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對起重機安全事故的防范,及時做好安全事故發生后的救援處置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和工作秩序,根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的要求,結合本單位實際,特制定本單位起重機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一、預案的適用范圍
本預案所稱安全事故,是指在本單位起重機使用中發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財物損失的事故,事故類別包括:
1、因檢查維修出現問題而造成事故。
2、操作不檔;違章違紀蠻干,不良操作習慣;判斷操作失誤,指揮信號不明確,安全意識差和操作技能低下是引發的事故。
3、超過安全極限或衛生標準的不良環境,比如在高粉塵、高溫、高濕、低溫、高噪聲、大風天、照明不良等環境下從事起重作業,將分散注意力,直接影響作業人員的反應能力、技術發揮的穩定性,使誤操作、違章作業的機會增多,導致的事故。
二、應急救援組織機構
成立起重機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以下簡稱救援指揮部)。總指揮由總經理擔任;副總指揮由分管安全的特種設備管理員擔任;各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指揮部成員,參與現場搶險救援工作。
三、緊急救援程序及措施
1、接到事故發生報告后,救援人員應立即趕赴現場展開救援。現場人員立即關閉事故起重機電源。救援人員赴現場后應了解現場情況,穩定現場人員情緒。
2、有人員受傷的,同時拔“120”急救中心請求增援。
3、及時向總指揮報告,總指揮根據有關法規及時、如實地向縣質量技術監督局和其他有關部門報告。
四、其它事項
(一)本救援預案針對有可能發生的起重機安全事故,組織實施緊急救援工作并協助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的指導性文件,可在實施過程中根據不同情況隨機進行處理。
(二)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