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體打擊傷害是建筑行業常見事故中四大傷害的其中一種,特別在施工周期短,勞動力、施工機具、物料投入較多,交叉作業時常有出現。這就要求在高處作業的人員對機械運行、物料傳接、工具的存放過程中,都必須確保安全,防止物體墜落傷人的事故發生。
(1) 物體打擊事故基本安全要求:
① 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按規定配戴好安全帽。應在規定的安全通道內出入和上落,不得在非規定通道位置行走。
② 安全通道上方應搭設雙層防護棚,防護棚使用的材料要能防止高空墜落物穿透。
③ 臨時設施的蓋頂不得使用石棉瓦作蓋頂。
④ 邊長小于或等于250mm的預留洞口必須用堅實的蓋板封閉,用砂漿固定。
⑤ 作業過程一般常用工具必須放在工具袋內,物料傳遞不準往下或向上亂拋材料和工具等物件。所有物料應堆放平穩,不得放在臨邊及洞口附近,并不可妨礙通行。
⑥ 高空安裝起重設備或垂直運輸機具,要注意零部件落下傷人。
⑦ 吊運一切物料都必須由持有司索工上崗證人員進行指揮,散料應用吊籃裝置好后才能起吊。
⑧ 拆除或拆卸作業要在設置警戒區域、有人監護的條件下進行。
⑨ 高處拆除作業時,對拆卸下的物料、建筑垃圾要及時清理和運走,不得在走道上任意亂放或向下丟棄。
(2) 發生物體打擊應急措施:
當發生物體打擊事故后,搶救的重點放在顱腦損傷、胸部骨折和出血的人員上進行處理。
① 發生的物體打擊事故,應馬上組織搶救傷者,首先觀察傷者的受傷情況、部位、傷害性質,如務員發生休克,應先處理休克。遇呼吸、心跳停止者,應立即進行人工呼吸,胸外心臟擠壓。處于休克狀態的傷員要讓其安靜、保暖、平臥、少動,并將下肢抬高約20度左右,盡快送醫院進行搶救治療。
② 出現顱腦損傷,必須維持呼吸道通暢。昏迷者應平臥,面部轉向一側,以防舌根下墜或分泌物、嘔吐物吸入,發生喉阻塞。有骨折者,應初步固定后再搬運。遇有凹陷骨折、嚴重的顱底骨折及嚴重的腦損傷癥狀出現,創傷處用消毒的紗布或清潔布等覆蓋傷口,用繃帶或布條包扎后,及時送就近有條件的醫院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