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的方針,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管理,在事故發生后能夠有序進行救援工作,降低損失,便于日后的調查取證,根據《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標準》,《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等要求,制定該項工作預案。
“預案”中所稱重大事故,指在工程建設過程中由于責任過失火災造成人身傷亡或者重大經濟損失的事故。
一、火災
發生潛在(事故)事件物質:吸煙、火種、明火作業
發生潛在(事故)事件場所:辦公、生產作業、休息區域、油料存放區
發生潛在(事故)事件場所配備器材:“五五制”、滅火器材、消防水源
應急計劃:每年一次
應急準備和響應物資:簡易擔架、跌打損傷藥品、滅火器材
1. 應急準備
1.1 組織機構及職責
1.1.1 項目部火災事故應急準備和響應領導小組
組長:范大偉
副組長:嚴擘
組員:濮浩、侯毅、王夢濤、孫成軍
莫松林、杜薇娜、郁永忠
值班電話:0510-85813815
火警電話: 119
報警電話: 110
急救電話: 120
1.1.2 火災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負責對機關突發火災事故的應急處理。
1.2 培訓和演練
1.2.1 項目部安全員負責主持、組織全項目每年進行一次按火災事故“應急響應”的要求進行模擬演練。各組員按其職責分
工,協調配合完成演練。演練結束后由組長組織對“應急響應”的有效性進行評價,必要時對“應急響應”的要求進行調整或更新。演練、評價和更新的記錄應予以保持。
1.2.2 施工管理部負責對相關人員每年進行一次消防知識培訓,并負責對消防措施的檢查指導。
1.3 應急物資的維護、保養及測試
1.3.1 加強對各種消防器材消防設施的日常管理,機關要配齊、配全滅火器。消防栓確定專人負責,定期檢查、測試,隨時保持良好狀態。
1.3.2 保衛人員每月檢查—次滅火器及消防設施。
1.3.3 每季度進行一次消防栓檢查和測試保持良好狀態。
2. 應急響應
2.1 為了防止各種火災事故的發生,各項目部的施工:現場,應設置明顯的安全出入口標志牌,按總人員組建義務防火小組。組長由項目經理承擔,組員:生產負責人、安全員、各專業工長、技術員、質檢員、值勤人員,項目經理為現場總負責人,生產負責人負責現場撲救工作,各專業各負其責。
安全員負責組織有關人員聯系就近醫院,將傷員外送或就地護理。重點防火部位:油漆倉庫應設在有充足水源、消防車能駛到的地方,倉庫四周應有不小于3.5米的平坦空地作為消防通道。通道上禁止堆放障礙物。在施工過程中,如電線起火,應用干粉滅火器或防火砂,禁止使用水滅火,以免發生觸電事故。使傷害減少到最低程度。
2.1 項目部火災處理程序
發生火情,第一發現人應高聲呼喊,使附近人員能夠聽到或協助撲救,同時通知施工管理部或其他相關部門,(嚴擘)負責撥打火警電話;“119"。電話描述如下內容:單位名稱、所在區域、周田顯著標志性建筑物、主要路線、候車人姓名、主要特征、等候地址、火源、著火部位、火勢情況及程度。隨后到路口引導消防車輛。
2.1.1 發生火情后,(郁永忠)負責斷電,(孫成軍)負責水源,(莫松林)組織各部門人員用滅火器材等進行滅火。如果是由于電路失火,必須先切斷電源,嚴禁使川水或液體滅火器滅火以防觸心事故發生。
2.1.2 火災發生時,為防止有人被困,發生窒息傷害,由(侯
毅)準備部分毛巾,濕潤后蒙在口、鼻上,搶救被困人員時,為其準備同樣毛巾,以備應急時使用,防止有毒有害氣體吸入肺中,造成窒息傷害。被燒人員救出后應采取簡單的救護方法急救,如用凈水沖洗一下被燒部位,將污物沖凈。再用干凈紗布簡單包扎,同時聯系急救車搶救。
2.1.3 火災事故后,保護現場,組織搶救人員和財產:,防止事故擴大,必須以最快的方式逐級上報,如實匯報,不得隱瞞。
2.1.4 寫出書面報告,內容包括:
(1)發生的時間、地點、企業名稱。
(2)事故發生簡要經過、傷亡人數和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3)事故的原因判斷。
(4)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控制情況。
(5)找出負責人,制定防止火災發生的預防措施。
二、潛在事故和緊急情況可能性
1. 可能導致的事故有:火災事故。
2. 可能發生的傷亡事故的原因有:燒傷和窒息等。
三、應急準備:
公司每年一次、項目部每半年一次應急救援演練和義務消防學習,檢查應急準備工作是否充分。
四、公司指揮部的組成及職責
1. 公司指揮部組成:公司法人代表總經理任指揮長,是第一責任人;主管生產的副總經理任副指揮長。
1.1 搶救組:由總工辦、市場經營部、安全監督部組成。根據案情具體情況在指揮長的指揮下迅速搶救傷員,疏散人員、物資或投入救援工作。預案件啟動時攜帶物品包括:氧氣袋、急救箱、剪刀、繃帶、擔架等基礎醫療設備,根據事故現場情況由指揮部或醫療機構調配其他專業醫療器材。
施工現場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公司快速組織搶救的同時,受傷者或附近人員應盡力自救,在公司范圍內廣泛進行自救知識技能宣傳與培訓就顯得相當重要。自救知識技能培訓包括處理簡單外傷、輕微中毒及骨折固定、止血等力所能及的有效的救援技能,使事故發生后現場人員頭腦能夠保持清醒,在第一時間施救,待公司搶救小組到達后提供及時、詳細、準確的傷亡信息及救援措施,避免造成更大的經濟、人員損失。
