽到火警后,義務消防隊員立即趕到現場;
b) 義務消防隊員戴好安全帽和工作服,不能穿高跟鞋,并佩帶必要的工具;
c) 各種消防、氣防器材完好處于備用狀態。
4.4 演練過程
a) 發現油罐著火后立即報告車間,一操作工拔打消防中心電話進行報警,同時,向消防隊說明該罐的具體位置。同時拔打分公司調度室和車間電話匯報情況;
b) 通知消防泵房啟動消防泵;
c) 義務消防隊列隊向總指揮報告:儲運車間義務消防隊員已到,請總指揮指揮;
d) 一名義務消防隊員將裝置餾出口改到其他同類產品油罐罐收;
e) 二名義務消防隊員負責開啟倒液化氣行不行。罐油倒入同類產品油罐、或北廠罐區;
f) 二名義務消防隊員負責指揮消防車的進出,其他車輛一律不許進入罐區;
g) 二名義務消防隊員佩帶氧氣呼吸器或空氣呼吸器,關閉防火堤沉砂井外的閥門;
h) 二名義務消防隊員打開著火油罐的噴淋;
i) 一名義務消防隊員打開著火油罐和相鄰油罐旁邊的水炮;
j) 義務消防隊列隊向總指揮匯報演習情況,由總指揮做指示,消防演習結束。
5 燒火炬時,回火爆炸事故預案
5.1 原因:
5.1.1 氮氣停送,分子封缺氮氣;
5.1.2 閥門不嚴或管線腐蝕漏空氣;
5.1.3 水封罐水封高度不夠,漏入空氣;
5.1.4 裝置排瓦斯帶有大量氫氣;
5.1.5 所放瓦斯壓力太高。
5.2 處理
5.2.1 聯系分公司調度恢復氮氣供給;
5.2.2 經常檢查閥門、管線腐蝕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5.2.3 水封保持足夠高度,防止空氣進入;
5.2.4 瓦斯帶油,燒火炬時,要打開中心蒸汽、霧化蒸汽;
5.2.5 嚴禁瓦斯壓力超過管網規定值。
6 “火雨”造成火炬平臺事故處理
6.1 事故原因
6.1.1 瓦斯量太大、帶液多、燃燒不完全;
6.1.2 分液罐內凝縮油過多。
6.2 處理
6.2.1 發生著火后,及時向車間和分公司調度匯報;
6.2.2 查明形成火雨的原因,如果是源頭瓦斯帶油,及時報告調度要求裝置采取措施;如果是管網積液多,及時排凝縮油
6.2.3 開大火炬中心蒸汽、霧化蒸汽。
7 苯罐電加熱器著火事故處理預案
7.1. 事故原因
7.1.1 電加熱器失靈著火,導致苯溫度升高汽化,產生有毒苯蒸汽。
7.1.2 電器原件老化,導致電加熱器失控著火。
7.1.3 操作失誤造成苯液位低于加熱器,導致電加熱器干燒,造成設備事故,
7.2 處理預案
7.2.1 及時報告車間和分公司調度(電話7978000)。
7.2.2 立即隔離周圍區域,停止一切施工作業、禁止機動車輛進出。
7.2.3 關閉防火堤閥門,堵塞下水井。
7.2.4 及時打開消防水炮對罐體進行冷卻。
7.2.5 應通知消防隊,以便及時撲救可能引發的火災。
7.2.6 防止其它事故的發生。
7.3 防范措施
7.3.1 及時了解并掌握罐區生產動態、設備狀況。
7.3.2 提高工作責任心,精心操作。
7.3.3 嚴格遵守工藝紀律,按時檢尺計量、巡回檢查。
7.3.4 加強設備維護,確保液位計準確好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