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總則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屆四中全會精神為指導,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國務院令第34號)以及重慶市政府巴南區政府相關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要求等法律法規規章、文件,落實“平戰結合”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指導方針,強化和規范災害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提高應對安全事故和風險的能力,初步形成平時應急救援,戰時消除危害后果的指揮體系。
二、工作原則
(一)以人為本。把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作為事故處置的首要任務,最大限度地減少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損失。
(二)以防為主。把火害預防作為應急救援工作的中心環節和主要任務,完善工作機制,提高信息化手段,使“測、報、防、抗、救、援”六個環節緊密銜接,提高對火災事故發展全過程的處置能力。
(三)分級管理。事故處置工作實行“分級管理、逐級負責”的原則,除重、特大特殊火災事故外,一般性事故由街道及其轄區內的責任單位和相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工協作,迅速有效地開展應急救援和善后處理工作
(四)平戰結合。按照長期準備、重點建設的要求,把平時的應急救援管理與國防動員工作相結合,在應急準備指揮程序和救援方式等手段上,實現平時應急救援與戰時消除戰爭后果有機統一。
(五)應急聯動。整合社會資源,實現事故應急時不同部門、不同警種之間的統一指揮、快速反應、信息共享、協調一致、聯合行動。
第二章 本街道可能發生的災害分析
一、棚戶區基本情況
街道轄區內共有4個棚戶區,分布在濱江社區、林蔭社區、渝沙社區、陳家灣社區,共840戶,2530人,棚戶區房屋大多建于解放以前,房屋陳舊,耐火等級低,無消防通道,無消防水源,電氣線路老化,且亂拉亂接,人員居住密集,一旦發生火災,極易造成群死群傷惡性火災事故。近年來,雖然采取了一些措施,配置了一些滅火設施,但只能治標,不能治本,不能從根本上消除存在的火災隱患,致使棚戶區火災隱患仍很嚴重。
二、消防安全防范體系建設
(一)應急準備。街道各職能部門以及棚戶區所屬各社區、各單位針對各自情況,制訂重大應急預案,形成條塊結合、分級管理的應急預案體系。應急救援隊伍建設的情況如下:
l、醫療急救組織
街道轄區內醫療機構有第七人民醫院,救護車3輛,病床324張,醫務人員252人。
2、火災救援組織
由重慶市巴南區消防支部第一中隊,街道安監辦等單位有關技術人員16人組成,有消防車5臺,指揮車2輛,行政用車3輛。
(二)組建應急救援工作小組
指揮長按照事故主管職能原則確定現場指揮負責人,成立現場應急救援工作組,負責現場搶險救援工作。
1、搶險施救組:
(1)滅火行動組:火災發生所屬社區、單位義消隊、社區義消隊、專業搶險救援隊伍等。
(2)搶險施救組任務:勘察事故現場,組織力量施救,提供現場搶救技術方案,提供搶險救援所需的各種資料,調集專業搶險隊伍,迅速開展搶險救援工作,對有毒有害物質事故迅速采取封閉、隔離、消毒等措施,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
2、警戒保衛組:
(1)警戒保衛組構成:李家沱派出所、街道武裝部、有關社區居委會、火災單位等。?
(2)警戒保衛組任務:迅速組織警力對事故現場及周邊地區和道路進行警戒、控制,組織人員有序疏散,保護現場和財產安全,保障搶險救援工作正常開展,保障社會秩序穩定.
