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總則
1.1目的
為了及時有序、高效妥善地處置發生的建設工程重大安全事故,在短時間內實施緊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輕事故造成的損失,有效地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支持和保障經濟的發展,特制定本預案。
1.2工作原則
1.2.1建設工程以保障建設工程安全為首要目標,實行強化政府監管、施工企業規范運作的長效管理原則。
1.2.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
在耒陽市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明確職責,依法確定應急工作程序,有效地處置突發事故和緊急情況。
1.2.3統籌安排、協調配合
以耒陽市人民政府為主體,統籌安排各級應急工作任務,各單位在明確職責的基礎上,加強協調,緊密配合、信息互通、形成合力。
1.3編制依據
編制本預案的依據是:
1.3.1《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91號,1998年3月1日起施行)
1.3.2《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70號,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
1.3.3《湖南省建筑市場管理條例》(省人大常委會公告第20號,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1.3.4《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71號,1999年10月15日施行)
1.3.5《湖南省建設工程項目報建管理規定》(湘建[1995]管字第88號)
1.3.6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認真做好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制定工作的通知》(湘政發[2004]111號)
1.4現狀
建設是城市發展的象征,而工程則是建設的重要內容。一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搞得好、質量上乘,工程竣工后勢必給一個城市增添一分光彩,反之,則會給人民生命和國家財產造成重大損失。近年來,我市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由于強化了管理,采取了措施,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形勢較好,但也存在諸多安全生產中的薄弱環節,安全生產不容忽視。
1.5適用范圍
1.5.1本預案用于耒陽市行政區域內的突發性事件。建設工程發生事故,且發生一次性死亡2人或因建筑物倒塌,掩埋一人或兩人以上,或造成一人重傷的重大事故。
(1)、物體打擊,指落物、滾石、錘擊、碎裂崩塊、碰傷等傷害,包括因爆炸打擊;
(2)、車輛傷害,包括擠、壓、撞、傾覆等;
(3)、機具傷害,包括絞、碾、碰、割、戮等。
(4)、起重傷害,指起重設備或操作過程中所引起傷害;
(5)、觸電,包括雷擊傷害;
(6)、淹溺;
(7)、灼燙;
(8)、火災;
(9)、高處墜落,包括從架子、屋頂上墜落以及從平地墜入地坑等;
(10)、坍塌,包括建筑物、堆置物、土石方倒塌等;
(11)、冒頂片幫;
(12)、透水;
(13)、放炮;
(14)、火藥爆炸,指生產、運輸、儲藏過程中發生的爆炸;
(15)、鍋爐爆炸;
二、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在耒陽市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下,設立耒陽市建設工程重大安全事故應急指導小組,負責指導、協調各職能部門建立、完善和實施建設工程重大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實施應急救援工作。
2.1耒陽市建設工程應急指導小組組成及其主要職責
2.1.1耒陽市建設工程重大安全事故應急指導小組(以下簡稱:指導小組)組成:
組長:耒陽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長
副組長:市建設局、電信局、公安局、財政局、交通局、電力局、消防大隊、衛生局、民政局、安全生產監督局、技術監督局、規劃局、房產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廣電局、人防辦、城管局、建工局、質監站、設計院等有關單位負責同志。
