軌道運輸大巷,將安裝司控道岔,為此需進行電氧焊作業。為保證施工安全,特制定如下安全措施。
一、施工時間:2012年6月10日-6月16日
二、地點:丈八西大巷
三、施工總負責人:礦級分管領導
現場負責人:副科級以上領導
安全負責人:當班安全員
四、施工內容:
使用電氧焊在軌道運輸大巷安裝司控道岔。
五、施工前的準備工作:
1、施工前一天要在礦碰頭會上提出電氧焊申請,辦理電氧焊聯系單,相關部門人員在聯系單上簽字確認,調度、安監、通風部門相關領導、安監員、瓦檢員施工前要提前進行措施宣貫,并到現場監督檢查工程裝備和負責專項措施的落實。
2、由通風工區、安監部派專職瓦檢員、安監員和輔助救護隊員,運輸機電隊派警戒人員參加施工。
3、運輸隊指派專人攜帶火柴為火種,其他操作人員不得攜帶。
4、施工地點必須備有不少于0.3立方米的滅火專用砂和兩個干粉滅火器,并備有供水軟管,能夠保證正常供水,有專人負責噴水。
5、施工現場附近20米范圍內要清除易燃、易爆物品。工作地點的前后兩端各10米的范圍內,應是不燃性材料支護,施工前用清水噴灑施工點周圍進行消塵。
六、施工期間的注意事項:
1、電氧焊作業,必須有礦級以上領導作為施工總負責人。現場施工負責人必須組織落實各項安全保障措施,瓦斯檢查員負責檢查區域內巷道風流、頂板、支護背板后的瓦斯濃度,確保沒有瓦斯積存;安監員負責檢查各項安全保障措施的落實情況,嚴把安全關;輔助救護隊員負責遇到突發災害時對傷員的急救,措施不落實不得開工。現場施工負責人、瓦斯檢查員、安監員、輔助救護隊員任一不在現場,不得開工作業。
2、開工前,施工負責人要確保施工準備工作已經落實到位,施工所需工具、物品已經備齊,確認瓦檢工、安監員和其他相關人員已經到達現場。
3、施工負責人匯報調度和公司調度,征得同意后方可開工,施工過程中分管主任及隊干必須在現場嚴格把關。
4、氧氣瓶、乙炔瓶瓶帽、防護圈齊全,乙炔瓶必須有防回火裝置,各使用瓶、表、閥、槍等工具器材必須提前檢查確保完好后,方可下井。
5、氧氣瓶、乙炔瓶上下井必須專人跟車監運,二者不得裝在同一礦車內,且不得與其它材料混裝,氧氣瓶與乙炔瓶車輛相距不低于10米;氧氣瓶、乙炔瓶上下井裝罐時不得同時把二者裝入罐籠,要分兩次裝罐提升(空瓶除外),且不得與人同在一罐內上下。氧氣瓶和乙炔瓶裝運時嚴禁裝在人車內及人車所掛的工具車內,裝車后氧氣瓶和乙炔瓶兩側要固定好,防止在運輸過程中瓶來回碰撞造成安全隱患。列車運行速度不得超過2m/s,且隨時做好停車準備。
6、工作時,工作地點的氧氣瓶、乙炔氣瓶必須站立放在地上且要放穩當,嚴禁放在車上隨車作業。氧氣瓶、乙炔氣瓶放置地點距明火20米以上。氧氣瓶、乙炔氣瓶之間的距離10米以上。
7、電焊機必須放在安全、可靠的地方,禁止將電焊機放在礦車內進行作業。電焊機解接火由運輸機電隊專職電工操作,嚴格執行誰停電誰送電的停送電制度。沿途所用電纜線必須吊掛整齊,不得影響機車運輸作業,電焊機接火采用直接從三通、四通、開關引出的辦法。
8、施工地點前后20米不得有閑人逗留。施工人員必須穿黃色反光馬甲。在軌道運輸大巷施工地點前后50米處必須放專人警戒并掛紅色警戒燈,警戒燈要用三角架固定在中道心,并距地面1米以上,禁止將警戒燈放在地上。
9、在施工地段執行單道運行措施,并辦理大巷施工聯系單,機車經過施工地段時,必須鳴笛減速慢行,并準備隨時停車。施工人員必須停止作業,并將工具、材料擺放至距離運輸線路0.7米以外的地點放好。
10、在井下運送火藥的線路上和時間段內(具體時間以運輸調度通知為準)嚴禁從事電氧焊作業。
七、施工完畢后的工作:
施工完畢后,施工現場應再次灑水,并將氧氣瓶、乙炔瓶等及時帶上井處理,由現場負責人指派專人現場觀察兩小時,確認無問題,并匯報總調后,總調批準后,方可離去。
八、其他注意事項:
1、如遇主扇無計劃停風等原因造成巷道停風,施工人員必須立即切斷電源,停止氧電焊等工作,并匯報請示調度。如需要繼續氧電焊工作,必須等恢復供風并得到調度和現場瓦檢工的同意后,方可工作。
2、進行電氧焊施工時,必須連續作業,如出現中斷則必須重新制定專項措施并履行審批程序。
3、所有施工人員必須自施工前對本措施學習并簽字。
4、施工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嚴禁無證人員上崗施工。
5、其他未提之處,嚴格執行《煤礦安全規程》、《井下電氧焊安全管理規定》及集團公司相關文件規定。
2012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