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有效應對、及時處置我省重點公路工程建設各類突發工程事故,提高應急處置事故能力,最大程度地減少施工過程中的事故及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提高重點公路工程建設整體應急防范水平和抗風險能力,編制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急法》;
3、《國務院關于全面加強應急管理工作意見》;
4、交通運輸部《關于全面加強交通應急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
5、《山西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6、《山西省交通廳關于全面加強交通應急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
1.3事故分級
1、本預案所稱的突發公共事件,包括我省重點公路工程建設項目所涵蓋的道路、橋梁、隧道、涵洞及配套設施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工程坍塌、人員傷亡、中毒和財產損失事故等。
2、根據國務院《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按照建設工程事故的發生性質、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將事故分為四級: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其界限為:
?
等級
死亡人數
重傷人數
直接經濟損失
Ⅰ級
≥30人
100人以上
>1億元
Ⅱ級
10—29人
50—100人
5000萬元—1億元
Ⅲ級
3—9人
10—50人
1000—5000萬元
Ⅳ級
<3人
≤10人
較小
?
注:同一等級中,三項指標中只要滿足一項即為該等級事故。
3、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即列為報告和應急處置的較大事故。對可能惡化的突發事件要加強報告并提高相應等級。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省重點公路工程建設項目各類突發事故的應急處置。
1.5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科學決策;
(2)統一指揮,分級處置;
(3)條塊結合,屬地管理;
(4)先期處置,協同應對;
2應急處理機構
2.1應急處理領導組組成:
1、組長:單位行政一把手;
2、副組長:單位領導班子成員;
3、組員:單位各后勤保障部門負責人及臨時指定有關人員。2.2建設管理處職責
建設管理處是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指揮單位之一,主要履行以下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和我省有關處置重點公路工程建設突發事故的法律、法規、制度;
(2)負責本項目工程危險源的監測、監控,以及相關監測資料的傳輸、收集和分析;
(3)負責本項目建設前期的工程安全風險預測、評估的管理工作;
(4)負責及參與對本項目工程事故的調查、評估與處理;
(5)負責組織編制與修訂本項目突發事故應急預案,成立應急處理領導組;
(6)負責組織實施公路建設工程事故應急預案的演練、相關保障和宣傳培訓;
(7)負責組建事故應急處置專家組,成員主要由公路工程、橋梁工程、隧道工程、基礎工程、工程機械等專家組成。專家組參與公路建設工程安全風險評估和安全專項方案的審核,并對有效防范次生事故提供應對決策咨詢、建議和技術支持。
(8)根據重點公路工程建設突發公共事件的發生或可能發生重大、特別重大事故的發展勢態,由建設管理處成立現場指揮部。現場指揮部在當地政府的統一指揮下,具體組織實施現場應急處置。
3預警預防機制
3.1信息監測
1、完善重點公路工程建設事故險情共享機制,加強信息收集綜合分析和評估,提高信息準確性和時效性。
2、根據公路建設工程各類事故的特征、預防和處置要求,建設管理處、施工單位、監理單位要加強相關信息的匯總交流、收集分析和判別,建立監測預警預防制度。
3.2預警級別與發布
3.2.1預警級別
按照工程事故的發生性質、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響范圍,我省重點公路建設工程事故預警級別分為四級: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
3.2.2預警信息發布
建設管理處根據信息監測結果,按權限適時向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和有關方面發布、上報預警信息。信息的發布、調整和解除,可以通過通訊、信息網絡、宣傳告示欄或組織人員及時通知等方式進行。
3.2.3預警級別調整
根據工程事故的發展態勢和處置進展情況,建設管理處可視情況對預警級別做出相應調整。
3.3預警預防措施
1、建設管理處、施工單位應根據工程重大危險源分析和危險性較大工程的施工方案論證情況作出相應預警,并組織落實防范措施。
2、進入預警期后,建設管理處可視情況采取以下預防性措施:
(1)準備或直接啟動相應應急處置預案;
(2)必要時,向參建單位和沿線政府發布可能受到工程事故影響的警告或勸告信息;
(3)需要時,轉移、撤離或疏散可能受到工程事故危害的人員和重要財產,并予妥善安置;
(4)組織應急的專業人員、專家、隊伍、設備、通信工具等進入待命狀態,并可視情況動員后備人員;
(5)調集、籌措應急處置所需物資和設備;
(6)組織有關單位采取其他有針對性的措施。
4應急處置
4.1信息報告與通報
1、施工、監理、業主單位的任何人員一旦發現事故,都有義務及時通過“110、119、120”報警、救援電話報警求救,并通過其他通訊方式向建設管理處報告。
