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 為確保全公司安全質量及災害事故(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快速、有序、高效進行,提高自身應急反應能力,保障國家、企業和員工生命財產安全,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對環境產生的不利影響,維護社會穩定,促進企業和諧、可持續發展。
1.2 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
《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
《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
《中國中鐵股份有限公司職業安全健康監督管理規定》
1.3 適用范圍
本應急預案適用于在中國中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股份公司)施工區域范圍內發生的下列安全質量及災害事故(事件)的應對和處置工作:
(一)人員傷亡事故;
(二)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
(三)急性中毒事故;
(四)民用爆炸物品和危險化學品事故;
(五)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和特種設備事故;
(六)火災事故;
(七)其他事故。
1.4 應急預案體系
股份公司應急預案體系由股份公司,二級子(分)公司、股份公司項目(指揮)部,三級子(分)公司、二級子(分)公司項目(指揮)部,工程項目部(生產車間)四級預案組成,分為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現場處置方案。
1.5 應急工作原則
統一領導、職責明確,分級管理、條塊結合,以塊為主、規范有序,反應迅速、運轉高效,預防為主、平戰結合。
1.5.1 統一領導、職責明確
股份公司按照本應急預案及相關文件規定,統一領導、協調各子(分)公司較大及以上安全質量及災害事故(事件)的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各子(分)公司要認真履行安全生產責任主體的職責,按照各自權限和職責,負責安全質量及災害事故(事件)的現場應急處置工作。
1.5.2 分級管理、條塊結合
按照事故的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建立股份公司、二級子(分)公司、三級子(分)公司、工程項目部(指揮部)四級事故(事件)應急響應機制,并將四級機制與屬地化管理相協調、配合。
1.5.3 以塊為主、規范有序
按照屬地化管理的原則,地方人民政府相關職能部門是處置安全質量及災害事故(事件)的主體,二級子(分)公司、三級子(分)公司、工程項目部(指揮部)要各司其職,密切配合,有組織地參與事故處置,采取有力措施,將事故危害控制在最小范圍。
1.5.4 反應迅速、運轉高效
事故(事件)一旦發生,工程項目部(指揮部)要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實施救援,充分發揮現場自救作用。并按照規定向上級主管部門、地方政府相關部門及時報告,準確傳遞事故(事件)信息,各級機構接到事故信息后,必須在第一時間啟動應急方案。
1.5.5 預防為主、平戰結合
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事故應急與預防相結合,做好預防、預測、預警和預報工作,做好常態下的風險評估、物資儲備、隊伍建設、應急演練、預案評審等工作。
2 危險性分析
2.1 企業概況
公司現有職工28萬余人,業務覆蓋勘察設計、施工安裝、工業制造、房地產開發、資源礦產、金融投資等多個領域。現擁有47家二級公司,其中特大型施工企業17家,大型特大型勘察設計咨詢企業6家,大型工業制造和科研開發企業4家,以及多家國際業務、房地產開發、礦產資源開發、投資建設管理、信托投資公司。
2.2 危險源與風險分析
公司主要從事建筑施工活動,屬于高危行業,人員長期在野外作業,暴露于危險環境中的頻繁程度較高,事故發生后造成的傷亡人數較多、經濟損失嚴重、社會負面影響大。可能出現的生產安全事故有坍塌、觸電、高處墜落、機械傷害、物體打擊、爆炸、交通事故、火災、中毒、傳染疾病、職業病等;自然災害有地震、臺風、雷電、突水突泥、泥石流、洪水等。
