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總則
(一)目的
保障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社會安全事件等突發公共事件(以下簡稱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各項醫療衛生救援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地進行,提高我院應對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反應能力和醫療衛生救援水平,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健康危害,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社會穩定。
(二)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以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醫療機構管理條例》、《核電廠核事故應急管理條例》和《XXX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制定本預案。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突發公共事件所導致的人員傷亡、健康危害的醫療衛生救援工作。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工作按照《XXX人民醫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的有關規定執行。
(四)工作原則
統一領導、分級負責;明確職責;依靠科學、依法規范;反應及時、措施果斷;整合資源、信息共享;平戰結合、常備不懈;加強協作、全院參與。
二、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成立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救援應急領導組:
組長:潘偉慶(黨總支書記、院長)
副隊長:陳銳(黨總支副書記)、楊于亮(業務副院長)、金莉君(后勤副院長)、周小華(行政副院長)
成員:刁玲(醫務科科長)、楊泉(護理部主任)、姜春霞(預保科科長)、黃林(政工科科長)、諸世英(行政辦公室主任)、唐容(黨辦主任)、于淵(紀檢監察室主任)、陳波(設備科科長)、夏勤(總務科科長)、張貴安(財務科科長)、蔡毅(藥械科科長)、顏卓(醫保辦主任)、付建華(信息科科長)以及各科主任和護士長。
工作職責:
1、在縣委、政府、衛生局領導下,保證突發事件醫療衛生救援應急處理工作高效、有序進行。
2、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匯報相關信息,與突發事件相關部門交流信息。
3、協助政府、縣衛生局做好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理的各項工作。
4、負責統一指揮,協調院內群體性傷病員的接診、轉診工作。
(二)成立醫療衛生救援應急搶救組:
組長:楊于亮(業務副院長)
成員:刁玲(醫務科科長)、楊泉(護理部主任)、蔡毅(藥械科科長)、姜春霞(預保科科長)以及各科主任、護士長。
工作職責:
1、在發生突發公共事件時,必須無條件服從政府和衛生行政部門的統一調遣。
2、對突發事件的類型和性質,嚴重程度等進行綜合分析,及時組織救援工作人員、藥品、器材、救護車輛。
3、對參加突發事件衛生救援應急處理的醫務人員,應根據疫情采取防護措施,確保安全。
4、現場急救。將傷員轉送出危險區,本著“先救命后治傷,先救重后救輕”的原則開展工作,按照國際統一的標準對傷病員進行檢傷分類,分別用藍、黃、紅、黑四種顏色,對輕、重、危重傷病員和死亡人員作出標志(分類標記用塑料材料制成腕帶),扣系在傷病員或死亡人員的手腕或腳踝部位,以便后續救治辨認或采取相應的措施。
三、信息報告
(一)醫院接到突發事件的報告后,在迅速開展應急醫療衛生救援工作的同時,立即將人員傷亡、搶救等情況報告現場醫療衛生救援指揮部或縣衛計局。
(二)醫院要每日向縣衛計局報告傷病員情況、醫療救治進展等,重要情況要隨時報告。
四、醫療衛生救援物資儲備
醫院要準備醫療衛生救援應急藥品、醫療器械、設備、快速檢測試劑、衛生防護用品和消毒藥品等,應急儲備物資使用后要及時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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