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情況說明:
我礦行人副井人車發現防護鏈鉤斷裂,需進行電焊修補,為保證電焊作業安全進行,特制定如下安全技術措施。
二、 作業時間:
2010年11月22日09:30-10:00
三、 現場作業組織機構:
1、現場組長:蘇秀生
2、作業負責人:牛曉剛
3、安全負責人:李金龍
4、作業人員:運轉隊組人員
2、指揮組織機構
機電區 調度室 通風區 安監處 上機電
職責范圍:
1)、機電區:總體負責作業安排,落實作業措施及方案。
2)、調度室:協調解決作業人員及部門間的配合,保障作業順利完成。
3)、安監處:負責監督作業安全措施的落實保障作業人員及設施安全。
4)、通風區:負責作業期間現場有害氣體監測工作。
5)、運轉隊:負責人車提升至地面并修補斷裂防護鏈鉤。
四、安全技術措施:
1、所有施工人員必須遵守《煤礦安全規程》,并熟悉本安全技術措施。
2、首先將電、氧焊設備安全運至作業地點,將作業范圍內雜物清理干凈,灑水降塵,并檢查有害氣體,只有周圍氣體濃度在標準時方可進行作業。
3、現場安監人員負責進風井口和作業現場的安全監督工作。
4、氧氣、乙炔罐在運輸過程及存放地點要分開放置,氧氣、乙炔罐間距不小于5m,作業時距焊槍火源不小于10m。電焊設備使用完畢必須及時出井。
5、操作電焊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勞保佩戴齊全。
6、現場必須設置灑水設施和干粉滅火器2臺。施工前先進行灑水,并備足滅火砂等。
7、電、氧焊施工前后留下的火星、殘渣,必須及時清理灑水,并用沙土掩埋,并派專人守護,并派專人守護一小時以上,無任何異常現象方可離去。
8、施工完畢后氧氣瓶、乙炔瓶應及時撤離至地面。
9、調度室安排作業組成員進行現場監督指導。
10、其它未提事項執行《煤礦安全規程》中的有關規定。
補充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