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減輕雷電災害造成的損失,貫徹落實“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按照防雷減災相關法律法規的工作要求,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本單位防雷安全領導小組即為本單位防雷安全應急小組,領導小組成員擔負應急小組相應職責。
二、根據雷電預警預報和本單位當時實際情況,及時啟動、適時終止本預案的實施。
三、防雷應急處置
(一)獲取雷電災害預報預警信息,即將發生雷暴時:
1、向本單位相關人員,以電話、短信方式轉發雷電預報預警信息,啟動防雷應急預案,做好防雷前期準備工作;
2、停止戶外活動,召集所有室外人員回到有完善防雷裝置的建筑物內,防范直接雷的危害;
3、關好門窗,防止雷擊電磁脈沖或球形雷(滾雷)的危害。
(二)雷暴發生時:
1、盡可能不接、打電話和手機;
2、在不影響工作的前提下,切斷所有電子電器設備的信號、電源線路開關,拔去線路插頭,防范雷電波侵入;
3、不靠近室內的金屬設備、金屬管道、門窗、各種導線等容易導電部位;
4、在室外來不及尋找防雷安全庇護處時,應停止一切運動、活動,遠離高大樹木、高大建筑物,遠離鐵塔和金屬設施,雙腳并攏低頭抱膝,蹲在塑料雨披等絕緣物之上,躲避雷電打擊。
(三)雷災發生時:
防雷安全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在最短時間內趕赴事故現場:
1、防雷安全責任人或防雷安全主管人第一時間向上級領導和濱海新區防雷管理部門報告;
2、有人員被雷擊傷害,立即撥打“120”急救電話或安排車輛送醫院急救;有雷擊休克的人員,立即進行現場人工呼吸;有火災發生,立即通知“119”消防大隊,同時組織現場人員滅火;
3、雷擊未造成人員傷害或引起火災,組織人員保護事故現場,配合防雷技術人員對事故現場的勘察、對目擊人員的調查、對現場痕跡的取證。
四、災情報告
遭受雷災后,及時統計受損情況,詳盡描述具體災情,明確雷災事故發生的原因和存在的防雷安全隱患,提出相應解決方案,以書面形式報告上級主管部門和區防雷管理部門。濱海新區氣象局執法辦聯系電話:662512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