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煤礦安全規程》和綜合防塵安全質量標準及上級有關要求,結合我礦實際情況,為徹底消滅積塵,杜絕煤塵堆積,消滅煤塵事故,確保礦井安全生產和職工的身體健康,特制定綜合防塵措施如下,各單位必須嚴格遵照有關規定執行。
一、區域的劃分及責任
1、電機車運輸巷及聯絡通道:由機運隊負責。
2、采煤工作面:由采煤隊負責(范圍:工作面、材料道、運輸巷、中間巷及聯絡通道)。
3、掘進工作面:由掘進隊負責(范圍:從開口點至迎頭)。
4、硐室:由使用單位負責,大型設備要懸掛除塵牌板。
5、地面裝卸場地:由地面裝卸工區負責。
6、上述以外的巷道:由防塵小組負責。
二、沖刷周期
1、各水平大巷、井筒、采區進回風巷每月除塵一次,局部積塵巷段必須及時進行除塵,輔助巷道可視現場情況及時進行除塵。
2、采煤工作面的進回風巷道,每半月除塵一次。
3、容易產塵的巷段必須做到及時除塵,對采取下行風的回風巷道必須安排專人班班進行除塵。
4、采煤工作面及上下安全出口50m范圍內,必須班班進行除塵,各轉載點前后20m范圍內必須進行班班除塵。
5、掘進迎頭30m范圍內,在放炮前后,必須對巷道周邊除塵一次,迎頭后所掘巷道必須及時進行除塵。
6、機電硐室每月進行一次除塵、機電設備每班進行一次除塵。
三、防塵措施
(一)防塵水源
1、礦井防塵水源有效容積不小于200m3或滿足2小時以上的防塵用水;
2、防塵用水水質:PH值在6-9.5范圍內;懸浮物不得超過150mg/L;懸浮物粒徑不得大于0.3mm;
3、每年至少化驗一次水質,防塵水源要有凈化封閉措施。
(二)防塵管路
1、礦井必須建立完善的防塵供水系統;
2、主要運輸巷、上山與下山、采區進回風巷道、采煤工作面進回風巷道、掘進巷道、溜煤眼放煤口、卸載點等地點都必須敷設防塵供水管路,并安設支管和閥門;
3、運輸巷道每隔50m設一個三通閥門,其它防塵管路每隔100m設一個三通閥門;
4、防塵管路要吊掛或墊起,做到平、直、穩,并進行刷漆防銹處理,。
(三)防塵設施
1.轉載點、裝載點及卸載點的設置要求。
(1)井上、下所有運煤轉載點必須有完善的自動噴霧裝置。
(2)裝載點和卸載點必須設置自動噴霧裝置。
(3)井下所有溜煤眼都應保持一定的存煤,不得放空。
2、各進回風巷道及采掘工作面的設置要求。
(1)主要進風大巷及井筒、采區進回風巷道都必須安裝凈化水幕(采區進風巷道必須安設自動噴霧裝置);
(2)采煤工作面距上、下出口不超過30m范圍內各安設自動凈化水幕;運輸巷距煤壁50m范圍內,安設自動凈化噴霧,且霧化好,封閉全斷面。
(3)掘進工作面距迎頭安設自動放炮聯合噴霧。耙斗裝巖機實現耙裝自動噴霧,迎頭30-50m范圍內安設旋轉噴霧及凈化水幕。
(4)采掘工作面安設水質過濾器,末端設置分水器、壓力表。
(四)采掘工作面防塵措施
1、采掘工作面必須使用濕式打眼,并加大現場監督檢查管理力度。
2、采掘工作面放炮時必須使用合格炮泥和水炮泥,掘進工作面放炮必須同時使用放炮噴霧。
3、采(掘)工作面攉煤(耙裝)前必須對工作面30m范圍內巷道周邊和煤(矸)堆灑水,掘進工作面耙裝機實現裝煤(巖)自動噴霧。
4、采煤工作面及上下安全出口50m范圍內,必須班班進行除塵,各轉載點前后20m范圍內必須進行班班除塵,在放炮前后沖洗煤臂頂板并澆濕底板和落煤,出煤前必須進行煤堆插管注水,在出煤過程中,應邊出煤邊灑水。掘進迎頭30m范圍內,在放炮前后,必須對巷道周邊除塵一次,迎頭后所掘巷道必須及時進行除塵。
5、采煤工作面距上下安全出口不超過30m安設自動凈化水幕,掘進工作面距迎頭安設聯合放炮噴霧,距迎頭50m范圍內安設凈化水幕,并做到使用正常、靈敏可靠、封閉全斷面。
