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地點:+1190東翼輔助運輸巷溜矸眼
二、施工內容:焊接+1190東翼輔助運輸巷溜矸眼上下切口預埋件 。
三、施工時間:2013年12月19日09時00分到15時30分
四、施工負責人:鄭克群
參 加 人員:陳明金、王龍凱、陳世舉。
五、施工單位:陳家溝煤礦機電隊
六、施工所需主要工具、材料、配件:電焊機、滅火器、干砂等專用工具。
七、安全技術措施:
1、施工前,由施工負責人做好施工前的人員安排,準備好所需材料、工具、配件。
2、焊接、氣割工具在運輸時,必須做到穩妥可靠,固定牢靠,裝卸和運輸過程中嚴禁扔摔或使之受到劇烈震動。
3、焊接作業前必須與通風隊、安全科取得可靠聯系,由通風隊指派一名瓦檢員到現場負責瓦斯檢查,安全科指派一名安全員在現場監督施工。
4、焊接作業前,由瓦檢員檢查瓦斯濃度,只有風流中瓦斯低于0.5%時,才能進行焊機接線和燒焊作業。
5、焊接作業地點前后20米范圍內必須清除易燃品,然后用水沖濕。同時設置兩個以上合格的滅火器及足夠的滅火砂。
6、未經瓦檢員進行瓦斯檢查,不準進行電焊機搭火作業和氣割點火工作。
7、電焊機搭火必須由專職電工執行,移動電焊機時必須先切斷電焊機電源,施工完畢從地面停電,并經電工驗電確認停電后切斷電焊機電源,回收燒焊器具及電焊機升井。
8、焊接作業期間,作業人員必須戴齊防護用具,以防被燙傷、灼傷,嚴格按《電氣焊操作規程》作業。
9、電焊機與氧氣瓶及乙炔瓶的間距不得小于10m,氧氣瓶與乙炔瓶的間距不得小于7m。
10、焊接作業期間,作業地點必須保持連續供水,如遇突然斷水必須停止作業,并向礦調度匯報,待恢復供水經調度同意后方可繼續進行施工作業。
11、所切管子必須事先固定,防止切斷后掉下傷人。
12燒焊工作必須由專職電焊工進行。
13施工過程中,主通風機和井下局部通風機必須保持連續運轉,如出現停風,必須立即停止燒焊作業。
14、整個燒焊過程中,瓦檢員必須隨時檢查作業地點的瓦斯濃度,發現異常,立即停止燒焊施工并切斷電源。
15、施工結束,必須對現場進行清除火種,灑水降溫,并由施工負責人指派專人在現場留守1小時以上,確認無誤后,向礦調度匯報并得到礦調度同意后方可離開施工現場。
16、帶入施工地點的燒焊器具,施工完畢后必須立即回收保管好,不得隨意亂放在現場。
17、焊縫必須符合有關焊接質量標準中的相關規定。
18、所有施工人員必須聽從施工負責人的統一指揮,嚴格按各工種操作規程、本措施及《煤礦安全規程》中相關規定進行操作,嚴禁有“三違”現象發生。
201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