指導小組成員未在耒陽或有特殊情況時,由所在單位按職務高低遞補。
指導小組根據需要,設立專家工作組,作為指導小組的咨詢機構(專家工作組名單見附表一)。
2.1.2指導小組主要職責
1、領導和協調建設工程重大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完成耒陽市人民政府應急委交辦的有關事務;
2、及時了解掌握建設工程重大安全事故情況,及時向市政府應急委報告事故情況,提出應急救援實施的建議;
3、貫徹耒陽市應急工作方針,根據市政府應急工作原則和方案,擬定建設工程重大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組織、協調對事故發生地的應急救援工作;
4、組織事故應急技術研究和應急知識宣傳教育等工作;
5、負責建設工程重大安全事故應急信息的接收、核實、處理、傳遞、通報、報告;
6、培育、健全、完善1—2支耒陽市級建設工程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隊伍;
7、其他有關建設工程重大安全事故應急的重要事項。
2.1.3指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建工局(以下簡稱:市建工應急辦)
2.1.3.1市建工應急辦組成
主任:建工局局長
常務副主任:建工局分管安全副局長
副主任:市建設局總工程師
成員:建設局武裝部、工會、辦公室、計劃財務股、勞資安全股、法規股、工程股、市建工局安監站、工程股等相關科室負責同志。
2.1.3.2市建工應急辦主要職責
1、編制預防建設工程重大安全事故有關文件。
2、在應急響應期間負責與指導小組正副組長、成員單位和專家工作組的聯絡,及時傳達指導小組組長的指示。
3、應急響應時,負責收集情況,提出報告和建議;及時傳達和執行耒陽市人民政府應急委的各項決策和指令,并檢查和報告執行情況。
4、指導事故發生地開展建設工程設施的應急、搶險、修復和恢復重建等工作。
5、根據指導小組的指示,組織、協調應急救援工作相關的通訊、交通、物資等保障。負責應急系統通訊保障和通訊部門的聯絡工作。
6、組織專家工作組專家赴事故發生地指導當地的建設工程應急救援工作。
7、負責應急響應狀態下指導小組機要保密和保衛工作。
8、審查建設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的信息報道稿件,編發建設工程重大安全事故應急情況簡報并報市政府應急委。
2.1.4指導小組下設專家工作組,作為指導小組的咨詢機構。
2.1.4.1指導小組專家工作組由設計、施工、運營和電力工程、安全監督等方面的專家組成。
2.1.4.2指導小組專家工作組的主要職責是:
1、參加指導小組統一組織的活動及專題研究;
2、應急響應時,按照指導小組的要求,研究分析事故信息和有關情況,為應急決策咨詢或建議;
3、參與重大事故調查評估,對事故處理提出咨詢意見;
4、受指導小組的指派,對事故發生單位實施技術支援。
三、預警和預防機制
3.1信息監測與報告
耒陽市建設局負責建設工程的運行監測、預警工作。主要職責是:建立建設工程安全質量監管體系和檢測網絡;對檢測信息進行匯總分析;對建設工程安全狀況進行收集、匯總和分析并做出報告。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明確影響范圍、信息渠道、時限要求、審批程序、監督管理、責任制等。
3.2預警預防行動
耒陽市建設局在對建設工程的監測、預警工作中應明確預警預防的方式、方法、渠道以及監督檢查措施、信息交流與通報、新聞和公眾信息發布程序。
3.3預警支持系統
由耒陽市建設局和市建筑工程管理局、質監站組成監測網絡,定期對建設工程安全質量進行檢測,建立技術支持平臺,做到信息傳遞及反饋高效、快捷,保證資源共享、運轉正常、指揮有力。
3.4預警級別及發布
按照建設工程突發事故嚴重性和緊迫程度,分為四級重大事故(IV級)、三級重大事故(III級)、二級重大事故(II級)和一級重大事故(I組)四級預警,顏色依次為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
一級重大事故:死亡30人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300萬元以上;
二級重大事故:死亡10人以上29以下或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的;
三級重大事故:死亡3人以上9人以下或重傷20人以上直接經濟損失30萬元以上不滿100萬元;
四級重大事故:死亡2人以下或重傷2人以上19人以下或直接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上不滿30萬元。