3 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
3.1 應急組織體系
3.1.1 股份公司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
股份公司設立安全質量及災害事故(事件)應急領導小組,組長由股份公司總裁擔任,副組長由主管生產的副總裁、總工程師、工會主席擔任,成員包括安全生產總監、董事會辦公室、總裁辦公室、財務部、安質環保部、科技設計部、工程管理部、工業設備部、企業文化部、紀委(監察部)、工會生產部等部門負責人和有關人員。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股份公司安質環保部。
應急領導小組負責貫徹落實國家、行業有關安全生產、工程質量、環境保護、職業健康方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組織編制股份公司應急預案;負責組織、協調和參與子公司發生的較大及以上事故(事件)、分公司(指揮部)發生的一般及以上事故(事件)的應急搶救、搶險和調查處置工作;負責為事故調查提供專家服務和技術支持;負責及時、如實向國務院國資委、國家安監總局報告事故信息;負責組織開展事故應急知識宣傳教育。
3.1.2 二級子(分)公司、股份公司項目(指揮)部應急機構與職責
二級子(分)公司、股份公司項目(指揮)部設立安全質量及災害事故(事件)應急領導小組,組長由總經理(指揮長)擔任,副組長由主管生產的副總經理(副指揮長)、主管安全的副總經理(副指揮長)、總工程師、工會主席擔任,成員包括本單位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和有關人員,并設應急辦公室和24小時值班電話。
應急領導小組負責根據國家、地方法律法規、行業規范規定、上級要求組織編制本單位事故應急預案,建立健全事故應急機構,配備應急隊伍、物資、設備;負責應急知識培訓教育和宣傳工作,組織應急預案的培訓、演練、評價;負責監督檢查各所屬子(分)公司、項目(指揮)部、工程現場項目部的應急預案的編制、培訓、演練、評價。發生事故和突發緊急事件時,應急領導小組有關人員迅速到達現場,負責指揮、協調和組織應急救援工作,并及時向上級報告事故情況。
3.1.3 三級子(分)公司、二級子(分)公司項目(指揮)部應急機構與職責
三級子(分)公司、二級子(分)公司項目(指揮)部設立安全質量及災害事故(事件)應急領導小組,組長由總經理(指揮長、項目經理)擔任,副組長由主管生產的副總經理(副指揮長、項目副經理)、主管安全的副總經理(副指揮長、項目副經理)、總工程師、工會主席擔任,成員包括本單位相關部門負責人和有關人員,并設應急辦公室和24小時值班電話。
應急領導小組應根據國家、地方法律法規、行業規范規定和上級要求編制本單位應急預案,建立健全事故應急機構,配備應急物資、設備;負責應急知識培訓教育和宣傳工作,組織預案的培訓、演練、評價;負責監督檢查所屬工程現場項目部的應急預案編制、培訓、演練、評價。發生事故和突發緊急事件時,領導小組有關人員迅速到達現場,根據上級要求和現場具體情況負責協調、組織應急救援工作,并及時向當地政府部門和上級報告事故情況。
3.1.4 工程項目部應急機構與職責
工程項目部應急機構為應急小組,組長由項目經理擔任,書記、副經理、總工程師擔任副組長,成員由各部門負責人、各作業隊長組成,并設置值班室及24小時值班電話。
應急小組應根據國家、地方法律法規、行業規范規定、上級要求,并結合工程項目特點編制項目部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建立健全事故應急機構,配備應急物資、設備;負責應急知識培訓教育和宣傳工作,組織應急預案培訓、演練、評價。發生事故和突發緊急事件時,小組成員必須組織應急隊伍迅速到達事故現場,指揮現場應急人員開展應急救援,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護好事故現場,并及時向當地政府部門和上級報告事故情況。
3.2 應急指揮機構與職責