2、建設管理處接到事故報警后,要在立即組織應急救援和處置的同時,及時掌握和匯總相關信息。采取措施防止二次發生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一旦發生重大、特別重大公路建設工程事故,應在接報后立即分別向當地政府、上級主管部門值班室口頭報告,并續報處置情況。
3、各相關部門、參建施工單位應加強協作,建立公路建設工程事故信息通報、協調機制。
4.2先期處置
1、一旦發生公路建設工程事故,建設管理處及有關單位接報后,應立即予以核實,通過組織、指揮、調度相關應急力量實施先期處置,迅速控制并消除危險狀態。在處置過程中,建設管理處負責收集、匯總事故有關信息,根據現場實際情況進行研判,確定公路建設工程事故等級,掌握現場動態并及時上報。
2、建設管理處和施工單位應按照本預案,迅速指揮、調度本單位應急處置隊伍和資源,相互協同、密切配合,快速高效處置建設工程事故。
4.3應急響應
4.3.1分級響應
我省公路建設工程事故響應等級分為四級:Ⅰ級、Ⅱ級、Ⅲ級和Ⅳ級,分別應對特別重大、重大、較大和一般公路工程事故。
(1)Ⅰ、Ⅱ級應急響應
發生特別重大、重大公路建設工程事故,啟動Ⅰ、Ⅱ級響應,在安全監管部門的領導下,由省交通廳和廳重點辦組織、協調、調度我省重點公路工程相關應急力量和資源,統一實施應急處置。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應及時趕赴事發現場,按照各自職責和分工,密切配合,迅速開展現場處置。
(2)Ⅲ、Ⅳ級應急響應
發生較大和一般公路建設工程事故,由建設管理處根據事故的擴展性決定響應等級,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和分工,密切配合,協同實施應急處置。應急處置情況應及時上報。
4.3.2響應等級調整
各類公路建設工程事故的實際等級與響應等級密切相關,應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如出現緊急情況和嚴重態勢時,可提高一級響應等級。當公路建設工程事故發生在重要地段、重大節假日、重大社會活動和重要會議期間,其應急響應等級視情況提高一個級別。
4.3.3公路建設工程各類事故應急措施(附表)
4.4信息發布
發生公路建設工程事故,建設管理處要及時向省交通廳和廳重點辦通報情況,由省交通廳和廳重點辦根據有關規定,做好信息發布和現場媒體活動的協調和管理。
4.5應急處置結束
重大、特大公路建設工程事故應急處置結束,由建設管理處向省交通廳及重點辦提出終止應急處置的建議,經批準后,終止實施應急措施,恢復正常秩序。較大、一般公路工程事故應急處置結束,由建設管理處決定終止應急響應。
5后期處置
5.1現場調查清理
1、在控制事故態勢后,建設管理處會同有關部門進行現場勘察和事故調查,并協同做好維護施工生產秩序等工作。
2、事故發生單位要在調查完成后開展現場清理。
5.2善后處置
1、事故處置結束后,有關部門和單位要迅速采取措施,組織實施救濟救助并安撫受傷人員和死難者家屬。
2、建設管理處及有關單位要及時調查統計公路建設工程事故的影響范圍和受損程度,評估、核實所造成的損失,掌握開展應急處置的綜合情況并按規定上報。同時,按規定和權限向社會公布。
5.3事故調查
1、特別重大事故由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的有關部門組織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重大事故由省交通廳負責直接組織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也可以授權或者委托有關部門組織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
2、較大和一般事故,由建設管理處負責組成調查組進行調查,也可以授權或者委托有關部門組織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
6應急保障
6.1通訊保障
有關人員保證手機或辦公電話24小時暢通。
6.2應急隊伍保障
進一步優化和加強以公路建設工程參建單位、公安、醫療等專業隊伍為主體、群眾性隊伍為輔助的應急隊伍。建立并強化與消防、120急救等應急隊伍的聯絡機制,為公路工程事故應急處置提供社會保障。
6.3交通運輸保障
公路建設工程事故發生后,建設管理處會同有關部門根據需要開設應急救援綠色通道;積極聯系事發地區縣政府協助做好應急交通保障。
6.4醫療衛生保障
事故發生后,按照現場搶救、專科醫救的不同環節和需要組織實施救護。保障醫療救護隊伍能夠迅速進入事發現場,協助醫救人員對傷員進行緊急救治,穩定傷情,運出危險區后轉入就近醫院或專業醫院救治。
6.5治安秩序維護
各單位應明確應急狀態下維持治安秩序的各項預案措施,防止出現現場混亂導致救援受阻或二次事故。
6.6技術保障
設立公路建設工程事故專家組,對建設工程事故的調查、防范對策進行科學論證,并提供決策建議。
7監督管理
7.1宣傳教育
利用會議、講座等形式,加強對應急知識教育,基本防護知識和自救與互救基本常識教育,提高社會公眾應急意識。
7.2培訓
公路工程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應組織開展應急搶險專業知識和相關應急救援技能的培訓。
7.3演練
1、建設管理處應適時組織相關聯動單位開展公路建設工程事故應急處置的綜合演練。
2、公路工程項目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應加強對本項目、本單位應急隊伍的訓練,定期開展演練,提高應急處置實戰能力。
7.4獎懲
在公路建設工程事故防范、預警和處置工作中,相關單位和個人作出重大貢獻的,由建設管理處、該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或個人所在單位給予表彰、獎勵。未按相關應急預案開展工作,造成重大損失和嚴重社會影響的,對相關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7.5預案管理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附表:
重點公路工程建設各類事故應急措施
?
