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線施工主要分為以下幾部分:
一、各站、段《營業線施工安全協議》年、月會簽,辦理工務處《鐵路營業線施工許可證》。
二、《沈陽鐵路局( )月份B類不納入月度施工計劃及C
類臨近營業線施工安全監控計劃表》月會簽。
三、《施工機械、車輛區間保護區內、站內施工作業審批表》
車務、工務段、分監室會簽。
四、營業線封鎖施工計劃審批表會簽。營業線臨時封鎖施工計劃申請五、封鎖施工日計劃會簽。
六、增設道口、鋪設臨時道口審批。
七、穿(跨)越鐵路工程修建審批表
一、進入施工現場前,要完成以下前期工作
1.確定工程后由技術部和項目部匯編施工組織設計、
安全技術措施、應急預案和防洪預案,經建設單位、主管部門、監理審查、施工單位審批后交于工程部。
2.由項目部與設備管理單位(電務段、通信段、供電段等)聯系,共同去施工現場確認施工地點及影響范圍,
由設備管理單位填寫施工現場確認單,項目部把施工現場確認單上交到工程部。
3.由工程部備齊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批會議記錄、
概預算審查意見、施工組織設計、安全技術措施、應急預案、防洪預案、施工現場確認單(電務段、通信段、供電段等)等資料,然后會簽各站、段年、月的《營業線施工安全協議》(見表1)。
4.各站、段《營業線施工安全協議》會簽后,由工程部到鐵路局有關處室會簽《營業線施工安全協議》,然后到工務處和電務處辦理《鐵路營業線施工許可證》。
5.由項目部準備施工機械、車輛的操縱人員上崗培訓合格證、身份證、駕駛證及機械車輛合格證等四證的復印件,上交到工程部,工程部辦理《施工機械、車輛區間保護區內及站內施工作業審批表》(見表2)。
6.項目部每月8日前提報下月的臨近營業線施工B、C類計劃及施工現場確認單(電務段、通信段、供電段等),
上報到工程部,由工程部辦理《沈陽鐵路局( )月份B類不納入月度施工計劃及C類臨近營業線施工安全監控計劃表》(見表3)。
二、 施工現場開工時,工程部把會簽審批后的鐵路局工務處和電務處的《鐵路營業線施工許可證》,各站、段年和月的《營業線施工安全協議》,《施工機械、車輛區間保護區內及站內施工作業審批表》,《沈陽鐵路局( )月份B類不納入月度施工計劃及C類臨近營業線施工安全監控計劃表》等復印件交于項目部留檔。
三、 關于營業線封鎖施工作業:
1、申報營業線封鎖施工計劃審批:
(1)由技術部和項目部提前兩個月提報封鎖《營業線施工計劃表》(見表4),詳細填寫施工地點、施工項目、施工封鎖日期及時間、施工內容及影響范圍、 限速要求、設備變化、運輸組織、施工單位及負責人、配合單位、施工等級,然后上報工程部。
(2)工程部準備施工圖、施工組織設計、安全技術措施、
應急預案和防洪預案、當月站段施工現場確認單、站段月安全協議、《營業線施工計劃表》等資料,逐級會簽《營業線施工計劃表》。
2.申報營業線臨時封鎖施工計劃審批:由技術部和項
目部填寫《營業線臨時封鎖施工計劃申請》(見表5),然后交于工程部,工程部再辦理會簽手續。
3.封鎖施工日計劃,是指營業線施工計劃審批后,施工封鎖當日前三天由工程部把營業線施工計劃內容(見表6)局主管處、施工辦簽字后報到局調度所。
4.施工計劃審批后封鎖施工時:
(1)項目部指派一名駐站聯絡員到車站駐站。
(2)封鎖前1小時,必須到車站辦理施工封鎖,慢行登消記手續。
(3)按調度命令指定的范圍和時間進行封鎖施工作業;
按規定設置防護。
(4)封鎖施工作業結束前30分種與現場施工負責人聯系準備消記。
(5)消記以調度命令為準,接到調度命令后駐站聯絡員通知現場防護員、兩側防護員取掉移動停車牌和響墩。
(6)封鎖施工消記結束,駐站聯絡員必須與現場施工負責人聯系,線路具備開通條件后方可放行列車。
四、營業線封鎖施工計劃及營業線臨時封鎖施工計劃申請電報由工程部到總公司施工部取。
五、增設道口、鋪設臨時道口,必須經過有關部門審批。
六、穿(跨)越鐵路工程修建審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