四、應急響應
4.1分級響應和程序
4.1.1事故應急響應分級和啟動條件
應對一級重大事故,啟動I級響應。由耒陽市建設工程重大安全事故應急指導小組統一組織領導、指揮和協調應急救援工作,負責人是耒陽市人民政府領導同志。
應對二級重大事故,啟動II級響應。由耒陽市建設工程重大安全事故應急指導小組統一組織領導、指揮和協調應救援工作,負責人是耒陽市人民政府領導同志。
應對三級重大事故,啟動III響應。由耒陽市建設局在耒陽市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組織、協調應急救援工作,負責人是耒陽市建設局局長。
應對四級重大事故,啟動IV級響應。由耒陽市建設局組織、協調應急救援工作,負責人是耒陽市建設局分管副局長。
確定應急響應級別的權限:I級響應由耒陽市人民政府決定;II級響應由耒陽市人民政府決定:III級響應由事故發生地的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報耒陽市人民政府;IV級響應由事故發生地的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決定并報耒陽市人民政府。
事故報警信息
市建工應急辦
衡陽市建工應急辦
4.1.2分級響應程序流程
4.1.3 I級響應
由耒陽市人民政府領導組織對事故發生區域實施應急救援工作;市建設工程重大安全事故應急指導小組統一組織領導,指揮和協調市應急救援工作。
4.1.3.1各建設施工單位對事故發生區域的應急救援工作。
各建設施工單位在施工過程中了解事故和所造成的災害程度,確定應急工作規模,報告耒陽市人民政府,并抄送市建工應急辦、市建設局、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市民政局、市衛生局、市公安局、市電力局、市財政局、市消防大隊、市技術監督局、市規劃局、市房產局、市質監站、市社會和勞動保障局、市城管局、市人防辦、市交通局、市安監局、市廣電局等相關部門;宣布進入應急狀態;啟動市建設工程重大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指導小組部署本區域內的應急救援工作;必要時決定實行緊急應急措施。
建設工程重大安全事故應急機構組織成員單位對事故現場進行救援,成立事故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直接組織事故發生區域的人員搶救和工程搶險工作。
4.1.3.2建筑在使用過程中發生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建筑體在使用過程中發生安全事故,市應急辦在接到報告后,應根據所掌握的事故程度,在第一時間內確定應急工作規程,報告市人民政府,并向應急機構組織成員單位通報,宣布進入應急狀態;啟動市建設工程重大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指導小組部署應急救援工作;必要時決定實行緊急應急措施。
4.1.3.3市建設工程重大安全事故應急指導小組組織領導、指揮和協調市應急救援工作。
耒陽市建設局向耒陽市人民政府報告事故有關情況,并建議市建設工程重大安全事故應急指導小組開始運作;經耒陽市人民政府批準,由市建設工程重大安全事故應急指導小組統一組織領導、指揮和協調應急救援工作。市建設局履行市建工應急辦職責;市人民政府相關部門設立相應應急機構,負責本部門的事故應急工作,并派出聯絡人員一同參加市建工應急辦的工作。
耒陽市人民政府分管領導同志組織召開市建設工程重大事故應急指導小組會議,通報事故有關情況,根據事故的危害程度和事故發生地所在單位的需求,決策和處理下列事項:
1、 調駐地部隊組織搶險救援。
2、 調派市應急救援隊和醫療救護隊趕赴事故發生地。
3、 部署應急救援工作的后勤保障、通訊保障、交通保障等。
4、 組織市建設工程重大安全事故應急指導小組成員單位的有關單位對事故發生地進行緊急支援。
5、 向衡陽市人民政府報告有關事故情況。
6、 根據需要,請求衡陽市人民政府實施救援等緊急措施。
4.1.4 II級響應
由事故發生單位領導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市建設工程重大安全事故應急指導小組統一組織領導、指揮和協調應急救援工作。
4.1.4.1由事故發生單位領導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事故發生單位了解事故和所造成的災害程度,確定應急工作規模,報告耒陽市人民政府,并抄送市應急機構組織成員單位宣布進入應急狀態;啟動市建設工程重大事故應急預案,指導小組部署應急救援;必要時決定實行緊急應急措施。
市建設工程重大事故應急機構組織成員單位對事故現場進行救援,成立事故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直接組織事故發生區域的人員搶救和工程搶險工作。