3、善后處理組:
(1)善后處理組構成:火災發生單位、有關社區居委會、市第七人民醫院、民政辦、財政辦公室、工會、信訪調解辦。
(2)善后處理組任務:積極參與搶險救援工作,迅速組織有關部門和人員妥善做好傷亡人員的善后處理事宜。組織有關醫療單位及社會救助和社會單位,對傷亡人員實施救治,對疏散、撤離人員妥善安置,開展安撫工作,確保社會穩定。
4、后勤保障組:
(1)后勤保障組構成:有關社區居委會及相關職能部門、火災發生單位等。
(2)后勤保障組任務:負責搶險救援及事故調查下作人員的后勤服務,生活保障、食宿安排等。提供搶險救援和事故調查工作必要的辦公用品設備、車輛保障。為搶險救援工作提供所需的搶險救援器材和物資。
5、綜合協調組:
(1)綜合協調組構成:街道安監辦、黨政辦、宣傳、紀檢監察、街道各相關部門、有關社區和有關單位。
(2)綜合協調組任務:接到火災事故報告,通知成員單位趕赴現場;傳達上級和街道領導關于搶險救援的指示和批示;協調其他各工作組的搶險救援工作:保障搶險救援工作通訊暢通;負責文字資料和現場報告、及時上報事故搶險救援進展情況,組織宣傳報道。
第三章 棚戶區消防應急救援體系
一、組織機構
(一)成立街道棚戶區消防安全應急救援現場指揮部。指揮長由街道辦事處主任擔任,副指揮長由分管安全的領導擔任,成員由街道人武部、紀工委、黨政辦、安監辦、公安派出所、城市建設管理科、社區建設和社會保障科以及街道各相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組成。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街道安監辦,街道安監辦主任兼任指揮部辦公室主任,副主任由各實施方案的負責人擔任。火災發生后,指揮長、副指揮長未到現場前,由指揮部辦公室主任負責先行應急搶險工作的組織和協調。
指揮部職責:
1、研究確定街道棚戶區消防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重大決策的指導意見,部署和總結年度工作,指導、檢查街道應急救援重要項目建設。
2、負責街道應急救援綜合協調及其相關組織管理工作,火災發生后,啟動應急救援預案并組織實施。
3、組織指揮街道應急救援工作,配合和參與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4、緊急疏散、撤離受災群眾,組織群眾自救互救,開展應急救援先期處置工作。
5、街道的力量不能控制事態發展時,決定向周邊地區及區應急救援中心求救。
6、搶險救援工作結束后,組織開展善后處置工作,安撫受災群眾。
7、組織或配合事故調查,總結經驗教訓。
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1、檢查和督促各單位、各部門做好重特大事故的預防和應急救援的各項準備工作。
2、嚴格執行指揮部的命令,組織協調有關部門按照應急預案迅速開展搶險救援工作。
3、發生事故后,及時向區政府、區應急處理中心報告,并隨時報告事故現場救援情況。
4、適時將事故原因、責任及處理意見向公眾發布。
5、組織對《預案》的演練,對演練中暴露的問題及時進行《預案》修訂、補充和完善。
二、部門職責及分工
1、黨政辦:發生火災事故后,通知有關單位立即趕赴事故現場;協調各成員單位的處置工作;及時向上級報告應急救援工作情況和傳達上級的指示、批示;協助搶險救援物資的調運;參與受災群眾安撫和善后工作;負責事故搶險救援過程中的宣傳報道工作;負責協助事故調查組查處各社區居委會、各部門、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它人員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安全監管職責,造成發生責任事故的行為。
2、安監辦:負責棚戶區消防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的日常工作,負責轄區內棚戶區消防安全信息體系、應急救援體系和重大危險源(含重大事故隱患)監管體系建設工作,監督檢查應急處置預案啟動執行情況:承接水災事故報告,請示指揮部啟動應急救援預案:組織或配合事故調查處理工作;負責啟動水、陸交通事故應急預案,組織提供事故搶險救援所需的器材、物資。
3、綜合科:負責啟動轄區棚戶區內企業(含市屬以上企業)消防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組織力量對企業事故及時搶險救援,負責組織提供必要的搶險器材和物資。
4、社區建設和社會保障科:負責組織事故處置過程中受災群眾所需的相關救災物資,協助安置疏散群眾,積極配合善后處理工作。
5、財政所:為搶險救援工作提供必要的應急資金支持,積極支持配合善后處理工作。
6、城市建設管理科:負責啟動城鎮建設、市政設施事故應急預案,對損壞的市政設施,組織力量進行搶險救援,提供必要的應急搶險救援器材和物資,提供搶險技術支持和相關資料。
