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總則
1.1目的
為及時有效處置我市工業鍋爐事故,防止事故蔓延擴大,最大限度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特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深圳市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深圳市特種設備重特大事故應急預案》(下稱《預案》)等。
1.3遵循原則
1.3.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最大程度減少人員傷亡作為首要任務,并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
1.3.2加強監測,重在預防。切實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事故應急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做好工業鍋爐安全監察工作。
1.3.3依靠科學,依靠專業。充分發揮特種設備專家和專業救援隊伍的骨干作用,實行科學決策,采用先進的救援裝備和技術,增強應急救援能力。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深圳市范圍內工業鍋爐事故的應急處置。
2事故定義與類型
2.1定義
工業鍋爐事故是指工廠、賓館酒店、醫院等企事業單位使用的蒸汽鍋爐、承壓熱水鍋爐和有機熱載體鍋爐,因設備自身或外在因素發生爆炸、損毀、故障而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或者造成重大影響等后果的突發事件的總稱。
2.2事故類型
2.2.1鍋爐本體因失效、超溫、超壓發生爆炸事故。
2.2.2鍋爐本體因缺水發生變形、損毀事故。
2.2.3鍋爐爐膛發生爆炸事故。
2.2.4鍋爐因壓力控制元件失靈發生超壓事故。
2.2.5鍋爐因電氣故障發生火災事故。
2.2.6鍋爐因燃油泄漏發生火災事故。
2.2.7鍋爐燃氣泄漏事故。
3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
3.1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依據《預案》,在市質監局設置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下稱“應急辦”)。
主要職責:制定完善工業鍋爐事故應急預案;按規定上報事故情況,提請啟動應急預案;組織有關方面力量參與應急處置工作;組織開展專業應急演習和應急宣傳教育工作。
3.2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
工業鍋爐事故發生后,由應急辦組織成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組織開展現場救援。
市質監局主要職責:負責協調參與救援部門與隊伍的現場負責人對事故原因進行分析,研究現場救援方案,制定具體救援措施,組織指揮各專業隊伍進行救援。
負責協助指揮現場應急救援工作,及時報告應急救援進展情況;傳達貫徹領導指示,完成領導交付的各項任務,協助有關部門對事故現場受傷受困人員進行救治,組織有關救援單位排除火災險情等。
4日常監管
依據《預案》,工業鍋爐日常監管由特設處組織落實。
4.1建立工業鍋爐動態監管體系,收集全市工業鍋爐運行狀態及其作業人員信息;通過市特檢院,及時更新掌握全市工業鍋爐檢驗檢測信息,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設備及時進行現場監察。
4.2建立特種設備專家庫,協調召集專家參與事故隱患診斷排查,分析事故原因,提出事故應急處置措施;確定工業鍋爐事故搶險救援單位,確保其配備相適應的救援工具、設備,并定期檢查;不定期公布搶險救援單位、專家名單及通訊方式。
4.3督促指導工業鍋爐使用單位制定完善企業應急救援預案,建立預警制度,提高應急能力。
4.4設立并公布事故舉報電話“12365”,及時受理事故報告及相關意見和建議。
5應急響應
5.1分級響應
發生工業鍋爐一般事故時,由市質監局響應啟動應急預案,組織實施應急救援,并及時向上級部門報告。
發生特別重大、重大、較大事故時,參照《預案》執行。
5.2基本響應
5.2.1使用單位
事故發生后,工業鍋爐使用單位應立即按照自身應急預案規定開展自救,事故現場處置措施可參見附錄;同時撥打110等報警電話和12365質監局熱線報告事故情況。
5.2.2市質監局特設處
市質監局特設處接到工業鍋爐使用單位報告或相關部門轉報的事故信息后,應立即對事故情況進行初步核實、判定,確認事故類型與級別,啟動或提請啟動響應級別應急預案;同時聯系事故所在轄區質監分局、市特檢院和應急救援專家,并盡快到達事故現場,進一步了解事故狀況,根據事故現場實際情況,聯系相關應急救援隊伍,調動應急救援設備,迅速展開應急救援;依照《預案》規定,及時向市安委會、市應急指揮中心、省質監局報告事故進展。
5.2.3各質監分局
各質監分局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第一時間到達事故現場,了解事故狀況;會同轄區安監部門、事故發生地街道開展初步應急救援;同時向市質監局特設處報告事故狀況與最新進展。
5.2.4市特檢院
市特檢院負責協助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組織開展應急救援工作,對事故設備的安全技術狀態進行確認。
5.3擴大響應
因工業鍋爐事故次生或衍生出其它事故,目前采取的應急救援能力不足以控制事態蔓延,需由多家專業應急機構、多個部門主管單位同時參與處置工作的,市質監局特設處應及時向市應急指揮中心報告。
因較大爆炸等情況導致無法實施正常救助時,應向市處置突發事件委員會匯報,通過市政府向消防部門、當地駐軍、武警部隊求助。
5.4應急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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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急狀態的解除,按照“誰啟動誰結束”的原則,由預案啟動單位宣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