現場應急指揮部設立八個工作組,即:綜合協調組、搶險救援組、技術方案組、配合調查組、公安保衛組、后勤保障組、宣傳報道組、善后處理組。各組應以“專業骨干、集成救援、全力搶救生命”為首要目標,根據具體承擔事故(事件)應急救援處置職責,制定詳盡的保障措施并落實到位。搶險救援組必須確保安全措施得到落實,有效防止次生災害發生。其他各組必須相互協調,做好通訊、水、電等其他搶險物資、設備、辦公、生活用品供給和保障,做好道路交通、事故善后、人員穩定和輿論應對工作。現場指揮以及參加事故應急救援的各工作組負責人、各單位和部門負責人、作業人員應當區別佩戴明顯標志。
3.2.1綜合協調組
組長由股份公司、子(分)公司、股份公司項目(指揮)部應急領導小組組長擔任,成員為股份公司、二級子(分)公司、股份公司項目(指揮)部應急領導小組有關人員。主要職責: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要求,綜合組織、協調、指揮搶險救援工作,啟動相關保障預案,確保現場治安、醫療救援和通訊暢通,調集搶險救援急需的物資、設備等。
3.2.2搶險救援組
組長由子(分)公司、項目(指揮)部主管生產的領導擔任,成員為子(分)公司、項目(指揮)部、工程項目部相關專業人員和專、兼職應急搶險救援隊人員。主要職責有:按照方案組織救援,科學合理地提出應急物資、設備、人力配備建議;組建現場救援搶險工作班組;搶救現場傷員;搶救現場物資;保證現場應急救援通道的暢通。
3.2.3技術方案組
組長由子(分)公司、項目(指揮)部的總工程師擔任,成員為子(分)公司、項目(指揮)部及工程項目部相關專業人員。主要職責有:辨識應急救援過程中的危險、有害因素,并進行安全風險評估,確定災害現場監控量測方式;根據事故現場的特點,制定相應的應急救援技術措施和應急救援步驟,為應急救援工作提供科學、有效地技術支持;完善安全評估資料,為應急響應提供科學、準確的依據,防止發生二次傷害事故。
3.2.4配合調查組
組長由子(分)公司、項目(指揮)部主管安全的領導擔任,成員為子(分)公司、項目(指揮)部及工程項目部相關專業人員。主要職責有:保護事故現場,協助負有法定職責的部門對事故現場進行調查取證;協助開展對現場有關人員的約談、調查了解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按“四不放過”的原則對事故相關責任人提出內部處理意見。
3.2.5公安保衛組
組長由子(分)公司、項目(指揮)部的辦公室、治安保衛負責人擔任,成員為子(分)公司、項目(指揮)部及工程項目部相關人員。主要職責有:負責事故現場保衛,協助屬地政府有關部門進行道路交通、現場警戒等。
3.2.6后勤保障組
組長由子(分)公司、項目(指揮)部的財務部門、機械設備部門、物資部門負責人擔任,成員為子(分)公司、項目(指揮)部及工程項目部相關人員。主要職責有:負責現場搶險救援及事故調查工作人員生活保障、食宿安排等后勤服務;提供必要的辦公用品、交通工具、通訊(信)工具、器材等。
3.2.7宣傳報道組
組長由股份公司、子(分)公司、股份公司項目(指揮)部董事會、企業文化部、辦公室部門負責人擔任,成員為股份公司、二級子(分)公司、股份公司項目(指揮)部企業文化、安質有關人員。主要職責:負責新聞報道、媒體應對,上報搶險救援進展情況。
3.2.8善后處理組
組長由子(分)公司、項目(指揮)部的工會、辦公室負責人擔任,成員為子(分)公司、項目(指揮)部及工程項目部工會人員。主要職責有:做好傷亡人員及家屬的接待、穩定工作;做好受傷人員醫療救護的跟蹤協調工作;做好保險理賠工作和慰問傷員及家屬。
4 預防與預警
4.1 危險源監控
4.1.1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開展對重點區域和危險源的監控,做好日常的預防工作,建立和完善以預防為主的日常監督檢查機制。
4.1.2 加強對建設工程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調研,強化應對突發事件預測預警系統的資源整合,實現信息資源共享。
4.1.3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抓好項目安全質量管理,確保安全生產措施到位,筑牢安全生產基石,構建本質安全型企業。
4.2 預警行動
4.2.1 股份公司和所屬各單位通過工程管理信息系統和網站作為支持平臺,層層發布預警信息,保證預警信息指揮有力、準確暢通、反應靈敏、資源共享。
4.2.2 工程項目部在對危險源、危險因素的日常檢查和監測中發現有可能出現的事故信息,應迅速通知相關部門采取行動,防止事件的發生或事態的進一步擴大,并立即向項目業主、監理和上級單位報告。
4.2.3 各級應急組織機構接到有可能引起事故和突發緊急事件的險情信息后,各級應急辦公室應密切關注事態的發展趨勢,根據發展狀況和嚴重程度,及時將信息報送各級應急領導小組。