7、文體站:負責啟動廣播、閉路電視線路、設施、設備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組織力量,及時實施事故應急救援,提供應急搶險物資、器材。參與事故應急救援宣傳報道工作。
8、李家沱派出所:負責積極組織力量參與事故搶險救援工作,組織、疏散、撤離事故可能危險區域內的人員,保護現場和財產安全,實施危險區域安全警戒和人員撤離區域的治安管理,實施事故災難區域周邊道路的交通管制,保障救援的道路暢通。參與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9、重慶市交警十一支隊:負責啟動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預案。實施交通事故區域周邊道路的交通管制,保障救援的道路暢通。
10、事故災難發生單位:負責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發生事故災難后,立即組織所屬各方面力量及時進行搶險救援,搶救受傷人員,迅速轉移可能導致連鎖反應事故災難的危險物質,疏散現場人員,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防止事故災難態勢進一步擴大,并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保護事故災難現場和財產安全,配合事故調查。提供事故災難善后處理支持,為事故災難搶險救援及調查提供后勤保障。
三、應急指揮系統啟動
1、當轄區發生消防安全事故后,由街道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決定啟動本預案,統一指揮轄區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發生重大以上事故時,立即報告區委、區政府和區應急處理中心,區應急救援隊伍到達前,做好先期處置工作。
2、預案啟動后,指揮長、副指揮長負責具體組織指揮工作。發生重大以上事故,由區應急救援總指揮部領導直接(或指派有關領導)負責指揮工作。
第四章? 火災應急程序與行動方案
一、火災事故報告程序
1、棚戶區火災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立即報火警電話119,并將所發生情況,向街道安監辦(62851970)、黨政辦(62851267)報告,同時報告區(行政)主管部門。
2、街道安監辦、黨政辦接到報告后,迅速向主任及分管副主任報告,并按照規定及時向區應急處理中心報告(66221191 、傳真66233231 )。
3、街道根據有關規定,及時向區委和區政府報告。重特大事故最新進展情況每2小時續報一次。
事故報告包括以下內容:
(1)發生火災事故的單位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類別、報告人和聯系電話;
(2)火災事故的簡要經過、當前傷亡人數、財產損失的初步估計和發展趨勢及可能危害范圍。
(3)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采取的措施;
(4)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事故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
火災事故的對外報告和公布,由街道指揮部辦公室統一歸口管理,各有關部門按規定及時報告上級歸口管理部門。
向區政府報告,應以指揮部辦公室書面報告內容為準。
二、行動方案
1、初級反應
消防安全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單位除按程序向上級報告外,必須立即啟動本單位應急救援預案,組織相關力量進行搶險和救援。有關單位必須嚴格保護現場,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散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作出標志,拍照、詳細記錄和繪制事故現場圖,并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街道接到所轄范圍發生事故報告后,應立即啟動本級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開展救援指揮調度工作。指揮長根據事故現場情況報告和專家意見,確定行動方案,向各應急救援組織下達行動命令。
各級應急救援組織接到街道應急救援現場指揮部下達的出動命令后,迅速組織好救援隊伍、救援裝備和物資奔赴事故發生地,根據各自的職責和相應的應急預案,開展施救工作。
事故發生單位根據街道應急救援現場指揮部的指示,緊急開展搶險救援工作,組織當地群眾緊急疏散。