4.1.4.2市建設工程重大安全事故應急指導小組組織領導、指揮和協調應急救援工作。
市建設局向耒陽市人民政府報告事故有關情況,并建議市建設工程重大安全事故應急指導小組開始運作;經耒陽市人民政府批準,由市建設工程重大安全事故應急指導小組統一組織領導、指揮和協調市應急救援工作。市建設局履行市建工應急辦職責;耒陽市人民政府相關部門設立相應部門應急機構,負責本部門的事故應急工作,并派出聯絡員參加市建工應急辦的工作。
耒陽市人民政府分管領導同志組織召開市建設工程重大安全事故應急指導小組會議,通報事故有關情況,根據事故的危害程度和事故發生的需求,決策和處理下列事項:
1、調駐地部隊組織搶險救援。
2、調派市應急救援隊和醫療救護隊趕赴事故發生地。
3、部署應急救援工作的后勤保障、通訊保障、交通保障等。
4、組織市建設工程重大安全事故應急指導小組成員單位和有關單位對事故發生地進行緊急支援。
5、向衡陽市人民政府報告有關事故情況。
6、根據需要,請求衡陽市人民政府實施救援等緊急措施。
4.1.5III級響應
由事故發生單位領導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市建設局在耒陽市人民政府領導下,組織協調市應急救援工作。
4.1.5.1事故發生單位領導應急救援工作:及時了解事故和所造成的災害程度,確定應急工作規模,報告耒陽市人民政府,并抄送市建工應急辦、市建設局及有關部門,啟動市建設工程重大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指導小組部署應急救援工作。
市建設工程重大安全事故應急機構成員單位對事故現場進行救援,成立事故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直接組織事故發生區域的人員搶救和搶險工作。
4.1.5.2市建設局在耒陽市人民政府領導下組織、協調應急救援工作。
市建設局向耒陽市人民政府報告事故有關情況,并將事故危害程度以及影響的評估抄送耒陽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派出市應急救援隊伍,及時向耒陽市人民政府報告事故應急工作的進展情況。
根據事故發生單位的需求,向耒陽市人民政府建議調派救援隊伍和醫療救援隊趕赴事故發生地進行緊急支援;經耒陽市人民政府同意,市建設局與有關部門協商行動。
當事故發生在市邊際,影響到相鄰市、縣時,市建設局建議耒陽市人民政府派出工作組進行協調。
4.1.6 IV級響應
由事故發生單位領導應急救援工作;市建設局組織、協調市應急救援工作。
4.1.6.1事故發生地所在單位領導對事故發生區域的應急救援工作。
事故發生單位了解事故及其所造成的災害程度,確定應急工作 規模,報告耒陽市人民政府,并抄送市建工應急辦及有關部門,啟動市建設工程重大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指揮小組部署應急救援工作。
4.1.6.2市建設局組織、協調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市建設局向耒陽市人民政府報告事故有關情況,并將事故危害程度以及影響的評估抄送耒陽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派出市應急救援隊伍;及時向耒陽市人民政府報告事故應急工作的進展情況。
視事故發生單位的需求,市建設局與有關部門協商對事故發生地區進行緊急支援。
市建設局對事故現場的有關部門工作組和各級各類救援隊伍、支援隊伍、保障隊伍的活動進行協調。
4.2信息共享和處理
4.2.1建設工程重大安全事故信息共享和處理的基本原則
1、迅速:最先接到事故信息的單位應在第一時間報告。
2、準確:報告內容要客觀真實,不得主觀臆斷。
3、直報:發生嚴重、特別嚴重事故,可直報耒陽市人民政府應急委,同時報市建工應急辦。
4.2.2信息共享和處理
1、接到建設工程重大安全事故信息后,市建工應急辦應立即核實其真實性,無法核實其真實性的應在30分鐘內指令事故發生地相關部門派員前往現場核實。
2、對所取得的事故信息進行調查分析,區分事故級別。
3、事故一經確認,市建工應急辦須立即向指導小組報告,并經指導小組批準,啟動分級應急處理預案。
4、及時將二級重大(II級)事故、一級重大(I級)事故信息報告給耒陽市人民政府應急委,由耒陽市人民政府應急委將信息傳遞給其他系統相關部門進行信息共享。
5、迅速通知專家工作組專家做好集結準備,并根據指導小組指令,趕赴事故現場。
6、將信息通知事故發生地周邊單位和市應急救援隊伍,做好應急救援支援準備,并根據事故動態,迅速派出應急救援隊伍進行支援。
4.3通訊
4.3.1建立以市建設工程重大安全事故應急響應為核心的通信系統,并建立相應的通訊能力保障制度,以保證應急響應期間指導小組同市政府領導、應急辦、建設工程單位和應急專家工作組及其他相關單位通信聯絡的需要。