搶救組施救及個人自救需具的醫療常識詳見附件。
1.2 警衛組:由警衛班負責。維持秩序,保證必經道路通暢,疏導現場人員,呼叫救護車輛。
1.3 聯絡組:由辦公室人員組成。在指揮長的指揮下,根據事故情況及時上報區、派出所、急救部門,保障通信聯絡及所使用的工具、藥品等供應工作。重大傷亡事故應按照公司安全生產事故報告處理制度中程序執行。
1.4 安撫組:由財務部人員組成。接待受傷人員家屬,做好安撫工作,保障應急資金,做好善后準備。
1.5 護送組:立即將傷員送往醫院,辦理治療、住院等手續。
2. 生產的預防和預警
2.1 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公司各部室及各項目部要加強安全生產的管理,狠抓公司制定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實,符合國家的安全法律、法規的要求,加強平時的監督檢查,及時排除隱患,做到“防范勝于救災”。
2.2 各級領導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第一”、“責任重于泰山”的安全教育。各項目部要完善預防和預警機制,加強緊急搶險救援組織機構和隊伍建設,制定并落實相應的應急工作預案。
2.3 做好購齊必要的應急救援物資準備,如藥箱、繃帶、一般急救藥品、溫度計、手術剪等。常用工具如扳手、鋼釬、大錘、鐵鍬、鐵鎬、手電筒、大剪等,做好工具維護、保養、保證正常使用。
2.4 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公司指揮部接到項目部事故報告后應立即奔赴現場,指揮、協助現場指揮部急救工作。確保應急處理工作高效、有序進行,使突發性事件得到控制或終止,最大限度地減輕事件所造成的災害。
2.5 公司辦公室與現場保衛人員組成突發事件現場保衛組,負責事故現場的安全保衛、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導工作,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維護社會治安,防止發生社會混亂。防止肇事者及有關人員逃逸。總工辦、安全監督部配合指揮長實施搶救工作,避免救護人員傷亡,快速投入搶救工作。
2.6 搶救結束后由指揮長指派有關人員組成事故調查組,在指揮長的領導下工作。做好傷、亡經濟損失的統計,上報區建設局指揮部。協助上級各部門調查、處理。寫出事故報告,汲取事故教訓,及時進行整改,并對責任人給予責任追究。
五、應急救援的培訓和演練
1. 培訓
應急組織全體成員每年進行一次培訓;新加入應急救援組織的人員的及時培訓。
培訓的主要內容為:
1.1 滅火器的使用以及滅火步驟的訓練;
1.2 施工安全防護、作業區內安全警示設置、個人的防護措施施工用電常識、在建工程的交通安全、大型機械的安全使用;
1.3 對危險源的突顯特點性辯識;
1.4 事故報警;
1.5 緊急情況下人員的安全疏散;
1.6 現場搶救的基本知識。
2. 演練
原則上公司應急救援組織全體成員每年演練一次。救援組織成員變動較大時增加演練次數。每次演練結束,及時作出總結,對存在一定差距的在日后的工作中加以提高。
六、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的處理
1. 發生重大安全生產事故,除應按照以上程序組織救援外,還應立即報告區建設局,并在24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填寫安全生產事故快報表。
2.安全生產事故報告應包含事故發生時間、地點、工程項目、企業名稱和事故發生的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和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估計以及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控制等情況。
3. 由公司法人代表董事長、工會主席、主管生產副經理、安全監督部負責人組成的事故處理小組配合由上級部門組成的事故調查組展開調查。
七、預案啟動和終止
1. 公司應急指揮部接到事故目擊者或小組成員的事故報告后,由公司董事會對事故進行迅速評估,以決定是否應該啟動應急救援預案。當事故的評估預測達到起動應急救援預案條件時,應立即授權由應急總指揮發布啟動應急救援預案令。預案即為啟動。
2. 預案啟動后由指揮部調配車輛,搶救組成員立即趕往事故現場,將現場情況及時匯報給指揮部,本著高效原則組織搶救,
盡量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搶救受傷人員。
3. 對事故現場經過應急救援預案實施后,引起事故的危險源得到有效控制、消除;所有現場人均得到清點;不存在其它影響應急救援預案終止的回素;應急救援行動已完全轉化為社會公共救援;應急總指揮認為事故的發展狀態必須終止的,應急總指揮應下達應急終止令。
4. 應急救援預案實施終止后,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保護事故現場和物證,經有關部門認可后可恢復施工生產。
5. 對應急救援預案實施的全過程,應認真科學地作出總結,逐步完善應急救援預案中的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