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事故類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1.1. 損失 起重設備作業可能導致人員高處墜落事故,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
1.2.起重設備作業可能導致物體打擊事故,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起重設備作業可能導致機械傷害事故,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起重設備作業可能導致坍塌事故,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2. 應急處置基本原則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實行“預防為主、自救為主、統一指揮、單位自(互) 救與社會救援相結合的原則” 。
堅持做到: 安全第一,預防為主; 以人為本,減少危害; 統一領導,分級負責; 整合資源,協同應對; 依靠科技,加強管理
3. 組織機構及職責
3.1. 應急組織體系按照“三級”管理機制即總公司、公司、項目經理部(加工車間、營院) , 建立公司級應急處置指揮部。
3.2. 公司應急處置指揮系統及職責
3.2.1.公司應急處置指揮部 總指揮: 副總指揮: 成員: 安全生產應急處理指揮部接受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和地方 安全生產應急管理辦公室以及集團、總公司應急指揮部門的領導,請示并 落實指令;審定并簽發公司安全事故應急管理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根據 事故發生情況,按照《預案》統一部署,啟動應急預案,開展應急處置工 作;根據事故災害情況,組織調動人員,調用物資、設備;事故災害有危 及周邊單位和人員險情時,組織做好重要物資疏散工作;配合上級部門進 行事故調查處理,做好穩定和傷亡人員的善后及安撫工作;定期組織預案 的演練,根據情況的變化,及時對預案進行調整、修訂和補充;審定公司 應急救援費用。
3.2.2.指揮部辦公室設在施工管理處。
主 任:
副主任:
辦公室成員:
應急處置辦公室負責組織編制公司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根據事故報告, 請示總指揮啟動應急處置預案;通知有關部門人員立即趕赴施工現場;
指 揮、協助所屬單位的搶救救援工作;根據情況啟用公司應急救援系統資源; 按照總公司事故報告規定及時將事故和搶險進展情況報告總公司的安全生 產管理部門;根據總指揮部的統一部署,負責了解、收集和匯總事故的有 關部門資料;報告搶救、處置情況。落實上級有關部門關于事故搶救救援 的指示和批示。
3.3. 項目經理部應急處置指揮系統及職責
3.3.1.項目經理部(加工車間、營院)必須建立應急指揮部,由項目經 理(廠長、物業分公司經理)擔任總指揮,成員由各個業務部門主管領導 組成,并建立應急救援組織。
3.3.2.施工現場、加工車間、營院必須設置值班室,安排應急指揮部人 員晝夜值班,保障 24 小時通訊暢通。一旦發生事故后,當值領導在組織現 場緊急搶險的同時,立即向公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匯報事故情況,說明事 故大小,發生地點,是否需要外界援助等等。遇有特殊情況(如重大事故) 也可直接向總公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匯報事故情況。
3.3.3.項目經理部(加工車間、營院)應急指揮部應明確下列職責:
a) 判斷是否可能或已經發生重大事故,是否要求二級應急系統的支持, 并實施場外應急事故處理預案;
b) 、在安全的地方,嘗試對危險設施進行直接操作、控制;
c) 、繼續調查和評估事故可能的發展方向,以預測事故發展過程;
d) 指導危險設施的全部或部分停止運行,并于現場事件管理人員和關 鍵崗位的工人配合,指揮危險源現場人員撤離;
e)與二級應急指揮部和相關單位(醫院、政府行政部門、政府救援部 門)保持密切聯系;
f)在危險源現場實施交通和人員管制;
g)保障應急預案所需的物資供應;
h)對難以解決的緊急情況做出安排;
i)在事故緊急狀態結束后,安排恢復受事故影響地區的正常秩序。
3.4. 總公司應急處置總指揮、副總指揮和應急處置辦公室的主任是總公司指定的對外發言人,公司應急處置指揮部總指揮、副總指揮是本公司應急 預案中指定的對外發言人,經總公司同意可以對外發布有關事故情況和應 急救援情況。其他應急救援值班室的任何領導和成員都不具有對外發言的 權利。
4. 預防與預警
4.1. 危險源監控
a)、 認真執行北京市建委和總公司、公司的規程與制度。
b)、 作業前由技術部門針對工地施工情況,綜合考慮制訂出一套合理、 可行的施工方案,方案經領導審批后執行。
c)、 作業前由安全、技術部門主持召開安全技術交底會,向參與施工 的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并指明作業中容易發生事故方面的注意事 項。并提出具體要求。
d)、 嚴密組織、分工明確、合理配備作業人員。
e)、 作業人員應體檢合格,無妨礙作業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并經專業 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進入施工現場作業和高空作業時,穿戴好防 護用品、安全帽、防滑鞋、安全帶。所有人員嚴禁酒后作業。
f)、 作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要思想集中,聽從指揮,分工合作,不準 各行其是。
g)、 日常加強培訓演練應急處置方法及安全規章制度的培訓。
h)、 現場安全管理人員發現在作業過程中的安全隱患和違章現象,要 立即下令停止作業, 并責成有關人員對隱患及時整改, 整改驗收合格后, 方可繼續作業。
4.2. 預警行動
各級應急指揮辦公室應針對重特大事件開展風險評估,并根據預測結 果,進行以下預警:
a)、 當符合《預案》啟動條件時,立即發出報告請求啟動;
b)、 指令下一級單位啟動本單位的應急預案,并通知有關部門進入預 警狀態;
c)、 指令下一級單位采取防范措施,并連續追蹤事態發展。
5. 信息報告程序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單位負責人,單位 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當立即報告二級公司和總公司主管部門。 事故應急救援指揮機構應當及時分析處理, 并按照分級管理的程序逐級上報, 緊急情況下,可越級上報。
6. 應急處置
6.1.應急處置程序
a)發生事故現場負責人啟動應急響應程序
b)接到救援搶險通知
c)向上級領導匯報
d) 組織人員現場勘查
e)制定可行方案
f)論證方案可行性
g)搶險準備h)現場實施搶險救援
i)總結書面匯報
6.2.工程搶險措施
a) 接到啟動應急預案命令后,迅速到達事故現場開展工作。
b) 及時安排機械車輛設備進入指定的現場開展工程搶險作業。
c) 動用一切設備拆除影響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物件。
d) 根據事故情況需要,撥打急救電話,請求支援。
6.3.現場醫療急救措施
a)接到啟動應急預案命令后,迅速到達事故現場開展工作。
b)根據情況需要,撥打急救電話,請求支援。
c)正確對輕傷者進行必要的急救、包扎、抬離現場。
7. 應急物資與裝備保障
7.1. 物資保障項目經理部及其有關處室應當建立應急救援設施、設備、救治藥品和醫 療器械等儲備制度,儲備必要的應急物資和裝備。
7.2. 資金保障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做好事故應急救援必要的資金準備。
7.3. 技術儲備與保障二級公司辦公室成立事故救援專家組, 為應急救援提供技術支持和保障。
7.4. 通信與信息保障啟動應急響應程序后,組織機構各成員應保證 24 小時通信暢通。 建立健全事故應急救援綜合信息網絡系統和事故信息報告系統;建立完 善救援力量和資源信息數據庫;規范信息獲取、分析、發布、報送格式 和程序,保證應急機構之間的信息資源共享,為應急決策提供相關信息 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