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施工概況
根據生產需要,我項目部負責3#回風立井井架及地面設備安裝工程,3#回風立井井架、(絞、穩車)設備安裝作業時會涉及燒焊,為保證施工安全,特制定本措施。
二、 施工部署
施工地點:3#風回風立井井口
2、危險源辨識
(1)燒焊在井口作業時,存在瓦斯爆炸危險。
(2)燒焊過程中火星引燃可燃物。
三、 安全措施
每次燒焊前1天,要打燒焊報告,并經礦審核批準。
燒焊前,燒焊處內側及外側底部應加裝防護網,防止燒焊時火星落入井筒內。
3、燒焊前,安檢員、瓦檢員到現場監護及檢查瓦斯,當作業地點10米范圍內瓦斯濃度小于0.5%時,方可燒焊。
4、燒焊前向調度匯報,由礦方派安檢員、瓦檢員到施工現場檢查和監督。
5、燒焊時施工現場5米范圍內設置警戒,嚴禁非工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
6、在井口焊接作業時,現場要確保水源充足,準備有不少于0.5立方米
干沙和兩具干粉滅火器,燒焊前應對燒焊地點20米范圍內灑水。
7、割炬的氧氣管道、割嘴等處,均不得有雜物或油脂侵入,以防堵塞氣體通路或引起燃燒、爆炸。
8、搬運氣瓶應避免碰撞,氣瓶不得在地上滾動;乙炔氣瓶不得臥置;嚴禁氣瓶在烈日下曝曬。
9、氧氣瓶、乙炔瓶兩者之間距離不得小于10米,與動火點之間距離不得小于10米,氧氣瓶應放在乙炔瓶上風側,氧氣瓶、乙炔瓶置于動火點上風側,在使用時必須直立放置;電焊機接地良好,接線柱不能裸露,并設專用開關。嚴禁在氣瓶附近吸煙。
10、割炬點火時,先開乙炔瓶氣閥,后開氧氣瓶氣閥,熄火時,先關乙炔瓶氣閥,后關氧氣瓶氣閥。
11、氧氣管和乙炔管不得互用,乙炔、氧氣軟管不得與電焊線、電源線混在一起。
12、電焊設備及工具,必須絕緣良好,電焊機外殼必須接地。
13、特殊工種必須持證上崗,嚴禁酒后及身體不適人員從事本作業。
14、燒焊作業前、后及過程中要檢測井口附近的瓦斯濃度,并在現場懸掛便攜儀,瓦斯濃度達到0.5%時立即停止作業,待瓦斯降到0.5%以下再開始施工。
15、燒焊工作完畢或暫停工作時,應立即切斷電源和氣源并灑水滅火,清理現場。
16、燒焊時必須指定專人在現場檢查和監督。
17、施工完畢,安全負責人觀察一個小時,確無任何隱患后方可收工。
18、作業前向作業人員認真學習貫徹本措施,否則不允許進行作業。作業中嚴格按照措施要求執行。
1、燒焊作業必須由不燒性材料構筑在支護完好的安全地點。
2、燒焊以前要做好以下防護工作:①現場有效滅火器不得少于兩只。②供水管路要保證供水,若水管無水時,各有防火水不得少于0.1m3。③燒焊地點10米以內,若有撤離不掉的易燃物,必須用阻燃物件予以遮掩。
3、燒焊前,安全員必須檢查燒焊地點各通道,施工單位負責清理暢通,大型物件阻塞巷道時,必須運走。
4、燒焊器材放置位置由安全員選定,但必須放在燒焊地點10米以外主進風側的巷道中。
5、現場必須有安全員監督本措施的實施,測氣員負責對燒焊地點10米以內的沼氣進行監測,并且沼氣濃度不得超過0.5%。
6、燒焊之前,電焊工負責對燒焊地點10米以內的巷道在燒焊前和燒焊以后用水全面噴灑,清除干凈遺煤,煤塵,將可移動的易燃物移至燒焊地點10米以外。
7、燒焊時嚴禁在燒焊地點及其附近進行與燒焊無關的工作。與作業無關的人員,不準進入燒焊地點10米以內的區域。
8、燒焊時,其下端必須設有接火星的設施以利于清理易燃物,否則,不準進行燒焊。
9、燒焊完畢,現場負責人必須立即將燒焊器材運上井,安全員需停留燒焊現場一小時觀察,如果發現異狀,立即進行處理并向調度所匯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