6、各采掘工作面必須按照規定標準安設隔爆設施,水量必須符合要求。
7、距錨噴作業地點下風流方向100m內應設置兩道以上風流凈化水幕。
8、錨噴巷道要使用除塵風機,位置安設在噴漿前部。
9、采掘工作地點的作業人員必須佩帶防塵口罩,切實搞好個體防護。
10、積極推廣使用防塵技術新工藝、新裝備。
(五)各水平大巷、采區進回風巷道的除塵措施
1、各水平大巷、采區進、回風巷道每月至少沖刷一次,局部積塵段必須及時進行除塵。
2、采煤工作面的進回風巷道,每半月除塵一次。
3、容易產生的巷段必須做到及時除塵,對采取下行風的回風道必須安設專人班班進行除塵。
4、機電硐室每月進行一次除塵,機電設備每班進行一次除塵。
四、粉塵檢測
1、對井下個體粉塵測塵點的粉塵濃度每月測定兩次。
2、粉塵中游離SiO2含量每半年測定一次。
3、粉塵粒度分布每半年測定一次,采掘工作面有變動時,應及時進行游離SiO2測定。
4、采掘工作面回風應安設粉塵濃度傳感器進行粉塵濃度連續監控。
五、通風除塵
通風排塵是防止煤塵堆積行之有效的措施,礦井的通風系統必須安全可靠、獨立,實行分區通風,采掘工作面都應采用獨立通風方式;盡可能的選取最佳風速為1-1.2m/s
六、其他
1、每條井巷、每個工作面、每處硐室、每臺設備都要明確除塵責任單位和個人并按要求懸掛除塵責任牌。各單位及有關人員必須嚴格按照上述規定認真落實,并做好詳細記錄備查。
2、各單位必須嚴格按照質量標準的要求設置能正常關閉的三通閥門及出頭,并執行現場交接。
3、對所損壞的沖塵設施及積塵巷段,要及時向有關單位匯報,并迅速進行處理。
附件:防塵分源分界分責制度
防塵分源分界分責制度
為實現清潔生產,保證礦井安全,制訂礦井煤塵治理區域劃分及各類巷道及除塵管理制度,管理制度明確規定各巷道、硐室、采掘頭面實現掛牌管理,落實除塵、防塵責任人,各采掘區隊組建兼職防塵組,做到防塵、除塵無漏洞無死角,真正做到清潔生產。并嚴格規定各區域除塵周期。
一、分界原則
1、本著“誰污染、誰使用、誰治理、就近方便”的原則劃分兩單位的衛生區域,做到巷道除塵,設備、管線的保潔無遺漏。
2、對相對穩定衛生區域有通巷工區在分界線掛分界牌,任何單位嚴禁隨意拆除和挪移,否則對責任單位罰款2000元,對責任人按“三違”論處。
二、區域的劃分及責任
1、電機車運輸巷及聯絡通道:由機運隊負責。負責沖刷電機車運輸巷及聯絡通道的粉塵,每月對所轄區域全部沖刷一次并做到隨積隨沖。
2、采煤工作面:由采煤隊負責(范圍:工作面、材料道、運輸巷、中間巷及聯絡通道)。出現積塵的,對當事人罰款50-100元,出現煤塵堆積的,對當事人罰款200元,并按嚴重“三違”論處
3、掘進工作面:掘進巷道內(從開口點至迎頭)的日常沖塵由掘進隊負責,出現積塵的,對當事人罰款50-100元,出現煤塵堆積的,對當事人罰款200元,并按嚴重“三違”論處
4、硐室:由使用單位負責,大型設備要懸掛除塵牌板。正常情況下每月對所轄區域全部沖刷一次并做到隨積隨沖,嚴禁煤塵堆積。
5、上述以外的巷道:由防塵隊負責。
三、沖刷周期
1、各水平大巷、井筒、采區進回風巷每月除塵一次,局部積塵巷段必須及時進行除塵,輔助巷道可視現場情況及時進行除塵。
2、采煤工作面的進回風巷道,每半月除塵次。
3、容易產塵的巷段必須做到及時除塵,對采取下行風的回風巷道必須安專人班班進行除塵。
4、采煤工作面及上下安全出口50m范圍內,必須班班進行除塵,各轉載點前后20m范圍內必須進行班班除塵。
5、掘進迎頭30m范圍內,在放炮前后,必須對巷道周邊除塵一次,迎頭后所掘巷道必須及時進行除塵。
6、機電硐室每月進行一次除塵、機電設備每班進行一次除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