4.3 信息報告與處置
4.3.1 報告電話
中國中鐵股份有限公司事故應急救援(響應)領導小組辦公室電話:010-51878306,010-51878303,傳真010-51878304。
4.3.2 報告原則
應遵循“迅速、準確”的原則,在第一時間報告安全質量及災害事故(事件)或突發緊急事件情況。
4.3.3 報告程序
發生事故或突發緊急事件后,嚴格按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鐵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01號)和《鐵路建設工程質量事故調查處理規定》(鐵建設[2009]171號)及股份公司有關規定立即逐級報告,并按照以下要求同時報告當地政府相關部門。
①人身傷亡事故;報告當地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主管部門及工程項目所屬行業主管部門。
②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報告當地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及工程項目所屬行業主管部門,事故導致或危及人員安全的,還須報告當地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主管部門和公安部門。
③急性中毒事故:報告當地政府衛生防疫主管部門及工程項目所屬行業主管部門,事故導致或危及人員安全的,還須報告當地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主管部門和公安部門。
④民用爆炸物品和危險化學品事故:報告當地政府公安部門及工程項目所屬行業主管部門,事故導致或危及人員安全的,還須報告當地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主管部門。
⑤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和特種設備事故:報告當地政府技術監督部門及工程項目所屬行業主管部門,事故導致或危及人員安全的,還須報告當地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主管部門和公安部門。
⑥火災事故:報告當地政府公安、消防部門及工程項目所屬行業主管部門,事故導致或危及人員安全的,還須報告當地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主管部門。
⑦其他事故:報告當地政府相關部門及工程項目所屬行業主管部門。
4.3.4 報告內容
①事故發生單位概況;
②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
③事故的簡要經過;
④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
⑤已經采取的措施;
⑥事故地點是否影響鐵路營業線或繁華鬧市區、高速公路、國道、其它重要設施安全;
⑦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
⑧出現新情況的,應當及時補報。
5 應急響應
5.1 響應分級
根據事故等級劃分,將應急響應級別分為I級(重大及以上事故)響應、II級(較大事故)響應、III級(一般事故)響應。
5.2 響應程序
5.2.1? I級響應
發生重大及以上事故或突發緊急事件后,事故發生工程項目部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并按程序上報。三級子(分)公司和二級子(分)公司項目(指揮)部、二級子(分)公司和股份公司項目(指揮)部、股份公司接到事故(事件)報告后,立即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組織有關人員趕赴現場,成立現場應急指揮部和工作組,迅速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5.2.2? II級響應
