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單位:通風區 施工地點:-300北翼大巷
施工時間:
燒 焊 人: 監 督 人:
1、井下施工作業的焊工必須持證上崗,并嚴格遵守操作規程。
2、電焊、氣焊等工作地點的兩端各10米的井巷內,應是不燃性支護,有供水管路的分支,專人負責噴水,且工作地點必須有接受火星的設施。
3、施工前,通風區必須安排專職瓦檢員檢查工作現場的瓦斯濃度不超過0.5%,否則,嚴禁施工。施工時瓦檢員必須實時檢查瓦斯濃度,發現超限,必須立即停止焊工作業。無瓦檢員允許,嚴禁施工。
4、工作完畢,必須徹底打掃施工現場,并再次用水噴灑,以免殘余火星復燃,同時還必須有專人停留1小時,檢查工作地點,如果發現異常立即處理。1小時后,確認沒有問題后,放準離開。
5、施工地點必須配備滅火器。
6、施工人員必須攜帶便攜儀。
燒焊地點示意圖
審批:礦 長: 總工程師:
通風區: 安 監 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