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總 則
1、編制目的
為切實提高我市商貿企業生產經營安全事故應急處理能力,進一步規范安全生產經營事故的應急管理和應急響應程序,及時有效地實施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社會穩定。
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的總要求,結合我市商貿企業生產安全特點,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3、適用范圍
(1)造成一次性死亡2人或者一次重傷6至9人的企業職工傷亡事故。
(2)超出本局應急處置能力,需要市安全生產委員會協調處置的其它職工傷亡事故。
4、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各商貿企業要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作為首要任務。充分發揮專業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職工群眾的基礎作用。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市政府統一領導和市安全委員會組織協調下,各鎮、各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和權限,負責有關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市經貿局成立以局長為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各股(室)負責人為成員的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負責商貿企業安全事故的協調、指揮、處置和信息報送。企業要履行安全生產責任主體的職責,建立應急預案和應急機制。
(3)條塊結合,屬地為主。鎮級商貿企業出現安全事故,采取應急措施的同時,企業應立即報告當地鎮政府,由當地政府及時組織處置、指揮、救援,報告鎮政府后將情況報告市經貿局。(按這條要求以下所稱商貿企業均指城區商貿企業)
(4)預防為主,平戰結合。堅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事故應急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做好預防、預測、預警和預報工作,搞好應急準備和預案演練。
(5)生產安全事故根據其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一般分為四級:I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較大)Ⅳ(一般)
二、事故災害及后果預測
我市商貿企業面廣量大、門類眾多。涉及商場、生豬定點屠場、加油站、賓館、飲店、美容美發、大排檔等行業,在這些行業和企業中,可能發生的較大生產安全事故主要有:
1、火災事故:易燃物體貯存不當;易燃液體儲罐泄漏;危險物品使用不當;賓館、商場管理不善等。
2、爆炸事故:易燃氣體貯存、使用不當;鍋爐、壓力容器等特種設備使用維護不當引起的爆炸事故。
3、觸電事故:企業、商場的供、配電系統發生漏電或施救不當造成的觸電事故。
4、坍塌事故:企業新、改、擴建項目在基建過程中,安全措施不到位,造成的大面積構造物坍塌事故。
5、中毒事故:有毒氣體泄漏或企業職工食物中毒。
當以上事故發生時,其現場人員密度達到一定數量時,容易釀成發生較大生產經營安全事故。
三、組織體系及相關機構職責
1、組織體系
全市商貿企業安全生產經營較大事故應急救援組織體系由市政府、市安委會、市有關部門、鎮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領導機構、綜合協調指揮機構、專業協調指揮機構、應急支持保障部門、應急救援隊伍和生產經營單位組成。
市商貿企業安全生產較大事故應急領導機構為市政府,綜合協調指揮機構為市政府安委會,市經貿局具體承擔商貿企業安全生產較大事故應急管理工作。
市經貿局應急領導小組下設立一個辦公室和四個分指揮小組。辦公室主任由分管領導擔任,副主任由局辦公室主任和內貿股長擔任。
(1)辦公室日常設在內貿股,若事故發生時設在事故現場,職能即轉為現場指揮小組,按現場指揮部的指令指揮協調現場救援。
(2)維持秩序分指揮小組由商務執法大隊負責。
(3)醫療救護分指揮小組由外貿股負責;
(4)物資供應分指揮小組由局辦公室負責;
(5)善后處理分指揮小組由政工秘書股負責。
2、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及職責
事故發生,局應急領導小組即轉為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指揮所有參與應急救援的隊伍和人員,及時向市政府報告事態發展及救援情況,同時抄送市安委會辦公室和市安監局。
涉及多個領域、跨鎮級行政區域或部門或影響特別重大的事故,根據需要提請市政府或者市安監局等有關部門組織成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應急救援協調指揮工作。
四、預警預防機制
1、事故監控與信息報告
各企業應當加強對重大危險源的監控,對可能引發特大事故的險情、重要信息應及時上報。較大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單位負責人,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當立即將發生的較大事故的情況,如實報告市經貿局及市政府應急辦公室和市安監局,并由其迅速分別轉報上級政府和歸口管理部門。
市經貿局應急辦公室:6235005。
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事故發生單位名稱、行業類型、經濟類型、企業規模。
(2)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3)事故中遇險、遇難、受傷和失蹤人數。
(4)事故的簡要經過。
(5)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
(6)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采取的措施。
(7)請求上級有關部門搶險救援的要求。
(8)事故單位負責人簽名和報告時間。
發生較大安全生產事故的單位要及時、主動向市應急辦公室和市安監局等部門提供與事故應急救援有關的資料,為市應急辦公室、市安監局等有關部門研究制訂救援方案提供參考。
2、預警行動
