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嚴格執行自然發火預測預報制度。瓦檢員每小班必須對工作面、高冒處、回風流、上隅角CO濃度和采空區溫度進行檢查,并向通防事業部及礦調度匯報。發現異常情況時,必須及時取樣進行色譜分析,并采取措施處理。
2、采煤工作面灌漿防滅火系統、消防管路系統、氮氣防滅火系統必須保證正常使用。
3、在巷道揭煤處、高冒處設防滅火檢查點,防止煤層自然發火。
4、發生高冒后,施工單位要立即向礦調度匯報,并及時用不燃性材料進行充填、接實,防止冒落向深部延伸,對高冒處采取噴注漿處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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