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及時、高效、妥善地處置發生在我鄉境內的大規??植酪u擊事件,指導和規范各類恐怖襲擊事件的處置工作,保護公眾生命和國家、公民的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特制定本預案。?
? ? 一、適用范圍?
? ? 本預案適用于境內外恐怖組織和恐怖分子在我鄉境內實施大規??植酪u擊,給國家利益、國家安全、社會秩序和公眾生命財產造成重大危害,鄉反恐怖工作協調小組 認為需要直接指揮處置的重大恐怖襲擊事件,或地區反恐怖工作協調小組指示應由鄉反恐怖工作協調小組直接指揮處置的恐怖襲擊事件。主要包括:?
? ? 1、利用生物戰劑、化學毒劑進行大規模襲擊或者攻擊生產、貯存、運輸生化毒物設施、工具的;?
? ? 2、利用核爆炸、大規模核輻射進行襲擊或者攻擊核設施、核材料裝運工具的;?
? ? 3、利用爆炸手段,大規模襲擊黨政軍首腦機關、城市標志性建筑物、公眾聚集場所、國家重要基礎設施、主要軍事設施、民生設施、航空器的;?
? ? 4、大規模攻擊國家機關、軍隊或民用計算機信息系統,構成重大危害的;?
? ? 5、襲擊國內外重要知名人士及大規模襲擊平民,造成重大影響和危害的;?
? ? 6、劫持輪船、火車等公共交通工具,造成嚴重危害后果的;?
? ? 7、其他大規模恐怖襲擊事件。?
? ? 已制定某一類大規??植酪u擊事件具體處置預案的,依據本預案制定的原則并按該具體預案處置。?
? ? 二、基本原則?
? ?(一)統一指揮原則。在各級黨委、政府反恐怖工作協調機構具體領導和指揮下,各相關部門和單位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密切配合,快速反應,高效、妥善地開展各項處置工作。?
? ?(二)減少損失原則。盡最大努力和可能,最大限度地避免和減少人員傷亡,減少財產損失和社會影響,盡快恢復社會秩序,維護公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
? ? (三)快速偵辦原則。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和手段,盡快查清事件真相,緝捕或殲滅并依法從重從快懲治制造恐怖事件或企圖制造恐怖事件的恐怖分子,摧毀恐怖組織,維護法律尊嚴,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
? ?(四)遵循法律原則。在處置恐怖襲擊事件時,要嚴格依法辦事,信守我國締結或加入的雙邊和多邊條約,尊重國際慣例,維護我國良好的國際形象。?
? ? 三、組織指揮體系?
? ? ?從鄉到各大隊,建立不同層次的處置大規??植酪u擊事件指揮部,一旦發生大規模恐怖襲擊事件,鄉反恐怖工作協調小組要立即啟動總指揮部,事發地所在村隊啟動地方指揮部。
? ?(一)總指揮部:由鄉反恐怖工作協調小組組長或副組長任總指揮,根據需要可設若干名副總指揮,主要成員單位和主要相關部門一名負責人為成員。同時,調集專家咨詢組進入總指揮部,為指揮決策提供專業咨詢。如總指揮親赴現場,由其臨時指定一名副總指揮負責總指揮部的工作??傊笓]部設在鄉派出所。?
? ?(二)地方指揮部:由事發地所在鄉鎮反恐怖工作協調機構主要負責人任指揮,主要相關單位負責人為成員,指揮部設在村隊。?
? ?(三)現場指揮部:由事發地鄉鎮黨委、政府一名主要領導擔任指揮,主要相關單位負責人為成員,指揮部的指揮位置在事發地視情確定。?
? ? 四、職責分工?
