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目的
為做好公共交通(以下簡稱公交)系統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指導和應對可能發生的公交安全事故,及時、有序、高效地開展事故搶險救援工作,保障群眾出行暢通,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可能造成的損失,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保障經濟發展,特制定本預案。
二、工作原則
1、公交系統重大事故應急工作堅持“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統籌安排、分工合作;長效管理、落實責任”的原則。
2、公交工作要以保障公共安全為首要目標,積極開展公交系統重大事故預防工作,強化政府監管制度和企業規范經營,確保公交安全運行。
三、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建設部《公共汽電車客運管理辦法》、《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建設部等部門關于優先發展城市公共交通意見的通知》、《廣東省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制定本預案。
四、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在我公司營運路線、站場范圍內發生突發性事件使公交系統發生事故,造成公交車輛無法正常運營的;或發生重、特大及以上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突發性事件主要包括:
(1)地震、洪災、滑坡、泥石流、風、雨、雪等自然災害導致公交客運車輛無法正常運營;
(2)公交系統營運車輛發生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3)公交營運車輛出現大面積停運;
(4)各方面遭受入侵、失控、毀壞,爆發傳染性疾病;
(5)戰爭、恐怖活動。
五、主要職責
1、及時報告應急救援指揮部,發布啟動預案的命令;
2、應急救援隊伍立即集中前往受災地點開展救援;
3、建立完善應急組織體系和應急救援預案;
4、及時了解掌握我公司公交系統重大事故,及時向上級領導部門報告事故情況;
5、指揮協調本公司公交系統重大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指導和監督各部門應急組織體系和應急預案的建立及落實情況;
6、組織開展技術研究、應急知識宣傳教育工作。
六、預防預警機制
1、日常預防和預報
信息監測與報告。應急指揮部負責公交系統運行的監測、預警工作。確定信息監測方法與程序,建立信息來源與分析,風險分析與分級等制度。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明確影響的范圍、信息渠道、時限要求、審批程序、監督管理、責任制等。
2、預警預防行動
常態性研究公交安全搶險應急工作,明確預警預防方式、方法、渠道以及對公交設施的日常監控、維護、安全檢查等制度的監督檢查措施、信息交流與內部通報。加強公交安全的宣傳教育,發動本公司干部群眾,提高防范意識。
定期檢查本單位搶險預案、交通、通訊、儀器、搶險工具,專業人員的落實情況,定期組織搶險應急演練,并設專人對搶險器材、設備等定期進行維護保養,確保能隨時處于工作狀態。
七、 應急響應
(一)先期處置
公交系統事故發生后,應急領導小組應立即先期處置,組織應急救援隊員搶險、控制事態發展,并立即向鎮政府報告。
??? (二)情況報告
?? 1、迅速:最先接到事故信息的人員應在第一時間報告;
?? 2、準確:報告內容要客觀真實,不得主觀臆斷;
?? 3、直報:發生重大事故要直報上級領導部門。
??? (三)報告程序
?? 公交系統事故發生后,現場人(目擊者、單位或個人)有責任和義務立即撥打應急處理電話報告。有關應急組織接到報告后,立即指令分管領導前往現場初步確認是否屬于重大事故。
(四)響應行動
重大事故發生后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并做到:
1、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態擴大;
2、嚴格保護事故現場;
3、迅速派人趕赴事故現場,負責維護現場秩序和證據收集工作;
4、服從應急領導小組統一部署和指揮,了解掌握事故情況,協調組織搶險救災和調查處理事宜,并及時報告事態趨勢及狀況;
5、因人員搶救、防止事態擴大、恢復生產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的,應當作好標志,采取拍照、攝影、繪圖等方法詳細記錄事故現場原貌,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
??? 6、重特大事故快報應依據具體情況盡可能包括以下內容:
?? (1)事故單位的詳細名稱、單位負責人、聯系電話及地址;
?? (2)事故單位的經濟類型、營運車輛臺數、職工人數等;
?? (3)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類別;
?? (4)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影響范圍、傷亡人數;
?? (5)事故的簡要經過;
(6)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判斷;
(7)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應急處理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
(8)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
(9)事故報告單位、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10)其他需要上報的有關事項。
(五)應急通訊
應急響應期間,應急人員應保持通訊渠道暢通,隨時溝通協調突發事件的處置。
八、應急終止
1、總結評價
(1)事故應急領導小組應及時向上級部門做出書面報告。
(2)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負責整理和審查所有書面報告、應急記錄和文件等資料;總結和評價事故原因和在應急期間采取的主要行動。
2、調查報告
(1)公交系統重大事故調查應嚴格遵守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的各項規定。
(2)事故調查報告應包括下列基本內容:調查中查明的事實;事故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據;事故結論;各種必要的附件;調查中尚未解決的問題;
經驗、教訓和安全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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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遠市二運公司公共汽車分公司
二〇一三年一月一日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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