發生較大事故或突發緊急事件后,事故發生工程項目部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并按程序上報。三級子(分)公司和二級子(分)公司項目(指揮)部、二級子(分)公司和股份公司項目(指揮)部接到事故(事件)報告后,立即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組織有關人員趕赴現場,成立現場應急指揮部和工作組,迅速開展應急救援工作。股份公司可根據事故(事件)發展勢態,決定是否啟動股份公司應急預案。
5.2.3? III級響應
發生一般事故或突發緊急事件后,事故發生工程項目部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并按程序上報。三級子(分)公司和二級子(分)公司項目(指揮)部接到事故(事件)報告后,立即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組織有關人員趕赴現場,成立現場應急指揮部和工作組,迅速開展應急救援工作。二級子(分)公司和股份公司項目(指揮)部可根據事故(事件)發展勢態,決定是否啟動股份公司應急預案。
5.2.4 先期處置
事故(事件)發生單位負責事故現場先期應急救援組織指揮(含組織人員疏散和安置等)。應急救援隊伍必須堅決、迅速地實施先期處置,相互協同,密切配合,全力控制事故(事件)態勢,防止次生、衍生災害連鎖反應。
5.2.5 擴大應急
當事故(事件)涉及到港澳臺或境外人員時,有關單位提請所在地省級人民政府應急委上報國務院有關部門,請求協助處置或聯合處置。
5.3 響應結束
當遇險人員獲救,事故(事件)現場得到有效控制,導致次生、衍生災害的隱患消除后,經現場應急指揮部同意,調查取證完成后,宣布應急結束和決定解除應急狀態,應急救援隊伍可撤離現場,由相應級別的應急機構負責總結應急救援工作。
6 信息發布
事故(事件)的信息和新聞發布,由三級子(分)公司、二級子(分)公司及以上單位實行集中、統一管理,以確保信息真實、準確、及時傳遞,并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向社會公布。
7 后期處置
7.1 善后處置
由事故發生的工程項目部和二、三級子(分)公司負責事故的善后處置工作,包括人員的補償、安置;安置和慰問受害人和受影響的人員;進行現場清理,盡快恢復正常的生產秩序。
7.2 事故調查與處理
7.2.1 調查和總結
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按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的規定執行。根據事故調查組提出的調查結論、事故性質、責任認定和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提出的建議,總結事故教訓,落實整改措施和工作建議。
7.2.2 協助調查
發生一般事故,由工程項目部和二、三級子(分)公司負責協助事故調查組進行事故調查;發生較大及以上事故,股份公司派員參加,由工程項目部和二、三級子(分)公司負責協助事故調查組進行事故調查。
7.2.3事故處理
事故單位應將政府批復的事故結案報告及本單位的處理意見按規定報送股份公司。按照事故調查組提出的《事故調查報告》,本著“四不放過”的原則,查清事故原因,明確事故責任,監督制定和落實整改措施,并對責任單位、責任人進行處理。必要時,將事故有關處理與落實情況向地方政府有關部門報告。
7.3 應急評估
各級應急機構針對發生的事故或突發事件,評估和檢查本單位的應急救援工作,并及時對應急救援預案進行修訂和完善,進一步加強和改善應急處置能力。
8 保障措施
8.1 通信與信息保障
確保應急期間相關信息及時、準確、可靠地傳遞和有效實施指揮,依托現有的有線、無線通信系統和股份公司安全質量信息管理網絡系統,構成應急通訊保障系統。各級應急指揮機構、工作機構和參與應急救援的有關部門及人員的通訊方式,由各單位提供并明確,按隸屬關系報上一級有關部門備案。單位及人員的通訊方式發生變化的,及時進行更新。
8.2 應急隊伍保障
8.2.1 應急搶險救援隊伍:
①股份公司組建專業應急搶險救援隊,由中鐵二局、中鐵五局和中鐵隧道局具體負責組建。各專業應急搶險救援隊定員在30-35人,同時適當培訓儲備一定數量的搶險救援兼職隊員。專業應急搶險救援隊由股份公司統一領導,發生事故或突發緊急事件后,由股份公司發出派遣命令,救援隊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快速奔赴事發現場,在現場應急指揮部的統一指揮、協調下組織參與事故搶險救援工作。