4.3.2應急響應期間,市建工應急辦應合理安排人員,保障通訊系統的正常工作;市建工應急辦值班人員應保證隨時接收耒陽市人民政府應急委的指示和事故發生地的事故信息;指導小組組長、副組長、成員及指導小組辦公室工作人員應24小時保持通訊渠道暢通。
4.4指揮和協調
4.4.1市建工應急辦獲悉發生建設工程重大安全事故后,應立即報告指導小組,并根據事故的性質和嚴重程度提出啟動本預案的建議:
4.4.2指導小組接到報告后根據事件的嚴重程度和涉及的方面決定是否啟動應急預案。并將情況上報耒陽市人民政府應急委。
4.4.3派出應急專家組趕赴現場,參加現場指揮部的有關工作。
4.4.4必要時派應急救援隊伍前往支援。支援隊伍要服從當地現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
4.4.5由耒陽市人民政府應急委對相關職能部門進行協調。
4.5緊急處置
4.5.1重大事故發生單位及歸口管理部門,接報后必須做到:
1、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件擴大。
2、嚴格保護事故現場。因搶救人員、防止事故擴大、恢復生產以及疏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的,應當做好標志,采取拍照、攝像、繪圖等方法詳細記錄事故現場原貌,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
3、迅速派人趕赴事故現場,負責維護現場秩序和證據收集工作。
4、服從現場統一部署和指揮,了解掌握事件情況,協調組織搶險救災和調查處理等事宜,并及時報告事態趨勢及狀況。
5、發生重大事故的單位及歸口管理部門應在事件發生后8小時內寫出事件快報,分別報送耒陽市人民政府和市城建、安監、公安、勞動和社會保障、監察、檢察、總工會等有關部門。并及時上報市建工應急辦。
6、重大事故快報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①事故發生單位的詳細名稱,單位負責人,聯系電話及地址。
②事故單位的經濟性質、建設規模、樓層層次、具體位置。
③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
④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影響范圍、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⑤事故的簡要經過。
⑥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判斷。
⑦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應急處理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
⑧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
⑨事件報告單位、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4.5.3當建設工程重大安全事故所在單位的應急力量不足需要市應急辦支援時,由市指導小組根據支援請求,按規定的程序報市政府應急委批準后,由市政府應急委通知被調用力量的單位及其上級部門,組織實施支援。應急支援進行現場執行任務,有關調動、聯絡、指揮程序及協調事宜,均按市政府應急委批準的計劃或預案執行。
4.6應急人員和安全防護
根據不同類型建設重大安全事故對應急救援人員危害性的不同,在應急救援隊伍進行應急救援任務之前,對應急人員配備相應應急裝備和防護裝備。對不同類型事故,明確進入和離開事件現場的程序,以確保應急人員的安全。
4.7群眾的安全防護
根據建設工程事故的不同特點,市建工應急辦敦促各相關單位制定好保護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方案。事故狀態下成立的事故應急處置現場指揮部應首先考慮到群眾醫療救助、生活救助、疏散撤離方式、程序、組織、指揮以及疏散撤離的范圍、路線、緊急避難場所,并按照相應的計劃實施(醫療救助由市衛生局負責,生活救助由市民政局負責,疏散撤離由市公安局、交通局負責;緊急避難場所由市人防辦負責)。
4.8社會力量動員與參與
重大事故發生后,根據事故發生的級別,由事故現場指揮部確定社會力量的動員范圍,按規定的組織程序、決策程序進行。
4.9事故的調查分析、檢測與后果評估
市建工應急辦組織專家成立事故調查組,對已發生的重大事故進行調查分析、檢測和后果評估。特別嚴重的建設工程事故按照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開展事故的調查分析、檢測與后果評估。
