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積極應對可能發生的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明確各部門應急處置職責,建立健全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機制、妥善處理道路交通事故現場,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和工作秩序,根據《安全生產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等法律法規的要求,結合我公司實際,制定本應急處置預案(以下簡稱《預案》)。
一、《預案》的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公司員工可能在上、下班途中發生的道路交通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二、組織機構與職責
(一)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指揮系統
1、應急救援工作在公司總經理室的統一領導下,各有關職能部門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開展。2、成立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總經理梁桂鳳同志擔任 ,副組長由副總經理尹道陽同志、職能部門事務部主任王建華同志擔任,成員由各部、辦負責人擔任。
(二)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的職責
1、組織有關部門制定應急救援預案,并按照應急預案迅速開展搶險救災工作,力爭將損失降到最低度。2、根據事故發生情況,統一部署應急預案的實施工作,并對應急救援工作中發生的爭議采取緊急處理措施。3、在公司內緊急調用各類物資、設備、人員和占用場所,事故后應及時歸還或給予補償。4、根據事故災害情況,有危及周邊單位和人員的險情時,組織人員和物資疏散工作。5、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6、做好穩定社會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后及安撫工作。7、適時發布公告,將事故的原因、責任及處理意見公布于眾。8、定期組織預案演練,根據情況的變化,及時對預案進行調整、修訂和補充。9、組長:負責組織相關成員積極開展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并及時修訂和完善本預案。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迅速啟動預案,調動各種應急救援力量和物資,及時準確掌握事故現場形勢,全面指揮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工作。10、副組長:負責協助總指揮做好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做好聯系、協調、配合工作,遇突發事故時因組長不在本公司的,由副組長代行全面指揮應急救援工作。
三、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成員職責
綜合辦:負責確定事故傷亡人數和傷亡人員的姓名、身份;負責受災人員的安置工作;負責交通事故中受傷人員緊急搶救治療工作。
事務部:負責向公安機關、安監局上報情況并負責及協調相關部門對事故責任的認定,負責各類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現場搶救及應急處置工作。
四、重(特)大事故報告和現場保護
(一)重(特)大事故發生后,事故部門必須以最快捷的方法,立即將發生事故的情況報告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報告內容為發生事故的部門、時間、地點、簡要情況、傷亡人數情況。(二)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接到重(特)大事故發展生后,應立即報告總經理和分管治安安全的領導,由總經理或分管領導按本《預案》規定,迅速組成工作小組,同時報告上級政府及有關部門迅速趕赴現場。(三)公司有關成員部門接到報告后,應立即啟動相應應救援預案,組織協調事故搶險救災和調查處理等事宜。(四)重(特)大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有關部門必須嚴格保護事故現場,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搶救人員,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志、拍照、詳細記錄和繪制事故現場圖,并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并按要求移送上級事故調查組。
五、事故應急措施
1、重(特)大交通事故發生后,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立即上報上級主管部門,同時公司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應迅速到位履行職責,及時組織實施相應事故應急預案,確保應急救援工作的順利開展。
2、加強事故現場安全保衛、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導工作、預防和制止和各種破壞活動,維護社會治安。對肇事者等有關人員應采取監控措施,防止逃逸。3、在搶救救災過程中緊急調用的物資、設備、人員和占用場地,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阻攔和拒絕。事故后應及時歸還或給予補償。4、事故發生初期,事故部門或現場人員應積極采取應急自救措施,防止事故的擴大。
六、各成員部門制定應急救援預案的要求
應急救援預案應當包括以下主要內容:1、明確應急救援組織網絡、相關職責及通訊聯絡方法;2、事故發生后迅速到達現場的保證手段;3、到達現場后應急救援系統立即運行的措施;4、現場應急處置的具體措施。①現場保護;②維持秩序;③處置險情;④搶救傷員;⑤疏散人員。5、應急救援的隊伍、物資保障。
七、其他事項
(一)本《預案》是公司針對可能發生的員工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組織實施應急救援工作協助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的指導性文件,在實施過程中可根據不同情況隨機進行處理。(二)各部門應結合各自職責,加強安全宣傳教育,提高全社會預防重(特)大事故的意識,落實有效的防范措施,防止各類事故的發生.(三)任何部門和個人都有義務參加重(特)大事故的搶險救災.(四)本《預案》所涉及的部門和個人,如果因組織發生變動,由所接替的部門和個人繼續履行其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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