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為了在交通事故發生時能作出快速反應,控制事故態勢,盡可能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將交通事故發生的損失控制在最低點,確保國家財產和職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應急預案,明確時應及時采取的對策和措施。
2.?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交通事故的應急處理。
3.? 事故應急處理人員設置
在交通安全管理委員會設立事故應急處理領導組及應急分隊,明確領導組及應急分隊成員名單。領導組組長由主管施工生產的經理擔任,成員由公安處、經理辦、機械化施工處、醫院等部門派人組成。
4.? 職責
4.1? 應急領導組負責組織、指揮處置意外事故。
4.2? 應急分隊隊員要服從領導組的調動,隨時準備執行事故處理、疏散人員、保護財物及其它意外事故的搶險任務,任何人不得畏縮不前,貽誤戰機。
5.? 事故應急處理物資
根拒交通事故發生的特點配備必要的應急物質,主要包括:(1)急救擔架;(2)急救藥箱(包括常見止血、包扎等藥品、物品);(4)通訊聯絡工具(如手機等)。
6.? 交通事故應急措施
6.1? 一旦意外事故發生,在場人員立即通知應急領導組。在廠外發生事故還要報告交通隊。報告時說明:時間、地點、事故發生的性質、大小、周圍環境等,并說明路口等候人員的特征、位置等。
6.2? 事故應急領導組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立即作出反應, 根據具體情況立即集合事故救援應急隊員奔赴事故現場,在應急領導組長統一指揮下,立即進行人員及物資、設施的搶救。盡可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
6.3? 事故現場確定警戒區,并設立警示標志。
6.4? 對事故受傷人員采取緊急救護措施,救護人員要熟悉要領,以防救護不當造成再傷害。
6.5? 事故發生后,妥善保護好事發現場,確需移動某些物件時,應做好標記,以便查找事故原因,追究事故責任。對事故原因進行分析,制定出糾正預防防止同類事故發生。
7.? 聯系方式
火警電話:119
急救中心:120
公司經理辦:6072493
公司辦公室:6080384
交安委領導組值班電話(24小時晝夜值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