? ? (一)總指揮部:負責對恐怖事件處置的統一領導和指揮;協調、調動鄉反恐怖力量和資源;決定采取處置大規??植酪u擊事件的重大措施;確定對外口徑,指揮對外新聞發布工作;如果需采取局部地區戒嚴、調動軍隊武警部隊或民兵,依照有關法律、規定和程序辦理。
? ? 鄉反恐怖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負責總指揮部的具體工作,統一掌握恐怖事件的情報信息,擬定決策建議,傳達總指揮部的指示和命令,協調鄉反恐怖工作協調小組專 門工作組和各有關單位開展工作,檢查、監督各項工作的落實,鄉反恐怖工作協調小組專門工作組和成員單位及相關單位在總指揮部領導和指揮下,執行總指揮部下達的各項指令,根據各自的職責分工,研究、提出相關的工作意見,并督促落實。其中情報信息組主要負責收集有關恐怖活動和事件處置工作的情報信息,提出分析、預測和工作建議;行動處置組主要負責研究、擬定現場緊急處置、救援和打擊恐怖活動方案并組織實施;新聞宣傳組負責擬定對外口徑,制定報道工作意見,指 導、協調有關新聞單位的報道和宣傳工作,授權發布相關新聞;政策法規組主要負責為整個處置工作提供法律服務與支持。?
? ?(二)鄉鎮指揮部:在當地黨委、政府的領導下,負責組織、協調本地區反恐怖力量和資源開展處置工作;隨時向鄉總指揮部報告情況,提出工作建議,負責鄉總指 揮部有關指令的傳達和組織落實;指導事發地現場指揮部的工作。各鄉鎮反恐怖工作協調機構辦公室負責鄉鎮指揮部的具體工作。?
? ?(三)現場指揮部:對鄉總指揮部和大隊指揮部負責,并負責指揮恐怖事件現場的處置工作,具體落實上級指揮部下達的各項指令和任務;特殊情況下,可直接向總指揮部報告情況和提出建議。?
? ? 總指揮部、鄉鎮指揮部可根據情況派員赴現場,參與現場指揮部的工作。?
? ? 五、處置措施?
? ? 大規??植酪u擊事件發生后,鄉總指揮部、大隊指揮部、現場指揮部(以下簡稱“三級指揮部”)和有關部門、級上級直屬駐我鄉工作部門要認真履行各自職責,相應采取處置措施。?
? ? (一)及時判明事件的性質和危害程度。?
? ? 大規??植酪u擊事件發生后,事發地大隊及其有關職責部門要在迅速采取應急措施的同時,立即報告鄉級有關部門;事發地公安機關派出所要立即上報鄉公安局。必要時可越級上報,不得延報。鄉公安局要立即核實有關情況并上報鄉委、政府、地區公安局,同時通報鄉反恐怖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和其他有關部門。?
? ? 鄉國家安全和新聞部門要將了解、掌握的有關情況及時上報鄉委并通報有關部門。鄉委宣傳部要協調有關部門迅速收集、上報國外的相關報道和反應。?
? ? 三 級指揮部啟動后,要各負其責,迅速對事件現場進行實時監控、追蹤,并上報事態發展變化情況。對于核和輻射、生物、化學恐怖襲擊事件,總指揮部要迅速組織、 協調經貿、科技、公安、農業、衛生、環保、質檢等部門和鄉武裝部的專門檢驗、鑒定力量和有關專家深入研究、判明事件的性質和危害程度,采取相應的處置措 施。?
? ?(二)視情對相關地區進行管制和局部戒嚴。?
? ? 三級指揮部可根據事件的性質和危害制度以及法律規定,實施局部地區的現場管制、交通管制。必要時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戒嚴法》,報告省反恐怖工作協調小組,請予協調實施戒嚴,防止事態及其危害進一步擴大。?
各鄉鎮政府可根據鄉總指揮部的要求或現場實際情況,發布通知、通告并由新聞宣傳組統一組織協調,通過電視、電臺、報紙等大眾媒體廣泛宣傳,要求公眾提高警 惕,保持鎮定,聽從指揮,自覺遵守非常時期的有關規定。事件發生的鄉鎮政府對管制、戒嚴地區,要采取妥善措施,提供醫療和生活保障,維護生產、工作、生活 和社會秩序。?