②二級子(分)公司、股份公司項目(指揮)部、三級子(分)公司及二級子(分)公司項目(指揮)部要根據本單位應急管理工作特點,組建專(兼)職應急搶險救援隊伍,并由相應級別的應急機構統一領導和派遣調動。各級救援隊奔赴事發現場后,在現場應急指揮部的統一指揮、協調下組織參與事故搶險救援工作。
③工程項目部要建立由項目領導、部門負責人、作業隊負責人、一線重要崗位人員組成的專(兼)職應急搶險救援隊伍。在日常應急管理工作中應與建設單位、當地醫院及政府有關部門加強溝通、聯系,建立應急救援協作聯動機制。
8.2.2 專家咨詢力量:股份公司建立應急救援專家組,根據事故或突發緊急事件應急搶險救援需要,抽調專家參加事發現場的工程設施安全性鑒定、險情分析和應急救援方案、技術措施、恢復方案的研究、制定工作。
8.2.3 應急管理力量:由現場應急指揮部有關工作人員組成,擔負接收當地人民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的應急指令,組織有關單位進行應急處置,并與有關部門進行協調及信息溝通等。
8.3 應急物資裝備保障
8.3.1 股份公司專業應急搶險救援隊配備必須的、先進適用的裝備器材,并建立昆明、貴陽、西安三個應急救援基地,儲備必要的應急物資和裝備。發生事故或突發緊急事件后,應急救援基地的物資和裝備由股份公司統一調配。為確保應急救援工作及時、有序開展,股份公司對所屬單位的應急物資和裝備實行就地、就近調用和應急狀態下優先使用的原則。
8.3.2股份公司設備管理部門負責掌握應急搶險救援所需大型工程設備動態,按月(季)統計、更新設備狀態和設備所在地(省、市、縣及工程項目工點)信息。
8.3.3 根據生產經營特點,應急物資和裝備的保障主要在工程項目部,工程項目部要配備適量的應急物資和裝備,并明確類型、數量、性能、存放位置,定期進行檢查維護,以保障應急救援調用。
8.3.4 應急救援物資和裝備應首先利用工程項目建設的既有資源,必要時聯系當地政府、有關部門及其它社會資源。工程項目部日常工作中應調查了解和明確應急救援時申請使用社會資源的程序、步驟。
8.4 經費保障
股份公司及所屬各單位按照每年安全生產投入計劃編制專項預算,在年度安全生產支出經費范圍內預先安排應急管理資金,作為應急救援工作的先期資金保障。在開展應急救援相關工作時,股份公司及所屬各單位應加強對安全生產專項經費的監督與管理,切實提高應急救援資金保障。
9 培訓與演練
9.1 培訓
9.1.1 各級、各類應急預案應有計劃、有目的、有針對性地對全體人員進行培訓,確保應急預案啟動后各崗位人員具備完成應急救援任務所需的知識和技能。
9.1.2 股份公司、各子(分)公司在每年進行的“三類人員”安全考核培訓時,把應急管理作為一項重要的培訓內容。
9.1.3 各項目(指揮)部在進行各種形式的教育培訓時,把應急管理的法律法規、應急避險和逃生等常識作為安全教育培訓的重點內容。
9.2 演練
9.2.1 應急演練的開展方式可根據實際情況和條件,采用桌面演練、功能演練和全面演練。
9.2.2 各級應急工作機構要制訂演練計劃,對演練實施的效果進行評估、總結,及時查找不足和改進應急救援預案,不斷提高應急管理工作能力。
10 獎懲
10.1 對在事故或突發緊急事件應急救援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集體和個人,由上級主管部門給予表彰和獎勵。
10.2 凡在事故或突發緊急事件應急救援工作中,因玩忽職守準備工作不足或謊報、瞞報、漏報事故的,從嚴處理。
11 附則
11.1 本《應急預案》報送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備案。
11.2 本《應急預案》為股份公司綜合應急預案,各子(分)公司、項目(指揮)部應根據具體情況編制或完善本單位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并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報送上級單位主管部門備案。
11.3 股份公司每三年對本預案組織一次評審,并根據評審結果和具體情況進行相應完善或修訂。
11.4 本預案由股份公司安質環保部負責制定與解釋。
11.5 本預案自2012年2月1日起施行,原《中國中鐵股份有限公司安全質量及災害事故(事件)應急響應預案》(中鐵股份安〔2007〕183號)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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