4.10新聞報道
對建設工程重大安全事故和應急響應的信息實行集中統一規范化管理,信息渠道、信息分類、新聞保密和新聞發布等應符合中辦發[2003]22號文件和《關于改進和加強國內突發事件新聞發布工作的實施意見》(國務院辦公廳2004年2月27日印發)的要求。市建工應急辦將有關信息報市政府應急委,由市政府應急委負責建設工程嚴重應急事故信息的新聞報道。新聞發布、報道由市廣電局負責。
4.11應急結束
市建設工程重大安全事故應急指導小組根據事故的發展動態,決定并發布應急狀態的結束,并向市政府應急委報告。
五、后期處置
5.1善后處理
5.1.1應急結束后,建設工程重大安全事故應急指導小組應:
1、整理和審查所有應急記錄和文件等資料;
2、總結和評價導致應急狀態的事故情況和在應急期間采取的主要行動;
5.1.2應急結束后,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應及時做出書面總結。
5.1.3形成建設工程重大安全事故調查報告,總結經驗教訓,提出改進建議,建設工程嚴重、特別嚴重事故的調查應嚴格遵守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的各項規定。
5.1.4統計上報對應急救援行動中物資與人員勞務的征用補償;統計上報應急救援行動中應急資金的使用情況及應急物資的損耗情況,從財政中予以補充。
5.2社會救助
以建設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的社會救助,市建工應急辦應設立專門機構,負責與社會救助機構聯系,明確獲得社會救助的要求及程序,并監督社會救助資金的流向或發放工作。
5.3保險
由市建工應急辦指定專人負責為事件影響人員以及應急救援人員進行保險業務聯系工作,與保險機構銜接,明確保險的工作程序和內容。
5.4建設工程重大安全事故調查報告和經驗教訓總結及改進建議
市建工應急辦組織專家工作組負責對建設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的調查工作,并寫出事件調查報告和經驗教訓總結及改進建議。指導小組負責將已發生事故的調查報告和經驗教訓總結及改進建議及時予以通報,并報送市政府應急委。
建設工程重大安全事故調查報告應包括下列基本內容:
1、查明的事實;
2、事故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據;
3、得出事故結論;
4、提供各種必要的附件;
5、調查中尚未解決的問題;
6、經驗教訓和安全建議。
六、保障措施
6.1由電信局、廣電局負責通信與信息保障
6.1.1建立以市建設工程重大安全事故應急響應為核心的通信系統,并建立相應的通訊能力保障制度,以保證應急響應期間建設工程重大事故應急辦同市政府應急委、市建設工程重大安全事故應急辦成員單位、應急機構、建設工程單位和應急后援單位通信聯絡的需要。
6.1.2應急響應通信能力不足時,由市政府應急委通知市電信局,根據有關方面提出的要求,采取臨時緊急措施加以解決。
6.2由市建工局負責應急支援與裝備保障
6.2.1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保障
明確建設工程突發事件可能要使用的救援和搶險應急設備,并造表列出其類型、數量、性能和存放位置,并制定相應制度予以保障。由市建工局負責。(見附表Ⅱ)
6.2.2應急隊伍保障
要求各建設施工單位都要明確應急隊伍,事故狀態下服從統一調配。由市建設局負責組建一支100人的機動應急救援隊。
6.2.3由交通局、交警大隊負責交通運輸保障
了解各類交通工具數量、分布、功能、使用狀態等,制定駕駛員應急準備措施、必要時間的交通管制方案和線路規劃。由市交通局和市交警大隊負責。
6.2.4由市衛生局負責醫療衛生保障
遵循就近醫治的原則,在緊急狀態下,各單位配備有初步醫療處理能力的隊伍,并配備專用車輛,保持事故狀態下與醫療機構的聯系。由市衛生局組建醫療救援隊并配備好醫用器材裝備。
6.2.5由市公安局治安大隊、危防大隊負責治安保障
在應急狀態下,由公安部門維持事故現場的秩序。
6.2.6物資保障
由各應急單位后勤機構負責。
6.2.7經費保障
由市財政局負責應急救援的專門經費,保證應急救援工作的展開。
6.2.8由市民政局負責社會動員保障
在必要情況下,報耒陽市人民政府進行社會動員工作。
6.2.9由市人防辦負責緊急避難場所保障。
6.3技術儲備與保障
成立市建設工程重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專家組,并與相關科研機構聯系,建立相應的技術信息系統。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開展建設工程重大事故預警、預測、預防和應急處置技術研究,加強技術儲備。
6.4由市建設局、社會和勞動保障局負責宣傳、培訓和演習