? ?(三)迅速開展現場處置和救援工作。?
? ? 鄉總指揮部應指令鄉鎮指揮部迅速調集本地資源和力量,先行采緊急處置和救援行動,同時迅速協調,調動鄉相關資源和力量予以支持,全面開展現場處置和救援工作。?
? ? 公安、民政、經貿、建設、交通、信息、水利、農業、衛生、環保、質檢等部門和武警應當依照職責分工,立即組織力量開展搶救傷員,疏散人群,安置群眾,封鎖 和隔離相關區域,防止建筑物坍塌、水電氣泄漏,排除爆炸裝置、輻射源等,控制核輻射、疫情、毒情擴散等工作,及時組織實施現場勘查或人質談判、解救工作。 鄉武裝部要積極配合地方開展各項處置和救援工作,及時協調提供人員、裝備、技術支援。?
? ? 對于不同類型恐怖襲擊事件的現場處置和救援工作,應區別不同情況責成有關部門負責。生物恐怖襲擊事件主要由公安、農業、衛生、質檢等部門和鄉武裝部負 責;化學恐怖襲擊事件主要由公安、經貿、衛生、環保等部門和鄉武裝部負責;核和輻射恐怖襲擊事件主要由鄉武裝部、公安、衛生、環保、質檢等部門負責; 爆炸恐怖襲擊事件主要由公安、衛生等部門和鄉武裝部負責;攻擊國家和民用信息系統(包括金融網絡系統)恐怖事件主要由信息產業、公安、衛生和鄉武裝部 負責;襲擊國內外重要知名人士以及大規模襲擊平民恐怖事件由公安、外事、衛生和鄉武裝部負責;劫持輪船、火車恐怖事件由公安、鐵路、交通、衛生等部門和 鄉武裝部負責。?
新聞發布和現場記者管理,由新聞宣傳部門負責。?
? ?(四)全力維護事發地的社會穩定。?
? ? 三級指揮部要根據恐怖襲擊事件的具體情況,組織強大力量,采取各種預防性緊急措施嚴防恐怖分子發動新一輪或連環式的恐怖襲擊。(1)關閉、封鎖涵洞、水 庫、城市水源地、重要水利工程、橋梁、車站、碼頭、郵局等場所,必要時停止供電、供水、供熱、供氣、供油。切斷通風、中央空調等系統;(2)加強對通信樞 紐的管制,加強對重點、敏感人員、場所、部位、設施和標志性建筑物的安全保護;(3)加大社會面檢查、巡邏、控制力度;(4)嚴格出入境管理與控制; (5)向省反恐怖工作協調小組報告,請予協調軍隊劃設空中禁區、空中限制區或發布禁飛指令,調動戰機緊急升空巡邏警戒;(6)組織、協調公安、鄉武裝部 等力量,發動并依靠基層組織、單位和廣大群眾,嚴密防范和嚴厲打擊趁機搶劫、盜竊、制造恐怖氣氛、煽動騷亂等犯罪活動,全力維護事件發生地及其周邊地區社 會穩定? ? ? ? ? ? ? ? ? ? ?(五)縝密偵查,嚴懲恐怖分子。?
? ? ?三級指揮部組織、協調公安和鄉武裝部的力量立即對恐怖襲擊事件開展全面偵查和調查工作,及時查清事實,收集證據依法嚴厲懲處制造事件的恐怖分子。根據需 要,可利用各種媒體公布案情和舉報專線,發動群眾參與打擊和防范恐怖犯罪活動。公安維護穩定部門和鄉武裝部應當有針對性地加強相關情報工作,為偵查破案 和防范、打擊恐怖活動提供情報支持。?
? ?(六)統一報道口徑和報道意見。?