市經貿局應急領導小組接到可能導致安全生產事故的信息后,按照應急預案及時研究確定應對方案,并通知有關部門、單位采取相應行動預防事故發生。
五、應急響應
1、分級響應
Ⅳ級應急響應行動,由市經貿局組織實施,并及時向市應急辦公室、市安監局及市有關部門報告救援工作進展情況。
Ⅲ級以上應急響應由市經貿局立即向市政府、安委會報告,由市人民政府、市安委會分別向上級人民政府和應急指揮部門報告。同時根據事故或險情的嚴重程度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超出其應急救援處置能力時,及時報請上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啟動上一級應急預案實施救援。
(2)局應急辦公室的響應
①及時向市政府報告安全生產特大事故基本情況、事態發展和救援進展情況。
②開通與事故發生地的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相關專業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的通信聯系,隨時掌握事態發展情況。
③根據有關部門和專家的建議,報請市政府通知相關應急救援指揮機構隨時待命,為地方或專業應急救援指揮機構提供技術支持。
④對可能或者已經引發公共安全突發事件的,要及時上報市政府,同時負責通報相關領域的應急救援指揮機構。
⑤組織協調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⑥協調落實其他有關事項。
2、指揮和協調
進入事故應急響應后,本局應急救援指揮部立即按照預案組織相關應急救援力量,配合政府有關部門組織實施應急救援。
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根據事故發生的情況開展應急救援協調工作。聯系有關部門及其應急機構、救援隊伍,提供增援或保障。有關應急隊伍在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統一指揮下,密切配合,共同實施搶險救援和緊急處置行動。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現場應急救援的指揮,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成立前,事發單位和先期到達的應急救援隊伍必須迅速、有效地實施先期處置,全力控制事故發展態勢,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發生,果斷控制或切斷事故發生鏈。
3、緊急處置
現場處置主要依靠本行政區域內的應急處置力量。較大事故發生后,發生事故的單位和局應急救援指揮部按照應急預案迅速采取措施。
根據事態發展變化情況,出現急劇惡化的特殊險情時,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在充分考慮專家和有關方面意見的基礎上,依法及時采取緊急處置措施。
4、醫療衛生救助
醫療救護分指揮小組負責聯系衛生行政主管和醫療單位組織開展緊急醫療救護和現場衛生處置工作。
聯系衛生防保所和市疾病控制中心根據事故類型,按照專業規程進行現場防疫工作。
5、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
現場應急救援人員應根據需要攜帶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救援人員進入和離開事故現場的相關規定。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根據需要具體協調、調集相應的安全防護裝備。
6、 群眾的安全防護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組織群眾的安全防護工作,主要工作內容如下:
(1)企業應當與當地政府、社區建立應急互動機制,確定保護群眾安全需要采取的防護措施。
(2)決定應急狀態下群眾疏散、轉移和安置的方式、范圍、路線、程序。
(3)指定維護秩序分指揮組負責實施疏散、轉移。
(4)啟用應急避難場所。
(5)開展醫療防疫和疾病控制工作。
(6)負責治安管理。
7、 社會力量的動員與參與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組織協調社會力量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超出本局處置能力時,向市政府申請其它部門應急力量和社會力量支援。
8、現場檢測與評估
根據需要,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成立事故現場檢測、鑒定與評估小組,綜合分析和評價檢測數據,查找事故原因,評估事故發展趨勢,預測事故后果,為制訂現場搶救方案和事故調查提供參考。檢測與評估報告要及時上報。
9、 信息發布
一般事故信息發布由局應急辦公室負責,較大以上安全生產事故信息的發布工作由市政府安監局負責。
10、 應急結束
當遇險人員全部得救,事故現場得以控制,環境符合有關標準,導致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后,經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確認和批準,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應急救援隊伍撤離現場。報請市人民政府宣布應急結束。
六、后期處置
1、善后處置
按事故級別報請由相應應急辦公室負責組織生產安全事故的善后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補償,征用物資補償,災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盡快消除事故影響,妥善安置和慰問受害及受影響人員,保證社會穩定,盡快恢復正常秩序。
2、保險
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局應急辦公室聯系保險機構及時開展應急救援人員保險受理和受災人員保險理賠工作。
3、 事故調查報告、經驗教訓總結及改進建議
一般安全事故由局負責組成調查組進行調查,較大以上安全事故由市安監局負責組成調查組調查;或者授權下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組成調查組。
安全生產事故善后處置工作結束后,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分析總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應急救援工作的建議,完成應急救援總結報告并及時上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