6.4.1由市廣電局公布信息交流
向社會公布發生建設工程重大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信息,接警電話和部門。公布的對象應包括一般公眾和新聞界。通過各種形式對建設工程的基本常識、規范、安全操作規程及發生事故的應對方法、預防、避險、自救、互救的常識進行宣傳普及教育工作。
6.4.2培訓
對所有參與建設工程重大安全事故應急準備與響應的人員都應進行教育培訓。
市建設局、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制定其工作人員的培訓計劃,并組織實施。
市建設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制定其工作人員的教育培訓計劃,并組織實施。市建設局、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要對其計劃及實施情況進行檢查指導。
6.4.3演習
市建設局對建設工程重大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演習進行督察、指導。對建設工程重大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應每年組織一次演習,根據演習的情況提出對預案的修訂建議,報指導小組批準修訂、完善預案。并將演習情況報市政府應急委。
市建設局負責對全市建設工程重大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應每年組織一次演習,并將演習情況上報市政府應急委。
6.5監督檢查
市建工應急辦應對本級的應急預案每年進行一次演習,并以書面報告的形式報告衡陽市建工應急辦。
七、附則
7.1名詞術語
7.1.1“建設”其含意為:建造
7.1.2建筑,包括挖掘、建造、改建、修復、修理、維護(包括清掃和粉刷著色)以及拆毀各種類型的建筑物、構筑物;
7.1.3土木工程,包括像機場、碼頭、港口、內河航道、水壩、河流和雪崩及海防整治工程,道路、公路、鐵路、橋梁、隧道、高架橋以及提供服務的通訊、排水、供水及能源供應等有關工程的挖掘、建筑、改建、修理、維護和拆毀;
7.1.4預制建筑物、構筑物的裝配和拆除,以及在施工現場加工預制構件。
7.2預案管理與更新
市建設工程應辦負責本預案的管理與更新,每五年對本預案評審一次,由市建工應急辦召集有關專家進行評審,并視情況變化作出相應修改。
每次建設工程重大安全事故應急工作結束后,市建工應急辦應總結應急工作經驗教訓,征集有關單位對本預案的改進意見,必要時對本預案進行修改。
7.3市際溝通與協作
由市建設工程重大安全事故應急辦負責重大建設工程事故的市際溝通、協作與聯系方式,協作內容與協議,參加市際活動的程序等。
我市發生重大建設工程事故時,建工應急機構可以與其他縣(市)區進行市際溝通與協作。所進行的溝通與協作須經市建工應急辦批準,并向市政府應急委和衡陽市建設局應急辦通報。
7.4應急補償
由市政府應急委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單位間、區域間協作的相關應急組織進行經濟補償。
7.5獎勵與責任
市政府或市建設局對在建設工程重大安全事故應急工作作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經予表彰和獎勵;對玩忽職守、不聽從指揮、不認真負責或者臨陣脫逃、擅離職守并造成嚴重后果的責任者依法追究責任。
7.6制定與解釋
本預案由市建設局制定并解釋。
八、附錄
8.1市政府一級、二級相關預案
8.2市建設局制定的相關預案
8.3市建設工程重大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總體目錄
8.4各種規范化格式文件
8.4.1市建設工程重大安全事故應急部門電話
市政府應急委
電話: 聯系人:
傳真
市建設工程重大事故應急辦
電話: 聯系人:
傳真:
市建設施工單位重大事故應急辦
電話:4383365 聯系人:劉舜明
傳真:4332642
8.4.2相關機構和人員通訊錄
市建設工程重大安全事故應急通訊錄
通訊錄負責人:
日期:
附表一:耒陽市建設工程重大安全事故應急指導小組名單(略)
附表二:耒陽市建設工程重大安全事故應急指導小組辦公室名單(略)
附表三:專家工作組人員名單
附表四:搶救救援隊裝備一覽表
序號設備及人員一建分隊二建分隊三建分隊四建分隊五建分隊蔡子池建筑公司分隊水東江建筑公司分隊灶市建筑公司分隊城北建筑公司分隊聶洲建筑公司分隊永濟建筑公司分隊備注1救援人員30人30人30人30人30人30人30人20人20人20人30人?2指揮車1輛1輛1輛1輛1輛1輛????1輛?3汽車吊1輛1輛1輛1輛1輛1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