? ? 鄉委宣傳部要本著有利于維護社會穩定,有利于提供公眾防范意識有利于打擊恐怖分子,有利于維護我國國際形象的原則,在鄉總指揮部的指導下,盡快擬定對外口徑和報道意見,組織協調宣傳報道工作,及時、準確地向公眾報道事件真相,有針對性進行宣傳教育正確引導國內外輿論,并嚴格宣傳紀律同時,要通過對公眾的宣傳教育,表明國家的立場和決心,穩定人心;動員各部門、各單位和廣大群眾積極開展自救、互救,群防群治,盡快消除恐怖襲擊案件造成的心理恐慌恢復正常社會秩序。在恐怖犯罪案件偵破后,要及時予以報道,澄清事實真相。?
? ?(七)做好善后工作。?
? ? 處置工作完畢后,鄉、大隊、現場三級指揮部終止工作。鄉、鄉鎮政府要組織力量迅速恢復正常的生產、工作、學習和生活秩序,盡可能減少恐怖襲擊帶來的損失和影響。?
? ? 鄉反恐怖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要會同參加處置的相關單位對事件處置的各個環節的工作進行全面總結,積累經驗,發現問題,完善預案。?
? ? 六、處置工作保障?
? ? 各部門、各單位應當按照職責分工進行應急準備,強化日常工作,為處置大規??植酪u擊事件提供可靠的保障。?
? ?(一)反恐怖專業力量建設。?
? ? 鄉和各鄉鎮有關主管部門要根據各自職責和處置工作需要,加強本部門反恐怖專業力量建設。?
? ? 經貿、公安 、衛生、環保、質檢等部門和鄉武裝部要加強防核、防生、防化專業力量的建設和培訓,保證一旦發生核與輻射、生物、化學恐怖襲擊事件,能夠迅速開展搶救、排險、監測、洗消、防疫、檢驗、鑒定等工作。?
公安、武警要加強反恐怖特種力量的建設,保證在處置劫持人質、武裝襲擊等恐怖事件中發揮主力軍作用。?
? ? 公安、武警要加強防爆、查爆、排爆專業力量和爆炸現場勘查與偵查專門力量的建設和培訓,進一步提高處置、偵破爆炸案件的水平和能力。?
信息產業、通信管理、公安部門和鄉武裝部要加強相關專業隊伍的建設,提高對信息系統恐怖襲擊事件的打擊、防范和應對能力。?
? ? 有關部門還要培養一批通曉國內外反恐怖法律、法規的專家和人才,為處置工作提供法律服務和支持。?
? ? 經貿、科技、公安 、信息產業、衛生、環保、質檢等部門和武警要協助鄉反恐怖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建立相關的專家咨詢組,確保在恐怖襲擊事件發生后,能迅速到位,為指揮決策提供服務。?
? ? 公安、國家安全部門和武警要加強反恐怖情報工作,不斷提高恐怖活動情報的搜集和分析處理能力,為有效防范、處置恐怖襲擊事件提供強有力的情報支持。?
? ?(二)裝備建設和物資準備。?
? ? 鄉各有關主管部門,特別是經貿、公安、衛生、環保、質檢等部門和鄉武裝部要根據各自的職責范圍和處置工作需要,按照一定區域,裝備必要的防護、洗消和搶 險救援的器材,配齊必要的檢驗、鑒定和監測設備,配備必要的特種武器、偵查技術裝備和交通、通訊工具,儲備適量的救治藥品、疫苗。衛生部門要在大中城市指 定部分醫院,做好緊急情況下的病房、藥物和專業人員的準備。民政部門要儲備必要的基本生活救援物資。建設部門要加強工程搶險力量建設,配備必要的搶險設備 和物資。?
? ?(三)反恐怖技術的研究和開發。?