依靠街道力量不能完成應急救援工作,由街道應急救援現場指揮部報告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中心,請求支援。
2、應急裝備和信號
承擔事故應急的部門按照各自工作職能和職責范圍,配備應急裝備和器材。
(1)防毒裝備:全身防護服,長管式防毒面具,過濾或防毒面具(4 號濾毒罐),氧氣呼吸器,防氨手套,風向標等。
(2)滅火器材:消防車、干粉滅火器、C 住滅火器、消防栓(足夠的水壓)、云梯、氣墊等。
(3)醫療救援器材,由衛生防疫部門根據需要盡量多配備。
(4)配齊指揮部和各成員單位的通訊電話。
(5)配齊事故報警器。
應急電話及信號規定:
(1)指揮部應急電話:62855770(傳真)
(2)指揮部值班室電話:62851267
(3)指揮部應急電話(傳真)必須與l10 、119 、120 、122 、武警部隊、區武裝部、電力、天然氣管道管理部門報警電話聯通、聯網、聯動。
(4)規定街道安全事故以氣笛鳴號為報警源,以氣笛鳴號間斷聲為準備撤離信號(報警信號), 以氣笛長鳴聲(不間斷聲)為立即撤離信號。
3、事故處置結束,由區應急救援總指揮部或街道指揮部向受災地區人民群眾發布解除警戒令。在解除警戒令發布之前,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擅自闖入事故警戒區。
第五章? 應急保障體系
一、信息保障
由街道安監辦牽頭,會同有關部門著手建立事故綜合管理信息數據庫,包括重大危險源分布信息、災害環境信息、救援力量信息、救援物質儲備信息等。
二、通信電力保障
由巴南電信支局、移動公司、聯通公司等單位負責實施應急通信保障。區電力公司負責應急救援的電力調度。事故所在社區、企業負責協調現場應急救援的通信保障。
三、人員保障
公安、醫療、電信、消防、電力、環保、民兵是街道安全事故的基本應急救援隊伍,由相關職能部門負責組建和管理,除承擔街道搶險救援工作外,根據上級指令,承擔應急支援工作。事故所在地社區、企業、群眾和志愿者隊伍要主動投入搶險應急救援。
各類搶險救援隊伍要合理部署,配備先進的救援器材和交通工具,制定各類應急處置專業技術方案,積極開展技能培訓和演練.人員編成和器材配備參照有關標準執行。總體情況、編成要素、執行搶險救援任務的能力,要按年度街道應急指揮辦公室報告,重大變更立即報告。
四、交通保障
發生消防事故時,李家沱派出所會同區交警支隊負責陸上交通管理,及時對事故現場進行交通管制,根據需要和可能組織開通應急救援“綠色通道”,道路受損時要迅速組織有關部門進行搶修,保障暢通。調集交通工具,緊急輸送、疏散人員和物資,必要時,可緊急調用和征用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交通設施。
李家沱派出所負責應急救援交通保障的組織與實施,負責道路交通秩序和事故現場秩序管理。事故發生地社區協助做好交通保障工作。
五、醫療救護保障
市第七人民醫院負責應急處置工作中醫療救護保障的組織實施,按照“分級救治”原則(現場搶救、院前急救、專科治療三個階段),醫療救護隊伍要進駐應急救援現場,對傷員實施初步急救措施,穩定傷情,及時運出危險區,轉入醫院進一步進行治療。
六、治安保障
事故發生后,要迅速組織應急救援現場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場所、重點人群、重要物資設備的防范保護。確保應急處置工作有序進行,應急救援物資、裝備免遭人為破壞,社會治安穩定。
李家沱派出所負責應急處置工作中的治安保障。事故所在地社區協助做好災區治安保障工作,積極發動和組織群眾,實施群防聯防,協助公安部門開展治安保衛工作。
七、物資保障
健全街道救災物資儲存、調撥和緊急配送系統,街道辦事處和生產經營單位,按照本級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需要,搞好搶險救災物資的儲備、供應。緊急處理工作中救災物資的調用,由街道指揮部組織協調,街道社區建設和社會保障科負責實施。必要時,依據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動員和征用社會物資。
八、?資金保障
設立棚戶區消防緊急處置工作專項基金,由辦事處預算列支。各職能部門緊急處理工作所需資金,要按緊急狀態保障原則予以保障。
九、社會保障
建立街道棚戶區消防救助基金,鼓勵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各方面及個人捐助,組織互助互濟和經常性應急救援捐贈活動,鼓勵機關、企事業單位、保險機構和市民積極參與保險。
十、其他保障
街道安監辦、黨政辦、文體站負責棚戶區火災事故信息的整理、發布及應急救援工作的宣傳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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