序號
類別
應急技術措施及程序
可能涉及的物資
1
坍塌類事故(包括橋梁、基坑、基礎等坍塌)
1、設置事故區域和安全警戒區域; 2、疏散危險區域人員;??3、確定是否有被淹埋人員,如有,立即組織搶救,必要時通知消防等專業部門進行搶救; 4、通知衛生急救中心(120)到現場搶救; 5、通知有關技術專家到現場,擬訂搶險方案; 6、維持現場秩序,防止無關人員進入現場,造成不必要傷害; 7、如坍塌影響道路交通,通知交警部門對現場周邊交通進行重新組織,確保交通暢通; 8、如坍塌影響管線,通知相關單位進行搶修; 9、如坍塌影響周邊建筑物,由事故所屬地區政府人員協助公安部門通知疏散建筑物內居民,緊急時直接實施緊急撤離; 10、實施應急技術方案,采取加固、拆除等措施,控制事態擴展。???
1、大型起重設備;2、挖掘設備;3、拆除、切割設備;4、生命探測儀;5、圍護(隔離)設施;6、桁架式鋼便橋;
7、腳手架(或圓木);8、水泥、粗細骨料;9、聚胺脂、速凝劑等;10、草袋、蓬布等
?
序號
類別
應急技術措施及程序
可能涉及的物資
3
施工現場的火災事故
1、疏散危險區域人員;
2、組織自救搶險;
3、通知并配合消防部門實施搶險?
1、大型起重設備;
2、抽水設備;
3、滅火器等消防器材;
4、黃砂
4
施工現場鍋爐、壓力容器爆炸事故
1、設置事故區域和安全警戒區域;
2、疏散危險區域人員;
3、組織搶救遇險人員,通知衛生急救中心(120)到現場搶救;
4、通知并配合技術監督部門、公安等部門實施搶險。??
1、?大型起重設備;
2、?拆除、切割設備;
序號
類別
應急技術措施及程序
可能涉及的物資
6
隧道工程滲漏、透水、冒頂事故
1、組織疏散危險區域人員;? 2、設置事故區域和安全警戒區域,對隧道出入口設置警戒;? 3、切斷危險區域電源;? 4、確定是否有被淹埋人員,如有,立即組織搶救,必要時通知民防等專業部門進行搶救;? 5、通知衛生急救中心(120)到現場搶救;? 6、安排工作人員到坍塌上方檢查上游防排水;? 7、通知有關技術專家到現場,擬訂搶險方案;? 8、維持現場秩序,防止無關人員進入現場,造成不必要傷害;? 9、如影響道路交通,通知交警部門對現場周邊交通進行重新組織,確保交通暢通;? 10、如影響管線,通知相關單位進行搶修;? 11、如影響周邊建筑物,由事故所屬地區政府人員協助公安部門通知疏散建筑物內居民,緊急時直接實施緊急撤離;? 12、實施應急技術方案,控制事態擴展。??
1、起重設備; 2、挖掘設備;3、切割設備; 4、抽、排水設備;5、電焊機;? 6、液氮;?7、注漿等加固設備; 8、腳手架(或圓木); 9、水泥、粗細骨料、砼; 10、聚胺脂、水玻璃等;?
序號
類別
應急技術措施及程序
可能涉及的物資
7
隧道工程的火災、爆炸事故
1、設置事故區域和安全警戒區域,對隧道出入口設置警戒;2、組織疏散危險區域人員;3、確定是否有被困人員,通知消防、民防等專業部門實施救援;4、組織搶救遇險人員,通知衛生急救中心(120)到現場搶救;5、維持現場秩序,防止無關人員進入現場,造成不必要傷害;6、通知有關技術專家到現場,擬訂搶險方案;7、影響道路交通,通知交警部門對現場周邊交通進行重新組織,確保交通暢通;8、如影響管線的,通知相關單位進行搶修;9、實施應急技術方案,采取加固、拆除等措施,控制事態擴展。???
1、?大型起重設備;2、?挖掘設備; 3、?切割設備;4、?抽、排水設備; 5、?滅火器等消防器材;6、?黃砂; 7、?送排風設備;8、?支撐設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