? ? 有關部門要密切跟蹤和掌握國際反恐怖技術的發展動向和趨勢,加強對反恐怖相關技術,特別是防爆、查爆、排爆、防護、救護、勘查、偵查、檢驗、鑒定、信息網 絡安全保護等技術的研究和開發。在鄉反恐怖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的協調下,科技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制定防范和處置生物、化學、核和輻射、爆炸等恐怖襲擊 事件的中長期科技研究規劃,確定研究課題,組織研究開發,不斷提高我鄉反恐怖斗爭服務。?
? ?(四)通信支持?
? ? 鄉公安局和各鄉鎮派出所要適應反恐怖斗爭的需要,不斷提高通信保障能力。確保本預案啟動后各級公安機關指揮中心和現場指揮部聯系暢通。鄉公安局和各鄉鎮派 出所應當建立和完善指揮系統,確保緊急情況下可隨時啟用,鄉公安局和各鄉鎮派出所指揮中心平時要和武警相應的反恐怖指揮機構建立穩定、可靠、便捷、保密的 通信渠道。各成員單位和有關部門與下屬機關應當建立并保持暢通的聯系體系。鄉通信管理局要組織調度國家通信網及相應的通信手段,做好應急通信保障工作,保 證應急時期的通信需要。公安、武警要隨時做好應對突發恐怖襲擊事件時的通信保障。?
? ?(五)后勤支援與保障。?
? ? 鄉計劃局、財政局應分別對鄉反恐怖基礎設施項目建設和建成后的運營經費給予必要的支持。各級財政部門也要根據事權劃分的原則,為反恐怖基礎建設和科研開發 項目及購置檢測設備和反恐怖專業人才培訓提供經費,并保障防范、處置恐怖襲擊和儲備基本生活救援物資所需的經費。交通運輸部門要在有關部門的配合下保證救 援人員和物資安全、暢通地運輸。?
? ?(六)日常防范?
? ? 公安部門和鄉武裝部要堅持專門工作與群眾路線相結合,大力加強人力情報工作,并充分利用高科技手段,努力獲取預警性、內幕性、深層次的反恐怖情報信息,先發制敵,將各類恐怖活動制止在萌芽狀態。?
? ? 我們要根據省政府制訂的有關反恐怖法律法規不斷建立和完善防范各類恐怖襲擊的規章制度。?
? ? 有關部門要加強對重要人員、部位場所、設施和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防范工作。?
? ? 鄉公安、武警、衛生、質監、環保等部門要加強對各種爆炸物品、槍支、彈藥及核和放射性、生物、化學等危險物品的管理和安全防范措施,建立責任制并制定嚴格的管理規章制度,嚴防發生相關物品被盜、被搶、丟失以及相互設施被襲擊等事件。?
? ? 鄉公安、外經貿、出入境、質檢、郵政等部門要加強對入境人員、物品、郵件的檢查,加強對相干企業的管理,防止恐怖分子及危險物品入境。?
鄉金融和財政部門要加強對恐怖組織和恐怖分子資產的監控。?
? ? 鄉宣傳、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環保、質檢部門應當加強有關科善宣傳教育工作,增加公眾預防恐怖襲擊的常識,鼓勵公眾舉報恐怖犯罪線索,廣泛調動公眾參與反恐怖斗爭的積極性,增強公眾的防范意識,提高公眾的防范能力。?
? ? 鄉反恐怖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要充分履行對各鄉鎮、各部門相關工作的檢查、指導職能。?
? ?(七)制定具體預案和培訓演練。?
? ? 鄉反恐怖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負責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鄉處置主要恐怖襲擊事件的工作預案。鄉反恐怖工作協調小組成員單位、相關部門和各鄉鎮要按照本基本 預案和鄉處置主要恐怖襲擊事件的工作預案,結合實際情況及特殊要求,制定本部門和本地職責范圍內的具體預案,報鄉反恐怖工作協調小組備案,并適時開展演 練,提高處置人員素質,增強反恐怖實戰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