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為保證井下矸、料車在各聯絡巷頂車過程中的車輛運行安全,現在在井下各主要聯絡巷車場安裝了頂車語音聲光報警裝置,為了確保頂車報警裝置的正確使用和在使用過程中的行車安全,特制定如下安全技術措施:
二、崗位職責劃分
1、蓄電機車司機:負責協助跟車信號工按規定連接貨載車輛;檢查貨載車輛捆綁、緊固等裝載情況;嚴格按照司機操作規程規定正規操作,控制開車速度,頂車速度不得超過1m/s;聽從跟車信號工指揮。
2、跟車信號工:負責列車編組按要求正確連接貨載車輛;檢查貨載車輛的連接、捆綁、編組等情況;負責頂車語音聲光報警裝置的正確使用,在車場頂車過程中隨時注意貨載車輛的行駛情況,負責警戒工作和監護車輛運行狀況,發現異常立即用口哨指揮司機停車。
3、運輸機電隊維護工:負責頂車語音聲光報警裝置的正確安裝、日常維護和正常使用。
三、使用技術措施
1、頂車語音聲光報警裝置的使用方法:頂車語音聲光報警裝置由一個操作壓扣和一個語音聲光報警器組成。需進行頂車作業時,連續按動電鈴壓扣兩下,語音聲光報警器則會發出“正在頂車、注意安全”的語音聲光報警。頂車作業完畢后,按動電鈴壓扣一下,頂車報警裝置則會停止聲光報警。
2、報警裝置的安裝位置根據車場的具體情況而定,一般安裝位置在頂車車場入口軌道距巷幫最寬處,這樣有利于保護信號工安全和按動裝置壓扣。聲光報警器安裝在頂車車場的中后段,這樣有利于提醒車場內和車場外人員,注意頂車過程中的安全。
3、在安裝了頂車語音聲光報警裝置的車場進行頂車作業時,跟車信號工必須先觀察車場人員、車輛和道岔情況,確認無問題后,再啟動報警裝置,指揮司機進行頂車作業,司機聽到報警后,開始頂車。頂車作業結束后,跟車信號工必須立即關閉頂車報警裝置。
四、安全注意事項:
(一)當班隊干和工長為運輸安全負責人,班前必須明確專職司機、信號工,并強調正確使用頂車語音聲光報警裝置。
(二)機車行駛速度:在進行頂車作業時,頂車速度不超過1米/秒,并隨時做好停車準備。
(三)井底車場頂車時,交接班及行人高峰期間嚴禁進行頂車作業。
(四)在車場頂兌車輛時,跟車信號工負責指揮機車及前后50米警戒,禁止閑散人員停留或通過。頂車作業時,機車必須與列車連接,不準脫鉤頂車,更不準異道頂車。
(五)車場進行頂車作業時,車輛兩側嚴禁有人逗留。如大巷人車場內有人員上、下車或有人行走時,嚴禁貨載車輛在車場內進行頂車作業。信號工指揮車輛頂車時,必須在車輛尾部指揮。
(六)信號工必須配備使用口哨指揮,指揮信號為一聲停車、二聲拉車、三聲倒車,頂到位后,及時進行打掩,關閉頂車語音聲光報警裝置。
五、其它未提事宜,嚴格執行《煤礦安全規程》、集團公司《礦井運輸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上級有關規定。